昨晚閒著沒事,便看了一部一直想看,卻沒時間看的DVD:《萬惡城市》(Sin City)。這是一部評價相當兩極的電影──有人認為是不知所云的藝術大爛片,也有人認為是含意深遠不世出的偉大影片;而我個人見解呢?我認為這影片帶有幾許《黑色追緝令》(Pulp Fiction)荒謬嘲諷味道,有幾許《追殺比爾》(Kill Bill)的暴力美學節奏(昆丁塔倫堤諾是這部片子的客座導演,也在片中露了個臉)……但不知怎樣,我就是感覺本片差《黑色追緝令》那麼一些些,少了點怎都說不上來的味道。於是我試圖想在其中找出差異。
  在網路上有相當多影迷說,他們完全無法明瞭此片在說些什麼,認為《萬惡城市》是部全無主題的影片(類似於《追殺比爾》,但在節奏上又略遜,於是便一無是處了)。這點我相當不懂,《萬惡城市》分明是部主題明確到過份的電影,整片三段故事談的都是「愛情的荒謬」……於是我發現我尋到了《萬惡城市》比《黑色追緝令》少的那點味道──因為後者是隱晦的,才是一部真正的、標準的藝術電影。
  藝術電影是什麼呢?我個人觀點是:看來什麼都沒說,又好像說了很多……結論,看完後誰也不真知道它想表達些什麼,或是十個人看,卻看出了十一種意境……這點,就跟「純文學」很相似了──幽暗晦澀、曖昧難明。

  純文學……這詞其實帶著種明顯的自以為是的沙文味,意思大致像是──別人寫的都是父母有問題的雜種文學!
  通常站在純文學對面的,我們稱之為「通俗文學」;但這純與不純中間的界線非常難以分辨,起碼比純種狗跟雜種狗難判斷。我曾見報紙稱金庸為「國學大師」(我猜是出版社的宣傳新聞稿,一種置入性行銷)……別說「國學大師」了,光「大師」這稱號,我就聽到許多衛道的純文學作家大罵了。
  要怎樣的文學才夠純,得在哪才能看到快絕種的純文學珍品?目前被認為品質最佳、血統最純正的,大概就是《中國時報》與《聯合報》兩大文學獎得獎作品了──誰能得到這兩項獎,就能證明你出身清白,這兩項獎是最具公信力的血統證明書。
  或許有人要問,那位獨領近代華人文學風騷的張愛玲純是不純?她當然不純,不但不純,還相當之雜。張愛玲是「海派」的代表,也可稱之為「鴛鴦蝴蝶」派,鴛鴦蝴蝶又怎會純呢?至多是愛情羅曼史裡的頂級作品罷了。至於金庸?恐怕我們只能稱他為華人裡的史蒂芬‧金(希望史蒂芬‧金別生氣),一位書寫技巧能達到引人入勝、老少咸宜,懂得商品包裝、能將書賣得極好的超級「寫手」,是華人世界的通俗小說之王。
  很多人認為純文學是「言之有物」的文學,我倒不這樣認為。如你研究過上述兩大報文學獎的得獎作品,會發現就像你看《黑色追緝令》時一樣。在三、五千字的文章裡,這些作品嘗試想要表達出整個宇宙的意義……有的人一看就清楚、明白、頓悟了,但大多數人卻是霧裡看花──每個字都識得,湊起來都很美,但就是怎樣也看不懂作者想幹嘛。
  反之,如果你真的想言之有物,試圖用一篇文章來表達出個清晰想法;那我可以保證你絕不會得獎,大概編輯在收到你稿子的同時,就將它丟進垃圾桶了……
  沒錯,其實言之有物才屬於通俗文學,就連愛情羅曼史都相當之言之有物,它談的是愛情,主題清晰明白,清晰明白到只適合國中生看。

  從以上所寫來看,我似乎是個對純文學嗤之以鼻的人?不,那你就錯了,這世界上有誰會希望自己是個父母不明的雜種呢?在台灣,幾乎大部分的作家都有個夢,就是能拿到兩大報文學獎,好證明自己其實也是純的。我記得史蒂芬‧金非常不喜歡人家稱他為通俗小說之王,他一直認為自己寫的東西具有某種人生意義,要知道他曾得過奇幻小說最高榮譽的「雨果獎」(Hugo Awards)、「盧卡斯獎」(Locus Awards)跟「世界奇幻文學獎」(World Fantasy Awards)……
  為這通俗小說之王的封號,聽說他曾非常焦躁,焦躁到需要看心理醫生,直到他二○○三年得到「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的「終身成就獎」。得獎的理由是:「繼承了美國文學注重情節和氣氛的偉大傳統,體現出人類靈魂深處種種美麗和悲慘的道德真相」。
  只是耶魯大學教授哈洛.卜倫似乎對「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的決定不以為然,他直接批評史蒂芬.金根本不能算是個好作家:「他的作品,過去被稱為『廉價驚險小說』(Penny Dreadful)。就是這玩意,他們竟還相信裡面有什麼文學價值、美學成就,以及啟迪心智的思想,這只能證明這群評審都是白癡!」
  看來純文學的堡壘依然屹力不搖未被攻破,史蒂芬‧金依然得不斷憂慮下去。
  在我以《魔蠍》得到第五屆「皇冠大眾小說獎」後,批評的聲音也來自四方……最多的批評是:「《魔蠍》夠大眾嗎?這根本就是純文學……」在我暗喜之餘,有回遇到位得過一些文學獎以純文學作家自居的朋友,他突然問我:「你真認為《魔蠍》是純文學嗎?」我立刻興奮的點了點頭……這位朋友撇了下嘴角沒繼續往下談,但我知道他是不認為的。
  我認為我比史蒂芬‧金的處境還遭,通俗文學與純文學像是說好了般一起不承認我,我寫的玩意極直就像是雜種生下的雜種。
  在某種我自己也不清楚的心態下,我一直很在乎能在某部分被證明是「純」的,比如我從未放棄過參加兩大報文學獎。不幸的是,雖然偶爾入圍,卻總是擦邊球錯身而過,讓我永遠也無法證明自己所寫文章的身世。

  在我認識的朋友裡,對純文學路線堅持的人多半是內心充滿著理想;或許不切實際,但卻是可敬的。他們使用各種技巧試圖走出過去偉大作家的陰影,試圖超越自己,完全不在乎一般普羅大眾的意見。而通俗作家則是對市場充滿濃厚興趣,這「市場」兩字,除商業性質的實體書籍銷售量、金錢收入外,最可愛的……還包含那些在網路發表文章的朋友們,他們的「市場需求」就只是簡單到──期待那些不付錢讀者的掌聲。
  我說不出誰對誰錯,只能套句史蒂芬‧金的話:「只有好小說跟壞小說之分,沒有純文學跟通俗文學之別」。這裡我想將這裡提到的「好」、「壞」擴大一些──「只有『你自認為』你寫的是好小說跟壞小說之分,沒有純文學跟通俗文學之別」。
  如果你為了得獎而故意寫出純文學之作,那「純」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其實要讓文章看來純有個怪異的技巧,就是標點──在文章裡盡量抽掉逗點,讓讀者看時摸不清頭腦、喘不過氣。大多數的得獎作品都有這種特色,如以嚴苛的作文標點符號使用標準來說,這些文章是不及格的,可能會得個鴨蛋;但只有這樣才會得獎,才會被「稱」之為純文學。
  所以通俗與純之爭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於理想,在於創作時是否帶有一顆純然的心……是的,純文學指的該是創作者在創作當時的心,在於寫文時的動機;而非他寫出來作品之面貌。

謬西 20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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