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第五章 論寫作》序至一節

  這一章是全書的精華,篇幅也佔了全書的一半,從這章開始史蒂芬.金將會說出他所有創作的經驗。其實我喜歡這書的原因是,史蒂芬.金不是個愛說大道理的人,他談的不是理論,而是經驗,他個人的經驗。還有另一點是我佩服他的,他一直都很樂觀積極,他一直相信每個人都能成為好作家。
  即使是這樣,史蒂芬.金還是承認了寫作這玩意與天分有著某重密不可分的關係,他認為我們只是「金字塔的底部」裡那些「泛泛之輩」。天分這事情相當神秘,比如莫札特,比如愛因斯坦,你除了臣服之外又能多說些什麼?
  不過別擔心,這裡史蒂芬.金依舊說道:「只要你勤奮努力,全心全意的奉獻,即時伸出的援手(按:這裡應該指的是別人對你的援手,或是承接上句,只上帝會伸手幫助你),這些條件具備之後你就很有可能成為一名出色的作家。」
  夠樂觀吧!但即使如此樂觀,史蒂芬.金還是用了「很可能」這個不確定的詞句……不過某些時候我也相信勤能補拙這話的,至少勤奮能讓我們將「拙」補成不是這樣「拙」。在網路文學盛行的今日,放眼望去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文章都是屬於史蒂芬.金所說的「爛作家」,而這種「爛」超越了我們理性所能理解,比如說竟然有人用注音文創作。
  為何有這樣多爛作家?其實本來可以不這樣爛的,只因為他們不但沒天分還不知道努力。我自己也算是個爛作家,可是我很驕傲的說,我是在爛作家裡的頂端,因為我用心了,我把生命與寫作連在一塊了,而這點是凡人都可做到的,完全不需要天分。
  所以,文章要是寫得爛,你完全無可推諉;如果要寫得好?這則是種天賦強求不得的。
  凡人在寫作這事情上可以達到怎樣的程度呢?我認為,像倪匡或吳淡如的程度應該是最低的了,每個識字的人在努力下都能做到如此;至於魯迅或張愛玲?這些人一出生就是在金字塔的頂端,可說是「天才,神聖不可侵犯」,又,「這些人的作品宛若伸展台的模特兒,天生就有美麗的臉孔和身材」。
  不過對這些閃亮之星也沒什麼好羨慕的,史蒂芬.金告訴我們:「大部分的天才作家都不瞭解自己,認為自己除了是個幸運的怪胎外,什麼也不是(至少就某方面來說),而邁向悲慘的生活方式。」
  反果來說,史蒂芬.金認為一個不夠努力的人最好早點回頭,這是「因為你、我的時間寶貴」。史蒂芬.金坦白的指出:「如果你不在意……」
  是的,這是個我一直都無法理解的事情,為何有這樣多人願意花時間力氣在他不在意的事情上呢?最近我迷上了線上遊戲,在深夜、在上午、在下午、在任何時間那裡都擠滿了人,為何你要浪費時間在寫作上而不去玩線上遊戲?你也可以拿這時間去看電視,去網路聊天室交男、女朋友,搞一夜情。起碼,近來我有些體認,以電玩與寫作來說,打電玩或許比較適合我些。
  我認為,既然要做,那麼就該用你生命的火焰去照亮某事,在深夜、在上午、在下午、在任何時間你都願意為這事情付出一切。即使你的火焰是這樣微弱,但這火焰微弱不是你的錯,我相信上帝會看到並且垂憐的,在這種事情上我有些迷信。這裡我與史蒂芬.金的意見完全一致,不想好好寫的人就請離席讓位,不要浪費了大家的時間以及資源。

  在第一節裡終於邁進了真正的課程,在這課程的一開始史蒂芬.金就告訴我們「多閱讀和常寫作」,因為,「這是成功唯一的方法」,因為,「閱讀,是作家創作的源頭」。
  史蒂芬.金在這節裡用了很大的篇幅說明閱讀的重要,我不想再重複這些重要性,無非就是可以吸收寫作經驗等等之類的。關於這部分我建議你將這節多讀幾遍,閱讀的重要性是無庸置疑的,不肯好好閱讀的人根本就不配寫文章。

  這裡不談閱讀的重要,反而,我想從文裡的一些小地方去看看史蒂芬.金的心態。
  我喜歡偷窺,我認為好作家都有些偷窺慾,深入觀察別人其實就是種偷窺行為。在史蒂芬.金這種文章裡我們最容易看到作家不為人知的深處,並且,在這些不為人知的深處搞不好就藏有武功密笈,這密笈可在瞬間增加我們一甲子的功力。
  對於史蒂芬.金他自己認為是爛書的,他從不隱瞞,極盡一切的公開嘲諷。在這書裡他指名道姓的點出了《行星礦工》、《娃娃谷》、《閣樓之花》、《麥迪遜之橋》這四本書,他認為這四本書爛到足以「放在寫作課中用整個學期來討論」,或是「邀請知名的客座講師來主講」。
  許多時候史蒂芬.金是謙卑的,他對於擁有神的恩典或是努力的人都很友善;但顯然的,史蒂芬.金厭惡那些浪得虛名的人。我不知道史蒂芬.金對這四本書的態度是否過份主觀,《娃娃谷》與《麥迪遜之橋》我看過,感覺並沒糟到作者該去自殺的情況。不過史蒂芬.金的態度是一種坦白的態度,他相當清楚的表達出自己的位置,雖然可能陷於主觀,但卻比那些曖昧的人好太多了。
  我見過一些人寫書評時的態度——全面討好,我認為這種人失去了批判的原則,尤其是某些對人氣作家一面倒的偶像追逐更顯露了這些人的無知。在哪我遇到最多這類瘋狂非理性的讀者呢?在「網路文學網站」裡最多,一些自己都在寫作的人。
  獨立的人格與思想是很重要的,除非是金字塔頂端的人,不然沒有任何作家是值得我屈膝敬拜的,連史蒂芬.金的許多話我都不很贊成。
  禮貌,是作家最不需要的品德。作家這行業很悲慘,大多數的好作家都被餓死了,能上排行榜的大多只是明星而不是作家,所以上帝就給了作家這個特權。從古至今,社會對文人瘋狂行為大多都能努力容忍,就像是國王容忍小丑一樣。想當個好作家就不要花太多時間在禮節上,史蒂芬.金是個厭惡世俗禮節的人,我相信真正的作家都有著三分瘋癲行徑。

  電視,史蒂芬.金在這裡清楚告訴我們遠離電視,就算是《急診室的春天》這種高水準片子他都認為是在謀殺生命。

  商業化的重要……史蒂芬.金清楚的指出:「沒有比有人心甘情願地花錢購買作家的作品,更能激勵努力寫作的作家瞭解自己作品的獨特性了。」
  我不想假裝我是很清高的,我無法像許多不求聞達的偉人一樣只為了寫而寫。或許開始時「寫」是個很簡單的動機,但這動機並不足以讓我寫得更好,我需要更多的推力,比如「掌聲」,比如「金錢」……
  以我為例,我起初的寫作是在「鮮網」文藝版,那時「掌聲」是我最大的動力,就連一個字不寫一個月也能有上萬的瀏覽率,這在文藝版是很少見的。很快的,我就習於那些掌聲或啥狗屁超人氣作家名稱,接著我倦怠了,倦怠自己總是高掛在人氣榜首。在我發信給鮮網宣布封筆的同一天,鮮網通知我要幫我出第一本書。
  不是因為愛好,也不是因為掌聲,是因為有人用「商業行為」來肯定我「寫」的價值,是這讓我的火焰不致熄滅的。

  最後,史蒂芬.金用了他兒子歐文學薩克斯風的例子來做了個總結。這總結讓我想到電影《軍官與紳士》裡那個士官長。那個嚴酷的士官長不停的希望李查基爾退訓,他勸他為何不回家過舒服生活,只李查基爾要願意,任何時候他都有權不再接受痛苦以及屈辱。
  這裡,史蒂芬.金再一次的強調,很多時候我們之所以會寫作不過是出於一時的興致,這不是真的有興趣。
  什麼才是「真正有興趣」?就是你是否願意為這事情犧牲多少。我們都知道婚姻是可怕的,一進到婚姻生活裡你便成了奴隸,萬劫不復……有些人維持婚姻只是因為他已經結了婚,有些人維持婚姻則是怕異樣的眼光,有些人是為了錢,也有人是因為有被虐待狂。這裡,史蒂芬.金希望你維持婚姻的理由是因為「愛」。

謬西 200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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