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寫作技巧,我實在是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我一直自認為我寫的東西既生澀又冷僻,只能算是很私人的東西……那我怎有這膽子在這胡言亂語談到寫作技巧呢?其實此文說的只是我「個人」寫文章時習慣用的方式,而我猜這其中必然有著不少疏失,或許寫出來後會有許多前輩高人前來幫我找出些漏洞缺點,略略指點一二。這就有點像是告解一樣,也是偷學武功的一種方法了。

  因為這篇文章寫的是我自己的經驗,所以並不打算寫得很嚴謹或是過份嚴肅,也不想舉太多別人的例子,話多是很容易得罪人的。

  說到寫作方式或是說技巧,我個人習慣的有以下三種:

  一、以內心描述為主然後帶出故事;
  二、以故事快速變化來帶出主角內心轉換;
  三、以大量對話帶出主角內心轉換以及故事情節。


  第一種、以內心描述為主然後帶出故事:

  這類型的小說大概是目前比較流行的寫作方式。建議以第一人稱來寫會較為容易,也比較適合,當然也有許多人以第三人稱敘述寫作而獲得成功的例子。我曾聽有人說第一人稱寫法是較簡單的寫法,是入門的功夫,這點我不怎認同,我自己認為,第一人稱寫法難度要略高過於第三人稱寫法。這類型小說的代表作者有目前當紅的村上春樹,以及那位我不太看的懂的華人之光——高行健先生……

  以內心描述為主然後帶出故事通常會發生一些無法控制的事情,其實,無論你用哪一種方式寫作都會遭遇到它獨特的困擾,但這種方式寫的小說問題特多,它很容易就會因為過分的自我而寫成一篇極度自戀的文章,其實我喜歡稱這種小說叫做「流水帳日記模式」。會寫這種小說的人大多是野心較大的,這些人想要寫出傳世之作,不過因為這世界上天份總合並沒這樣多的配給,所以就如村上春樹者也偶然會寫出一些不知所云的文章。

  這就是一個大問題了——不知所云,這類型文章最容易寫成喃喃自語似的不知所云。如何寫這種文章呢?我自己習慣的方式是用「碎片拼圖」,也就是用許多看來無關緊要的敘述讓讀者走入一堆文字符號建築的迷宮內。讀者起初完全不知道你想要表達什麼,你也不透漏線索,這有點像是聽阿媽說故事,瑣碎又沒有重心……故事飄阿飄,也就是讓故事不停的脫離軌道又拉回來,週而復始。

  這時危機出現了,你不能總是這樣飄著的,要如何在適當的時機,也就是在讀者失去耐心前將文章拖回常軌是最重要的,玩耍過度通常會帶來悲劇。許多小說家太過於賣弄,像是無名氏的小說到後來我通常會看到不耐,雖然我從未見過任何人能玩弄文字遊戲更高過於他,他的文筆只能用驚為天人來形容;但大多時候,我根本不知道他想寫的故事主題到底在哪?

  我們看到了一個重點,就是要怎樣在你灑碎片時吸引住讀者……

  一、文章別太長,十五萬字以內;
  二、懸疑性要高,不能全是青菜蘿蔔,偶然要下點巴豆的;
  三、要會玩文字遊戲,不然誰有耐心跟你玩啊;
  四、漂亮的收尾,此類小說收尾最難。

  關於收尾我個人喜歡突兀式的結束。故事緩慢的累積讀者的情緒,節奏從極慢到快到極快,突然在未經通告,真相大白或將要大白時——立刻結束。我最喜歡寫的結局方式是像刀切豆腐一樣切掉整篇文章,在爬到最高峰時讓讀者掉下懸崖。

  這類型小說我寫的有《3AND6》、《永生》、《六月雪》、《誘惑鳥》等等十來篇……是我用過最多方式的技巧了,也是我較擅長的,約佔我總文章比例的90%以上。

  第二種、以故事快述變化來帶出主角內心轉換:

  這是較古老的寫作方式了,我們常見到的許多中外古典名著都是用這種方式所寫出來的,比如《基督山恩仇記》、《紅樓夢》、《三國演義》等等。小說家的工作就是很盡職的說出一個動聽的故事,外加漂亮的編劇,完美的句子。這說起來好像簡單,事實上這寫法也是寫小說入門最基礎的功夫,但就是因為簡單因為是入門,相對的要想寫得突出那就特別難了,因為大部份人都這樣寫。這種寫法最適宜大部頭的小說,是通俗的寫法,因為通俗,所以我個人認為應該是屬於所有寫法中之最佳。

  如果你的小說涵蓋的面非常廣,主角眾多,你的野心是想要寫出一篇橫跨時代的巨著……像是《飄》或是《哈利波特》或是《未央歌》這種,你大概也只有這麼一個選擇了。還有,如果你的主角加上主要配角超過了五個人以上,因為故事複雜性太高,你也沒有什麼其他的選擇機會。

  寫這種小說是採取說書人的方式,有心寫這種小說的人務必要廣覽中外古典名著,並且必須在寫作之前先寫好功課,那就是LIST——從故事大綱開始,大約要寫個幾章幾節幾個字,每章每節要寫些什麼?故事主角個性,年譜,時代背景,歷史環境等等。我常見一些小說寫的開頭虎虎生風,後來漏洞百出,這就是LIST的功夫沒做好。

  關於大綱,這對以故事快速變化為主體的小說來說絕對是不可少的。當然這並非是死的東西,這點在這篇文章的最後會單獨拿出來討論,這裡只談到出問題的例子……出問題最多的大多是在連載性質的小說中,每天千餘字,這以早期報紙連載的武俠小說最為常見。許多一開始超凡入聖的角色後來莫名其妙沒有交代的消失了,許多一開始你以為是重要人物的後來竟成了不重要的小角色,這就是作者在駕馭人物跟情節時出了問題。

  說個出名的漫畫——《七龍珠》吧!她尾期跟另兩本出名漫畫——《幽遊白書》以及《灌籃高手》有著極大不同,《七龍珠》是部非常棒的奇幻故事,鳥山明錯的是不知道該何時收手,後來收的就有一些難看了。而《幽遊白書》以及《灌籃高》手就屬於見好就收,結束的讓讀者搥胸頓足永遠難忘,這就是捨之不易了……古龍在他後期小說也犯了類似錯誤,不過他老先生更扯,故事說到才剛一半正要熱鬧時就突然的不明不白結束了……

  我個人記憶力差,邏輯能力也糟,通常只敢去空想大架構小說卻是有心無力,怕是一拉出去就會亂了。我最羨慕現在網路上許多寫玄幻或武俠小說的作家們,他們有本領將這樣多主角一個個交代清楚,一出手就是以五十萬字為單元,這簡直是比《三國演義》規模還要大。

  我自知無此能力,所以在這方面的小說就很少了。大約只有《外星人懺悔錄》、《守護者傳奇》這幾部而已,並且個人認為成績都不算太好。這類型小說是我最弱的一環。

  第三種、以大量對話帶出主角內心轉換以及故事情節:

  這類型文章多出現在短篇或是中篇小說,而劇本用的應該最為廣泛,如果劇本算是小說的一種型態的話。其實在許多長篇文章中你也可以見到這種技巧被大量的使用在橋段當中,就像是《笑傲江湖》裡的桃谷七怪,這是金庸小說裡最讓我難忘的角色了,不比韋小寶遜色。我個人極端的喜歡這種寫作方式,甚至可以說是狂愛,我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很成功的寫出這類型的文章。

  目前當紅作家王文華為這類型小說的代表,以大量對話來勾勒出整個故事,不過我認為王文華還沒有將其功力發揮到極至,因為他還是以寫散文雜記為主的作家。當然這不是說寫散文的不是藝術,而是今天我們討論的主要是小說……我所知道的華人作家們很少使用這類技巧,我想是因為這種小說大多會營造出一種很直接、很緊湊的尖銳氣氛,華人對太過於赤裸裸的尖銳是很敏感的。依我見解,這種小說似乎就要尖銳緊湊才會好看,這或許不是很合華人的性子吧!

  這種小說想要寫的棒那就得多去看一些世界級的短篇名著,我記憶不好,看過文章通常轉眼就忘,所以沒法舉出什麼完整的、明確的例子。我記得曾看過一篇小說,三、四個主角不停的爭執一件事情,你來我往的,整個故事場景完全沒有脫離一間小酒吧,甚至他們聊天的內容也在這酒吧裡,但卻說出了一個極為緊湊讓人喘不過氣來的故事。

  通常來說想寫這種類型小說的作家要有心理準備,因為大量的對白是很難被精準控制的,一不小心會成為一些亂七八糟的雜碎。要寫這種文章得先練好你的文字精準度,這種文章整篇幾乎就是在跟文字玩耍,跟文字玩耍是很危險的事情,一不小心就會過與不及而造成失控……

  我寫這種文章的方式是先想像我的主角們被控制在一個無法移動的有限空間裡,就像是舞台劇一樣,甚至要更糟,因為他們不允許有太大的動作來表達自我,所以所有的溝通都必須靠著對話。一個對話緊接著另一段對話,故事情節就在對話中發展起來。

  這種文章最奇特的是,讀者並沒有在文章中讀到故事,這故事乃是再透過文章裡人物轉述或是想像成形的,這種狀態無論對讀者或是小說家都是一種嚴苛的考驗。或許因為限制性太多,所以在所有寫作技巧中我認為這是難度最高的了,許多知名作家都會嘗試在自己小說中用上一段,我認為這是小說家們對自我的一種高度挑戰。好的小說家大多有些自戀,所以他們不只是考驗自己,他們同時也考驗讀者教育讀者。

  《千年之愛》我大量的用了這個技巧,不過我自己認為不能算是太成功……其餘在《外星人懺悔錄》裡我也用了一些這種元素,而《網夢人生》中那隻愛說話的貓是我最喜愛的。這類型文章我碰的最少,因為我對駕馭文字的實力很差,只是,這卻是我最喜歡的一種方式。


  論到寫作之前是否需要先立大綱?這點乃見仁見智的。依我個人看法,立與不立都是可以,並不需要依照那些名家的教戰守則去抄襲。一個作者是如何起了想寫一篇文章的念頭?當然這不會是人家給你一個大綱或是題目,那叫作文,真正小說家的念頭大多是起於一個突然的想法。

  這想法有時會越來越鮮明,你腦海中不自覺的就已經有了整個架構,並且鮮明的幾乎要跳了出來逼著你立即完成它,這時你最好趕快將這架構給清清楚楚寫下來,靈感也時會突然的棄人而不顧的……有些時候這念頭一直都是這樣模模糊糊的,但是這感覺又是這樣吸引你,於是你可以試著只用感覺去下筆,用文字去撞擊靈感……這樣說,我們在寫作一開始時就有了兩個選擇——

  一、先完成文章的架構;
  二、用文字跟靈感進行撞擊。

  第一種、先完成架構:

  如果可能,基本上我是建議在動手寫小說之前能先寫好架構,尤其是規模大的小說更要注意。這好處是小說本身會比較有條理,蒐集資料也比較方便,主題不會散亂等等……缺點自然是文章發展性小,太過中規中舉的小說很難吸引人的。

  這只是一個原則,大綱是人立的自然就可以修改,我認為是千萬不要被大綱牽著走,感覺還是最重要的。我在寫《永生》時的那隻貓是我最喜歡談到的例子,我突發奇想加了隻貓,後來為此花了不少時間更動了所有的大綱,但是我認為值得。

  所以大綱只是一個參考,大多時候我每寫一個章節就得修正一次後面的大綱,因為我每一秒的靈感都會有變……正常狀態下,我還沒寫過一篇完成時會與初始大綱類似的文章。是的,我是說類似,大多時候我會寫出完全不同的東西。

  不要吝於修正大綱,大綱只是讓你往下寫的一個心理指標或依靠,她不是上帝,所以不需去信仰她。

  第二種、用文字跟靈感進行撞擊:

  許多好文章其實都是這樣來的,尤其是短篇文章,當然推理或歷史小說我是絕對不建議這樣寫的。這種文章會讓讀者經常感到驚喜,你不知道故事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甚至作家自己在寫的時候都不知道,你看這多迷人?

  作者在這時通常成了讀者,他只是比其他讀者更早讀到這本書而已。(以上可參閱史蒂芬.金之《論寫作》)這種寫作有時並不愉快,尤其是寫悲劇時,書中人物會自己跳出來進行故事,當我在寫《背德的貓》時感受最深,故事中每一個主角都在沈陷,身為作者的你卻無能為力。

  我寫《3AND6》時就是這樣,寫《外星人懺悔錄》第一部時也是,這種寫作充滿了樂趣——或悲傷。不過千萬要注意,因為沒有大綱,所以這種作品最容易遇到失去靈感的瓶頸,而失去靈感是寫文章的第一殺手,我有幾篇文章寫了一半就無以為繼了。


  我目前常用的方法通常同時用到這兩種方式,有點騎牆,但卻有效。

  開始我先寫一個很簡單的大綱,這樣大致上就知道會用個多少章節來完成我的故事了,也知道整個故事想要表達些什麼思想。接著,我會很放縱非理智性的用靈感去寫每一章節,一個章節約在一千字以內,非常非常隨性的寫,試試看會不會撞擊出更多的靈感。寫的時候完全不去考慮句子結構、文法、詞藻、錯字等等……只是不停寫。最後大致滿意了才開始進行最後的寫作,每章約是三到五千字,如果有野心想出書就寫廿章以上。


  有網友問我好文章的條件是什麼?我認為只有以下兩點:

  一、文字通順;
  二、清楚了表達傳遞了一個或多個思想。

  第二點是我認為目前網路文學所最缺乏的了,我認為就算是童話故事也該有它想要表達的重點,如果缺乏這點整個文章就失去了靈魂。

謬西 200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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