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第五章 論寫作》五節

  寫小說前需不需要大綱?這點大概是作家最猶豫的事情了,尤其是已經有點成績的作家。因為通常來說,我們的第一篇小說多是一時興起而寫的,一股突來的熱誠,一絲模糊的影子,還有一些運氣以及莫名來奇妙的掌聲。但第二篇呢,還要這樣幹嗎?
  當有點名氣後野心就大了,你設定了大綱,規劃了一切細節。一切都很完美,但是你會發現,你的第一篇小說雖然幼稚且漏洞百出,但你卻再也寫不出那種好文章了。
  回頭像起初一樣改用直覺來寫?只要是用直覺寫作的人事後都會出現個困擾,那就是故事在毫不意外的意外中出了變化。以我《永生》這部小說來說,開始我只想寫一篇對永生感到無奈的人,故事是依著「情境」來發展的,但故事發展到後面時主角就出問題了,新的想法與新的情境太多,一直湧出,到後來甚至出現了前後情節對不準的事情……

  在第五節裡史蒂芬.金說道:「我不想強迫你們相信我從不沒有事先擬定情節……」好了,我們不論這裡翻譯的有多詭異,但這一整節史蒂芬.金都在敘述事先擬定情節的缺點。史蒂芬.金告訴我們他對故事主角的期許:「我的工作不是幫助他們脫離險境,我只是看著事情如何進行,然後記錄下來。」
  很棒對不對?但是到本書後頭史蒂芬.金會告訴你,他將會在日後校稿上花掉多少力氣。
  這是個很好的原則,我認為凡是作家都該慎重的參考這段建議,當個「記錄者」而非「干預者」。只是,這種說法似乎有點過頭,有點唯我獨尊,我不知道是翻譯還是史蒂芬.金陳述時讓人誤會,這節似乎是告訴大家預先擁有大綱是有罪的,因著大綱你必然會寫出一篇像公文制式般的文章。
  其實我看不是的,史蒂芬.金在寫小說時也有大綱,我認為他的大綱比我還要細膩上個十倍不止、還要詳盡。這裡史蒂芬.金選了《戰慄遊戲》當範本(這是我相當喜愛的一篇小說,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的版本不是這樣),說他當初是怎樣寫這小說的。
  在這段敘述中我們注意到——這故事原來是有大綱的,只是這大綱後來某些部分被加強了,又有某些部分被削弱了。甚至可說,這大綱到後來完全走樣,除了主軸外其餘都被更動了;但,你不能說他事先沒有草擬大綱。
  《戰慄遊戲》的大綱基本上包含了故事的大致情節,一個瘋子書迷要求作家幫他寫一個專屬於她自己版本的書……這裡主角的個性事先已被預設了,環境也有了,未來發展方向也有了設定。請注意,在一有這構想後史蒂芬.金說他立即:「喝了一杯又一杯茶後,我寫了十六頁……」,這十六頁不是大綱是什麼?
  好了,那麼在這節裡史蒂芬.金到底想說些什麼?
  「如果你被惱人的大綱綁手綁腳……」我認為史蒂芬.金想說的是——自由,他希望作家要在自由中寫作,不要讓自己被那十六頁的大綱鎖住。更大的重點是,六百頁文章被允許的大綱約是十六頁,而不是六百頁……越詳細的大綱就越會限制你的發展,我猜這才是史蒂芬.金真正想表達的意思。
  《戰慄遊戲》後來幾乎有一大半脫離了這十六頁的草稿,但我要說,若沒這起初的十六頁草稿史蒂芬.金能寫得出那六百頁(我的書通常只有兩百五十頁,十萬字)的小說嗎?我每部小說的大綱多半只有一到兩頁,老實說,我比史蒂芬.金還要不注重大綱。
  若沒有起初的前六天,那麼就不會有後來這整個世界,就算是上帝也要有個開始。而大綱就是一切故事的開始,沒有一個大綱小說是很難起頭的,難道你比上帝還要偉大?
  中國古人寫小說時習慣將小說人物先繪成圖像。我喜歡《三國演義》,因為他是在一個固定的結構裡進行顛覆,比如把三國君主設定了忠奸(雖然有些不公平,但這是小說,不是真歷史)。理論上,《三國演義》要是按史實規定是不能這樣寫的,只是這書成功到許多人只知有它而不知有《三國志》。我不認為《三國演義》有大綱,有大綱的小說寫不出這樣活的東西;但我也不認為他沒有大綱,沒有大綱要怎樣有條有理、前後情節一貫?
  這就是說——要有大綱,但請盡量的將你的大綱縮到最小範圍,讓你的故事有呼吸空間。不要事先貪心的預設每個故事情節——比如我正在寫的這篇小說《魔蠍》,女主角與男主角會面過程完全是事先沒有預設的……這有優點也有缺點,缺點是我寫了四遍,到目前還沒一段是我滿意的;優點是,這故事的主角他們是自己碰面的,多自然?
  大綱?我的大綱根本不管這種小事,這種細節也要放進大綱裡?怎樣碰面這種小事就交給故事自己處理吧!
  「發現故事就像是發現化石一樣。」史蒂芬.金又說:「不論你有多優秀,也不論你經驗有多豐富,你不可能挖出一付完整無缺的化石。你只能挖掘出大部分的化石……」
  我相當同意這段話,故事其實是本來就在的,身為作家的我們只是盡職的「使用比鏟子更精細的工具」來記錄一個故事。從開始作家便沒有創造故事,是故事創造了作家,所以故事是真實的,是原來就存在的。也只有真實的故事才能讓讀者有共鳴,讓讀者真以為事情會發生。
  第一流的小說,讓讀者以為自己是主角,讓讀者哭、笑、懼怕,直到終生。普通的小說也要讓讀者像是看鄰家故事一樣,他會擔心鄰居失火會不會蔓延過來,不過基本上,這還是別人家的事情。最差的小說則成為一個笑話,被放在租書店裡(因為沒有人願意讀兩遍),成為一陣風,輕拂過臉龐後便消逝的無影無蹤。
  好的作家是上帝,在前六天創造天地後便休息了,然後在終了時再做一番評論。只有魔鬼才喜歡干預,你知道魔鬼與上帝之間的差異嗎?魔鬼是沒有創造力的,它甚至不會「想像」,它只是利用「引誘」讓人出錯。好的作家是上帝,中等的作家是魔鬼,而那最糟的則寫下重重大綱限制死了自己。

  在這節結束時史蒂芬.金舉了個大綱的例子,這例子應該並沒成為小說,或是成為小說我卻沒讀過。(這段例子請自行翻書參閱)他舉得是一個很普遍的社會問題,一個在報紙上你天天會閱讀到的故事,事實上,我認為報紙社會版上每天就有寫不完的素材在等著你(之後在談靈感時史蒂芬.金也會提到這點)……只是史蒂芬.金說:「相當不錯的故事吧?是的,但不夠特別。」
  大師在這露了一手,很帥,一個不錯的故事只動了一點就全變了,像是被點了睛的龍。誰說史蒂芬.金寫文章沒大綱?他只是努力約束自己而已,約束自己不要越位。

謬西 200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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