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寫作 我的作家生涯》(On Writing A Memoir of the Craft),是由當代「最暢銷的通俗作家」史蒂芬.金(Stephen King)所著,這是一本教導寫作,或告訴你什麼是作家的一本實用書籍。
  我不知道此書有幾個譯本,好像不只一個,而我手上這本是曾靜瑤與高美齡合譯並由「商周出版社」出版的。雖然我沒讀原文(這純屬英文能力問題),但這本用來教寫作的書竟然能翻譯到如此之拗口難懂,且錯字連篇像是完全沒有經過校稿……真是件讓人難以理解的事。(難道「商周出版社」沒想過,會看這本書的讀者群保證會很挑剔嗎?)
  在看這破碎的「讀後筆記」之前,我「強烈」的建議你先擁有這本書,在網路上剛傳聞已出中文版時我立即就訂購了,薄薄的一本兩百來元相當的不便宜。不過十分鐘前我在「博客來網路書店」查詢到的標示是——「絕版」……這點我沒感到太多的意外,因為通常好書比爛書要來的容易絕版。
  對這本書整體上的感覺是,身為作家或是想當作家的你,不看的話絕對會終身後悔,因為它是這樣的實用,適合你每天在任何時間裡翻上個幾頁;但看的時候也請別忘了帶條手帕,看到台灣「最賺錢」的「商周出版社」翻譯世界「最賺錢」作家的書能翻成這樣,我怕你會痛哭出聲。

  在你看我這「讀後筆記」前我得先聲名幾件事情:

  第一、因為我讀的是譯本,還是那種翻譯得很糟的譯本,所以,要是我發生誤讀或誤解的情況那絕對不是奇怪的事情;
  第二、這書的某些部分是針對英語寫作,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當提到這部分時我會搞錯意思或是跳過;
  第三、即使是偉大如史蒂芬.金,我也不會全盤接受他的理論。這點,你應當用在看我寫的、或任何一個傢伙寫的談論寫作技巧文章的態度上,全盤接受別人概念的人只會害死自己,一個作家首重的就是獨立思考;
  第四、這是極端個人的讀書筆記,我只是公開它而已。這筆記裡我的偏見或許會蓋過史蒂芬.金,但這一點都不奇怪,因為我讀書後當然要消化成自我的東西,要是原版照翻,那你乾脆直接看書反而會容易一些。

  如果你能認同以上數點,並且能容忍謬西拙劣的文筆,那麼就請往下看吧!不然,請儘速離開,傷了你的眼睛或是心靈絕非是我原本之目的。
  本讀書心得共有廿一個章節,約五萬餘字。

壹、從《序》到《第一章.十四節》

  在《序一》裡,史蒂芬.金明顯的表達了他對於「暢銷作家」這名詞的疑慮,「暢銷作家」這名詞像是個惡夢一樣不斷的糾纏著他。「史蒂芬.金」這名字幾乎是所有作家的夢想,這名字代表的是財富以及財富帶來的力量與魅力,過去、今天以及未來,或許不會再出現能賺這樣多錢的作家了。
  我個人是史蒂芬.金小說迷,有人稱他的小說為「通俗小說」,這意思是指他寫的玩意輕鬆、易懂又吸引人,只是,這輩子都不會有人提名他去角逐「諾貝爾文學獎」。這段話聽來似乎有些戲謔,有些俏皮,但,史蒂芬.金卻真的很在意這回事。
  所以在《序一》裡,史蒂芬.金很明顯的焦慮著,焦慮「暢銷作家」這個名詞。
  孔子說:「富而好禮」,張愛玲說:「成名要早」,我個人毫不猶豫同時的接受了這兩句看似衝突的話。我認為,一個人無論幹什麼行業在剛出道時必須努力,在合法狀態下,應該不惜代價讓自己走上舞台最炫耀的地方。但是,在你成功的拿到冠冕同時,便該承諾那第一句話——「富而好禮」了。
  我想,史蒂芬.金到最後還是放棄了,他用停筆來表示自己的能力就是這樣而已,表示他與海明威的永遠無法抗衡,表示他天分的力有未逮,我認為這是一種「禮」。這是種反省,在成功之後試圖突破成功的反省,雖然史蒂芬.金可能失敗了,但這反省的態度卻是可敬的。
  反過來看華人第一「科幻」大師——倪先生,雖然他的成功只有史蒂芬.金的萬分之一(或千萬分之一),但在華人世界裡他所「賺到的錢」也算是第一了,只是我看不出他在用這些錢時有任何的焦慮。這位大師依舊是在出版垃圾,依舊有清華大學一堆莫名其妙的理工教授在那鼓掌支持,依舊在那賺那永遠賺不完的錢。
  或許,這就是華人文學界的真正問題,我們的「禮」已經消失了,沒人在意理想了,這些東西早流落到番邦再也尋不回來了。

  在《序三》裡,史蒂芬.金說了一句擊中我心坎最深處的話:「編輯永遠是對的」。在這我要向始終支持我的編輯可比說聲:「謝謝!」當初是她主動出我第一本書的,也是她帶我真正進入「作家」這行業,然後,我接著的每一本書都是她幫忙處裡的。
  「可比,你是上帝。」

  《第一章》一開始,史蒂芬.金就說明他對「寫作能力」的想法,但這觀念與我出入甚大。有點可笑,這本書的第一個觀念我就不甚贊同,但是看不同立場的東西,試圖駁斥對方或將對方融入自己思想中,豈不也是一種學習?
  史蒂芬.金認為作家基本上是被「環境」與「志向」所創造的,他均分了「企圖心」、「慾望」、「運氣」、「才華」這些讓他成功要素的比重;而我則認為「才華」在這其中應該佔所有比重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不過我同意他說的,不要試圖刻意的在這本書或任何其他談論寫作技巧的書裡去尋找力量。所謂魔法師意外的加持神力只是個夢想,梅林與亞瑟已死,石中劍不再出世,圓桌武士們早就散了。所以,真正想要成功的作家只能靠「持續的磨練」,在後頭史蒂芬.金會指出,所謂「持續的磨練」就是——不斷的「讀」以及「寫」。

  《第一章.第七節》裡史蒂芬.金說到了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寫你自己的故事」。在《第一章.第九節》中他甚至明顯的指出他童年住家附近的某一廢物棄置場曾多次的出現在他許多小說中,在這本書的其他地方你會發現,史蒂芬.金不斷的指出他生活經驗與他小說之間的重疊。如果你細讀了整個第一章,你便會發現史蒂芬.金在這本指導「寫作」的書裡為何要穿插這樣多個人童年或青少年的經驗了。
  這或許是史蒂芬.金為何要說「環境」與「志向」創造了作家,因為童年與青少年的不凡經驗真的是我們最佳的寫作題材。
  以我來說,雖然我寫的小說幾乎都是都會裡的黑暗世界,而我年輕時社會還不是這樣的……但,少年時讀的《一九八四》、電影《華氏四百五十一度》以及《發條橘子》,這些都讓我對文明進步產生了焦慮。同樣的,當我成年後任何事情都很再難深刻起來,無論是多大的事情。或許是因為世故,所以像《小王子》裡的成年人,明顯的都是些沒幻想力的笨蛋。
  不過我堅持的認為:一個沒天分的少年看他的青春不過就是青春;有天分的便可看出一朵花或一把刀甚或一灘血。這就是為何有人能寫作,有人不能寫作的道理了。

謬西 200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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