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捌、《第五章 論寫作》十二節
這節談的是節奏。請注意,史蒂芬.金說的節奏並非我們常說的那種如音樂般起伏的旋律節奏(之前我寫過一篇談文章節奏的,但是那裡說的節奏與這兒毫無關連),而是很單純的談到速度快慢,一篇文章的進行到底能快到什麼程度?
很早已前,曾有位朋友公開的建議過我,他認為我的文章速度似乎是慢了些。在過去古典小說裡,作者們經常用上整整一大篇來談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以此來賣弄他的風雅與文筆,但現在不同了,在這個世代裡,慢是一種罪惡,起碼出版社是這樣認為的。
市場上大賣的書多半是那種輕薄的書籍,就算是長篇小說也是一樣,深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速度。所有句子都被切成像是新詩,很少有一個段落能維繫個三行的,所有事情都在前一段還未完成前進行到下一段。即使是如此,還是有讀者先翻到最後一頁看結局,這是個失去耐心的時代。
我認為,《未央歌》要是今日出版,絕對是慘澹下櫃。
只是史蒂芬.金告訴我們說:「我深信每一個故事都必須以自己的節奏來發展」雖然史蒂芬.金說他喜歡節奏慢一點、結構大一點的故事(這從他的書,動輒以五百頁起跳可感覺出來),但他還是認為,作家有責任在可能範圍內將速度提至最高。
這讓我感覺,無論你車子的廠牌或年份是些什麼,你都有責任好好的保養它,讓它能跑得最快。
史蒂芬.金引用艾爾莫.李諾得(Elmore Leonard)建議的方式說,提高速度的唯一方式就是把無聊的部分丟掉,也就是——大刀下去,將你心愛的文章多出的蔓枝砍除。
史蒂芬.金給了我們一個公式,這公式是某一編輯在他尚未出名時給他的,而他之後依此要領奉行不逾。他雖然認為自己的成功大多是出於運氣,但一個人光是運氣好是沒有用的,運氣只能幫你幾次,那最重要的還是你本身的力量。
這公式是:「第二稿為第一稿的百分之九十長度。」
你是這樣的嗎?我之前不是,史蒂芬.金說他最早時也不是,之前他每一稿都會增長個百分之十,而不是減少個百分之十,而他認為自己還算是個內斂的作家。
在看完此篇後我回憶過去的寫作經驗,沒錯,我每一稿約略都會增加個百分之十到十五,因為每修改一次又會多一點東西浮現出來,一些新的靈感,一些該補的漏洞。你知道,無限的增加是那麼的簡單,但是要你刪掉那多出來的呢?問題是,你不可能絕對沒有多出來的垃圾吧!
於是在《流沙中的狐狸》我做了一次實驗。
從來在一稿時我都較為隨性,因為我知道往後我會累加,所以在一稿時寫太多太詳盡反而是自找麻煩。但《流沙中的狐狸》我改變了這作法,試著將我想到的所有東西都寫進去,越詳細越好,就好像我打算在這一稿就要交給編輯出版一樣。
第一稿完成時約七萬字多些……還是少了許多,我開始時的計畫本來是十五萬字。但你知道的,在一稿時一直有些聲音會催著你快點完成,比如說寂寞。第一稿通常是最寂寞的,這很容易導致讓我們採取一種隨便的態度,心想反正之後還會修改個好幾次。
在第二稿時我做了大幅度的修正,也就是在前幾章時提到的,因為主題被更動了,我增加了些新的故事,加重了某些角色份量……七萬字一下子躍到了十五萬字,非常的合乎要求。於是三到五稿時我拼命砍,大約在十一萬字時我收了手,認為滿意了,約略就是刪除了十分之一。
我的編輯在做完一校後來了封信,她很客氣的問我,是不是可以從兩百八十餘頁(確實數字我忘了)刪成兩百五十六頁。她沒解釋理由,但我絕對的相信她的理由是不可動搖的。我認為,當你對你的編輯有一絲懷疑時你就該換家出版社了,許多事情就像是協同作戰一樣,不允許有一點懷疑渣子存在裡面。
起先我是用出版社一校後的 PageMaker 稿像是做工一樣斤斤計較著,但是這很累,我的電腦解析度是八百乘六百。於是我還是回到了我的 WORD 裡修改,這讓我順手多了,感覺事情變容易了。
很難,真的很難,但其實又不是這樣的難。我說的不是刪掉一個字一個字這種事情,編輯希望我刪掉的是卅頁,九分之一的量……我必須將某些景整個的刪掉,刪掉一大段情節,一大篇一大篇的刪。我說難,是因為我自以為這已經是我最簡潔的文章了,我之前已經動過好幾次減肥手術……說不難,是當你第一刀砍下後,一切都簡單了。
在我砍掉第一個段落前,我先將原稿備份起來,還用燒錄機燒成光碟,我擔心我會後悔,我甚至向自己保證我一定會後悔。但之後就輕鬆沒顧忌了,我就像個慣犯一樣,殺第一個人難,殺第二個時就沒這樣緊張。最終,我與我的編輯達成協議,在兩百六十六頁處成交。
看著砍過的文章,感覺真的俐落流暢許多。你該試試,千萬不要手軟,我保證你不會後悔的。
這裡史蒂芬.金說了一些他個人對故事的觀點:「但我喜歡作者直接講故事。我是那種什麼都照順序來的人,先上開胃菜,如果吃完生菜沙拉,再上點心」
我不願意對這段多說點什麼見解,因為我正巧就是個相反的人,我的故事裡總是時空倒錯,這屬於個人的風格。但這或許也解釋了我的書無法暢銷的原因,因為晦澀,無法一下子吸引住讀者。
但就像之前說的,技巧只是技巧,你沒必要一定要遵照誰的技巧行事,最重要的是你自己。
謬西 2003.05.08
這節談的是節奏。請注意,史蒂芬.金說的節奏並非我們常說的那種如音樂般起伏的旋律節奏(之前我寫過一篇談文章節奏的,但是那裡說的節奏與這兒毫無關連),而是很單純的談到速度快慢,一篇文章的進行到底能快到什麼程度?
很早已前,曾有位朋友公開的建議過我,他認為我的文章速度似乎是慢了些。在過去古典小說裡,作者們經常用上整整一大篇來談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以此來賣弄他的風雅與文筆,但現在不同了,在這個世代裡,慢是一種罪惡,起碼出版社是這樣認為的。
市場上大賣的書多半是那種輕薄的書籍,就算是長篇小說也是一樣,深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速度。所有句子都被切成像是新詩,很少有一個段落能維繫個三行的,所有事情都在前一段還未完成前進行到下一段。即使是如此,還是有讀者先翻到最後一頁看結局,這是個失去耐心的時代。
我認為,《未央歌》要是今日出版,絕對是慘澹下櫃。
只是史蒂芬.金告訴我們說:「我深信每一個故事都必須以自己的節奏來發展」雖然史蒂芬.金說他喜歡節奏慢一點、結構大一點的故事(這從他的書,動輒以五百頁起跳可感覺出來),但他還是認為,作家有責任在可能範圍內將速度提至最高。
這讓我感覺,無論你車子的廠牌或年份是些什麼,你都有責任好好的保養它,讓它能跑得最快。
史蒂芬.金引用艾爾莫.李諾得(Elmore Leonard)建議的方式說,提高速度的唯一方式就是把無聊的部分丟掉,也就是——大刀下去,將你心愛的文章多出的蔓枝砍除。
史蒂芬.金給了我們一個公式,這公式是某一編輯在他尚未出名時給他的,而他之後依此要領奉行不逾。他雖然認為自己的成功大多是出於運氣,但一個人光是運氣好是沒有用的,運氣只能幫你幾次,那最重要的還是你本身的力量。
這公式是:「第二稿為第一稿的百分之九十長度。」
你是這樣的嗎?我之前不是,史蒂芬.金說他最早時也不是,之前他每一稿都會增長個百分之十,而不是減少個百分之十,而他認為自己還算是個內斂的作家。
在看完此篇後我回憶過去的寫作經驗,沒錯,我每一稿約略都會增加個百分之十到十五,因為每修改一次又會多一點東西浮現出來,一些新的靈感,一些該補的漏洞。你知道,無限的增加是那麼的簡單,但是要你刪掉那多出來的呢?問題是,你不可能絕對沒有多出來的垃圾吧!
於是在《流沙中的狐狸》我做了一次實驗。
從來在一稿時我都較為隨性,因為我知道往後我會累加,所以在一稿時寫太多太詳盡反而是自找麻煩。但《流沙中的狐狸》我改變了這作法,試著將我想到的所有東西都寫進去,越詳細越好,就好像我打算在這一稿就要交給編輯出版一樣。
第一稿完成時約七萬字多些……還是少了許多,我開始時的計畫本來是十五萬字。但你知道的,在一稿時一直有些聲音會催著你快點完成,比如說寂寞。第一稿通常是最寂寞的,這很容易導致讓我們採取一種隨便的態度,心想反正之後還會修改個好幾次。
在第二稿時我做了大幅度的修正,也就是在前幾章時提到的,因為主題被更動了,我增加了些新的故事,加重了某些角色份量……七萬字一下子躍到了十五萬字,非常的合乎要求。於是三到五稿時我拼命砍,大約在十一萬字時我收了手,認為滿意了,約略就是刪除了十分之一。
我的編輯在做完一校後來了封信,她很客氣的問我,是不是可以從兩百八十餘頁(確實數字我忘了)刪成兩百五十六頁。她沒解釋理由,但我絕對的相信她的理由是不可動搖的。我認為,當你對你的編輯有一絲懷疑時你就該換家出版社了,許多事情就像是協同作戰一樣,不允許有一點懷疑渣子存在裡面。
起先我是用出版社一校後的 PageMaker 稿像是做工一樣斤斤計較著,但是這很累,我的電腦解析度是八百乘六百。於是我還是回到了我的 WORD 裡修改,這讓我順手多了,感覺事情變容易了。
很難,真的很難,但其實又不是這樣的難。我說的不是刪掉一個字一個字這種事情,編輯希望我刪掉的是卅頁,九分之一的量……我必須將某些景整個的刪掉,刪掉一大段情節,一大篇一大篇的刪。我說難,是因為我自以為這已經是我最簡潔的文章了,我之前已經動過好幾次減肥手術……說不難,是當你第一刀砍下後,一切都簡單了。
在我砍掉第一個段落前,我先將原稿備份起來,還用燒錄機燒成光碟,我擔心我會後悔,我甚至向自己保證我一定會後悔。但之後就輕鬆沒顧忌了,我就像個慣犯一樣,殺第一個人難,殺第二個時就沒這樣緊張。最終,我與我的編輯達成協議,在兩百六十六頁處成交。
看著砍過的文章,感覺真的俐落流暢許多。你該試試,千萬不要手軟,我保證你不會後悔的。
這裡史蒂芬.金說了一些他個人對故事的觀點:「但我喜歡作者直接講故事。我是那種什麼都照順序來的人,先上開胃菜,如果吃完生菜沙拉,再上點心」
我不願意對這段多說點什麼見解,因為我正巧就是個相反的人,我的故事裡總是時空倒錯,這屬於個人的風格。但這或許也解釋了我的書無法暢銷的原因,因為晦澀,無法一下子吸引住讀者。
但就像之前說的,技巧只是技巧,你沒必要一定要遵照誰的技巧行事,最重要的是你自己。
謬西 200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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