謬西的書——《寂寞芳心俱樂部 之烏鴉海灘》
作者:謬西
出版社:鮮歡
ISBN/ 986744602X
出版日/0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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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心得筆記
底下是在寫《烏鴉海灘》一、二稿時隨手寫下的的心得筆記,其實我並沒這種記錄寫作過程的習慣,當初寫這些是為了給一些對寫作有興趣的文友們看的,而現在正好成為個紀念。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對照著書,瞭解當初我寫此書時的一些過程以及心得感想。這裡最遺憾的是,我一向有記錄時間的習慣,但這兒卻全無記錄,大致的時間約是在二零零三年的聖誕節。
《烏鴉海灘》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遠超過《魔蠍》;因此篇首的詩是特別勒索我最喜歡的詩人山貓安琪幫所寫的,共廿首——這是本書最特殊之處了,單只是山貓安琪的那些詩就足以讓此書不凡了。
壹、一稿
第一章
感覺還好,句子尚未修飾,這部分會在二或三稿進行。段落間有著明顯的切斷感,不是我喜歡的寫作方式,下一稿時會做些潤飾。不過基本上還好,感覺浮出來了,瘋狂前夕的飄搖瘋狂念頭……
本章,是從大綱第十九章裡擷取出來的。
下一稿修改重點:目前沒需要動到大綱之處。墾丁現場尚未進行實地觀察,等背景調查後或許會有部分修正。
第二章
本章,是倒回敘述的起始。在技巧上,希望能讓閱讀的人感受「我」尚處於溫和壓抑的階段。這時的「我」還是溫訓、膽怯、徬徨的,個性的轉變將會以逐漸發酵方式漸變。而本章重點是,人物個性與上一章差別極大,之後寫作必須要銜接得上。
上一章出現了許多漏洞,因為我當時還未到墾丁實際觀察。所以要引以為戒,不負責任寫那些不知道的東西相當危險,而作家在平日時就該多蒐集資料,增廣自己見聞。
這章有個大問題,我到了墾丁,看到了某種鳥,我很喜歡,甚至想要依這鳥的名字換掉男或女主角的名字。我問了當地人,他們熱情的告訴我那是「留鳥」,還問我要不要用他家網路查?我很放心,然後記錄下來,並且解釋我回家查就好。回來後才發現「留鳥」是個相當廣泛的統稱,結果是——我雖到了墾丁,也問了人,但還是錯過知道那鳥名字的機會……
這章有些地方呈現斷落感,「的」與「了」過份氾濫,副詞多得像是雜草。下一稿再修吧!
第三章
在這章裡我期待能透過一些獨白,外加與妻子的短短對話勾勒出一個疲倦的男人。男主角的個性在此被確定——軟弱無能、猶豫不決、對四周的人無法信任、厭倦生命並有自殺傾向。
以上是屬於故事交代部分。節奏上,這張將氣氛壓到比上一章更低。瑣碎的描述可以達到壓低氣氛。目前尚未修飾詞句,因為瑣碎,所以這章未來需要一些更特殊的味道,比如對窗外黑夜的恐懼。整章基本上是個醞釀,算是故事的一個攻擊發起,從此章後故事開始明快,到某種程度後再低沈。
音樂通常是我的寫作工具之一。寫第一章時我聽的是披頭四;第二章聽的是韋瓦第《四季.夏季》;第三章聽的是柴科夫斯基的《悲愴》。對我來說其實聽什麼都好,大致上選擇該章節味道即可,從搖滾到古典甚至通俗流行我都不排斥。
週日我將會北上接受電台訪問,這將是成為一個職業作家後的最大困擾——應酬,不只是寫作了,你還要賣書,作秀,能跳段鋼管舞更好。我倒不反對作家作秀弄上兩段,但太多作家後來發現主持節目竟然比寫作賺錢,終於放棄寫作成了明星……我太老了,這裡不是指我,但有志想要寫作的朋友要引以為戒啊!
第四章
很糟,且令人沮喪的一章。大概是因為北上宣傳新書的原因吧!原本建立出的寫作情緒全被打斷,這兩天坐在電腦前什麼也不想寫……倒是電玩成績又升了一級。
誠實說,這章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寫什麼狗屁,所有的句子都是經過堆砌出來的,像是國中時週記裡的國家大事一樣敷衍。
不過,別擔心,寫作本來就是這樣。情緒低是正常的,沒有人可以成天亢奮寫一萬字,除非他是個習慣性海洛英上癮者。我的態度是不折磨自己,但也不放縱自己。寫不下依舊要寫,用寫來培養情緒,而不是用冥想……
這就是文稿不公開的另一個好處了,你可以放過這章草草處理,但連載式的公開就麻煩許多,壓力也變得很大。
關於這章,除了說寫的很爛外,沒別的想要說了。
第五章
這是特殊的一章,不是因為寫得好或是不好,而是我決定修改部分設定,多加些元素到故事裡。先不論我要加些什麼,這裡最重要的是——因此,我必須得修改我整個的大綱,並且還要回過頭修正之前寫好的章節。
以前我提過,大綱不是神,作者才是神。我們立大綱的目的是希望它能幫我們工作,而不是反而被它給限制住動彈不得……因此,如果有更新的想法時,千萬不要吝於修正你的大綱。
相對的,這裡另一個我常提到的問題出來了,我認為稿子至少要在二稿後再公開較好。想想,如果這篇文章我已經公開貼於某處,這時突然出現個新的想法,為了已經閱讀的讀者們,我是要修改還是不修改好呢?於是我的創意被讀者給限制了,成為僵硬沒有彈性的玩意。
接著,來談談為何我會多加元素進去?
一個故事,通常會有一個明顯的主題,然後我們用一條以上的線來包住它,呈現它。一條線通常是薄弱的,我習慣至少用三條線來分頭進行。這在第三人稱裡比較簡單,第一人稱就麻煩了,許多人認為第一人稱好寫,但其實第一人稱常會因為缺乏生動多元的元素而顯得枯燥。
這故事之前算是兩線進行:一、主角對妻子的疑心;二、與烏鴉、燕子(改名了)間的往來。整個故事在搶郵局時雙線會合達到終結。
現在,我將本來主角離家是採用休年假方式,改成他是偷了公司的一筆鉅款,然後不告而別。主角偷錢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有動力離家出走,所以並非真的想要侵佔,算是一種自毀性的行為。
所以加入的第三條線將是:一個偵探的追蹤,對主角的糾纏。
在剛剛公布的倪匡科幻獎中我擦邊而過,跟其他獲獎的小說比較,我認為是輸在故事性不足。所以小說不只要講求深度,故事性(低俗點說,也就是熱鬧性)也是相當重要的。當然,等你拿到諾貝爾文學獎後就無所謂了,《老人與海》就沒什麼故事性。但在這樣幹之前,最好先知道自己是誰,有這實力嗎?
關於我接下來的工作將是修改全部大綱。至於之前寫的部分,將會在二稿時再做修正。我習慣不回頭的往下寫,邊寫邊回頭修正,經常會磨掉我的創作情緒。於是二稿的任務也出來了,就是將整個故事修改到合理,避免出現前後不一的情節。
在以後大綱還會修改嗎?我不能保證,或許會,或許不會。我最高紀錄是修改五次大綱,但也有過完全沒修改的。這種事情似乎是出於上帝的旨意,非作家本人可以控制的。
第六章
這章算是正式介紹了令兩位人物的出場,尤其是烏鴉。
烏鴉是這故事的第二主角(燕子只是陪襯者。這回可能要讓讀者失望了,我這次描寫的是男人間的友情,而不是女性主義),但我卻安排他在第六章才出現。
這裡有一個重要觀念,主角並不是主題,迷人的主角固然能讓故事生色許多,但其實主角存在的目的只是為了故事,只是個工具。許多作家花了太多力氣沈溺於描寫主角,這種作家多半是把自己給投射到主角身上去了,像個自戀狂一樣,卻忽略了其他更重要的,比如主題。
我這裡並不是說主角不重要,而是要指出,故事裡比主角重要的還有很多。記住,故事裡所有一切「背景」都是為了傳達主題,傳達作者想說的意念。只有三流的色情小說才需要特別強調主角,好聽的名字,雄偉的性器官,一次打死七個等。
其次,這章是燕子畏懼烏鴉離去的一條埋伏線,導致後來燕子躲到「我」的身邊。但在本文裡我們只看到了燕子生氣,這生氣似乎是屬於物質方面的,她氣烏鴉沒留下錢就去玩了,氣烏鴉老是把錢拿去賭電玩。
這裡是第一人稱,所有的事情是由「我」所看到,於是,你無法去描述「我」之外的人在想什麼,除非他們開口。這裡我當然可以安排燕子哭喊說:「你把錢花光我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你丟下我一個人,我寂寞……」如此,這故事就洒狗血了,不像是個真正發脾氣的人,真正發脾氣的人經常會不自覺的把情緒轉移到別處,而真相藏在最深的位置。
但這裡,單從章節內文來看,燕子似乎很在意物質的安定;但結尾時,燕子又是個對物質全不在意的人,只要愛情。矛盾出現了嗎?於是,請看我們的篇頭(本來是想用《麥田捕手》句子當篇首,那時還沒請山貓安琪幫我寫篇首詩):
"Why can't I? Please, Holden! I won't do anything-- I'll just go with you, that's all! I won't even take my clothes with me if you don't want me to--I'll just take my--"
這裡提到了一種不顧一切想要「跟」的情緒,所有的矛盾被解決了。這是一種技巧,很多作家不知道的技巧。
再強調一次,第一人稱是無法透知「我」之外人的心思的。除「我」之外,人的心思必須透過事件、表情、言語以及「我」的猜測等等得知。最糟的作者採用言語,於是除了「我」之外,故事裡每個人都忙著做告白,每個人的情緒都外顯到像是花痴,搞得狗血滿地。
第七章
以節奏來說,這章是低到了谷底。
這章用的技巧是流水帳方式,紀錄著主角低盪的一天,幾乎是點點滴滴鉅細靡遺。既然是低盪處,那就順便把一些乏味的設定給丟在這兒,比如這五千萬的來源,以及公司為何不敢直接報警或派黑道人物用暴力索債。雖然之前略提了些,但這裡像是個總整理一樣,可以讓讀者一次弄清楚。
要低,才能夠顯示出高,高高低低的節奏就出現了。雖說低是必要的,但我們卻不能將其當作是必要之惡,要知道整本書是一體的,每個章節都該要有它的趣味性。
在這低盪的章節中,我試著再在其中穿插著高低潮,例如:「我知道公司不敢跟我來硬的,或許胖子也是接到這樣的指示,只能用談的,好言規勸,如果我仍不肯就範,那就把我殺了塞進馬桶裡沖掉。」這裡「塞進馬桶裡沖掉」就是一種黑色高潮。
很難解釋流水帳式文章該怎樣寫,這是我認為最難的一種寫作方式。通常我是用荒謬以及爆發的情緒來製造節奏……突然的荒謬,突然的幻想,突然的怒氣,這些都可以製造出個高潮。
很多人寫文章情緒亢奮到不行,又有些人冷靜到像是寫墓碑。要記住,沒有人的情緒是一條直線的,連老和尚有時都會發怒或是歡喜,於是怎樣適當的拿捏就是重點了。
如果想要練習這種寫作方式,可以試著寫寫自己一天的生活。
我們的一天通常是乏味的,我猜你絕對不會想知道我一天幹了些什麼,起床、刷牙、洗臉到睡覺、刷牙、洗臉。你可以試著在你的生活裡加點黑色元素,放點灰暗沮喪,灑點赤紅風暴……不要多,加得恰好遠比加得多要重要。當別人願意去看你無聊的一天這種文章時,大概就算是成功了。
第八章
這裡,我們終於提到了主題。
其實整個故事一直是在往這走,這是寫小說最重要的地方,你必須有一或一個以上的主題,然後整個故事就繞著這主題轉。主題有主要的與次要的,無論是多麼散漫的文章,只要是作者沒忘掉他最主要的那個主題,這故事便有它一定的可讀性。
好的作者會將主題自然帶出,而不是直接餵給讀者一記重拳——嗯!當然有這種直擊讀者的好書,大半的古典小說屬於這類,像《三國演義》全書鑰句就在第一句。但我個人不喜歡直接把讀者打倒在地。現代小說創作很少這樣直接了,太直接的東西會讓人怕。
「我知道這很可笑,但是我認為這兒是我的,專屬於我一個人的海灘。」這句是全書的鑰句,也就是,你必須經過這才能理解我想要說些什麼。你也可以說這是故事的中心點。
也有人會將鑰句放在故事結尾,很多好的小說要讀完全書才會恍然大悟,但是你必須確定你的讀者有這樣大的耐心,一本沒人看的書再好也沒意義。因此將鑰句放在結尾處的多半屬於節奏輕快的小說,或是懸疑性極高的。這樣的寫法不是不好,這屬於作者個人風格問題。
所以,我通常會將鑰句安排在中段前面一些。主題通常是嚴肅的,所以我喜歡幫讀者鋪好柔軟的草毯,慢慢引導。
無論怎樣,你必須有你自己的風格。記住一件事情,鑰句該放在什麼位置是沒定則的,不要人云亦云。這裡再提醒一次,你現在看的所有技巧都屬於我個人的風格,而不是你的。
之後呢?好的說故事者不會一直停留在主題裡,而是觸及主題然後跳開,再觸及再跳開。要知道你只是在說故事,我們並非什麼偉大的時代舵手、或彌賽亞,只有聖經或佛經或三民主義才會一直停留在主題處。
於是怎樣跟主題保持若即若離的關係,這需要花很多時間去學習。
至於沒有鑰句的書,比如愛情羅曼史這類的,基本上只算是鴉片,一陣快感後,除了更大的空虛外讀者什麼也不會留下。除非你喜歡販毒,不然請先確定好主題,再進行寫作。
第九章
從這章開始,故事慢慢的激烈起來,轉成較動態的描述。同時本章也有設定了一些伏筆,例如之後的境外銀行匯款方式。
其實這章我寫得有些猶豫,你夠敏銳的話,可以發現我下筆時出現了極多不連貫的段落,這是因為膽怯。例如境外銀行部分本來預定是在篇尾,突然感覺拉到前面來可能不錯——但我並不確定這樣做是否真的正確。還有討債的部分也有些猶豫,好像可已有更好的行動方案?
但我還是寫了。很多作者在遇到這種問題時會暫時停筆,就像是某些作者會在一稿時字字斟酌,試圖一次就寫出不朽之作。但我不是,在一稿時我不太在意字彙的運用,也不在意錯別字,如有疑惑也不會管它。這些我會交給二稿時再去斟酌。最嚴重的時候,我曾在二稿時還修改大綱,希望這次不會。
因此二稿很可能會因為修飾而增加些字數,但我一點也不擔心,因為三稿、四稿時我會刪掉至少百分之十的字數。
有人認為我是快筆,一年至少出版四十萬到五十萬字。這就是我的秘密了——不要因猶豫而停筆思考,除非你的問題大到需要更改大綱,不然就照著起初的想法往下進行,不要想在一稿時就可以寫出什麼好東西。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作法,謹慎的寫法或許會比我更好。不過我是個較情緒化的人,當開始寫時不希望發生停頓,這樣會導致我的分心,反而越寫越糟。
寫作的方式很多,這裡我只能告訴你我自己的方式,僅供參考。
此外,這章開始主角說話方式出現了一些轉變,例如誇張式的敘述:「我早跟愛湄離婚有一百次了」、「把一個簡單的問題切成三百六十塊,再各從三百六十度的角度去分析、判斷……」等等。這種情況會益加強烈,直到循環到第一章時的半瘋狂態度。
第十章
這章寫得頗順,大概只花了我五個小時。或許是因為過兩天要去看資訊展(終於要換 17 吋 LCD 了),或許是因為心情不好,又或許是因為手風?這裡想說的是,其實影響作家最大的是情緒,無論是好是壞。最近有人問我什麼叫瓶頸,我其實認為沒有瓶頸這回事,只有情緒不對。所以川端康成在溫泉鄉逛來逛去,海明威會坐在加勒比海灘,村上春樹乾脆就躲起來寫。
音樂、桌椅的方位、插一束花、香菸、毒品都可能幫助你的寫作(毒品別碰),我自己則喜歡把桌子堆滿東西(換 LCD 後可以堆更多)。請盡量去找出你喜歡的,別再把寫不下去歸咎於靈感、瓶頸這些狗屁,有時去散個步、談談戀愛或找人打一架,保證你文思泉湧。
本章較熱鬧,製造個小高潮後解決掉烏鴉的背景。
背景該如何交代,這是另一個常被問的問題。最蠢的交代是在開頭列出所有主角名稱、簡歷,這種書才第一章就讓我倒胃口。除非你的背景龐大到像《魔戒》,不然請盡量將背景融入故事中。這裡我採取將烏鴉背景融入到主角內心,烏鴉的背景故事正巧每句都卡進情節,看來不太像是故意要交代一樣。
荒謬還是我要提的,因為這是我個人寫作最大風格。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我在荒謬上的運用。
最後談到對話。這整章理論上全是對話。這裡的對話是第一人稱愛用者常用方式,記住,第三人稱較少用這種,第三人稱在對話上比較簡單,直接紀錄相互的交談就好。
第一種是主角內心獨白(第一人稱專有。類似的,在第三人稱是作者對讀者說話,兩者間略有差異,不可混淆。一定要記住,第一人稱是單一視角,第三人稱是全知);
第二種是一般你來我往的對話,各人稱都適用。但第一人稱有時我們不大記錄「我」自己的說話,而採用獨白表達,例如:
甲說:「你要去嗎?」
我想不適合,所以說算了。
甲說:「真的,不後悔?」;
第三種是敘述,也就是將某些較枯燥的對白化為敘述,間中穿插比較重要或討喜的對白。這章用的很多,烏鴉有時自己說,有時「我」幫忙轉述,這樣便不至於出現有某個傢伙唱獨腳戲說到口渴、說到死的情況。很多人在寫對話時讓人捏把冷汗,你會很想幫他主角倒茶,會訝異這是在演講嗎?
第十一章
恭喜自己一下,終於突破全書的二分之一了。另外讓人高興的是,至今尚未有想要修改大綱的念頭,前途看來一片光明。
通常小說在寫到二分之一後,算是大事抵定,整體寫作的速度會開始加快一些。在前半段時,修改大綱是常態,甚至我常會因為感覺怎都修改不好大綱而整篇放棄。
但寫到後二分之一時常會出現一個危機,那就是疲倦;因為往後的發展都確定了,剩下來的叫做手工。
寫作通常有幾階段,開始草擬大綱時最讓人興奮;接著寫前四分之一時會很痛苦,猶豫不決;接下來的四分之一是成熟期,也是整個寫作最愉快的時期;而最後的二分之一則是越來越痛苦,會有種衝動想要草草結束。
因此,請依著你的耐心來決定寫作的長短。我習慣是十二萬字上下的小說,也就是目前最常見一本書的字數。我曾寫過二十來萬字的,後面十萬字就被批評的很糟,而我也承認事實很糟。
當時我真的是痛苦萬分,滿心只想趕快結束去玩電動。這就是弄不清楚自己能力的下場,在立大綱時一定要先清楚自己能力到什麼位置,挑戰也別越過界線太多。我也是從短篇寫起,然後嘗試著寫中篇,目前這種長度大概是我的極限了。
這也包含你主角的人數,你能控制多少角色到恰到好處?早期武俠小說經常會有這種問題,角色一個個冒出來,到結尾時至少百分之九十的人物會交代不清,人間蒸發。這種事情連大師古龍都幹過,《天龍八部》第一版的結尾就很扯(我猜是有一段在倪匡代寫時被給搞亂了),所以千萬別太高估自己,尤其是有心想走玄幻路線的。
這章開始主角們都就定位了,故事展開。
這裡有個地方我引用了前面的句子,放在夢中,這是我常用的手法。從《禁忌、愛與變色龍》後我的書幾乎都有夢境,這本書大概最少。夢境是隱喻的最佳表現手法,所以可能需要抽象些。《禁忌、愛與變色龍》是我自認夢寫得最好一本,《魔蠍》的夢境近乎魔幻,《碎蝶》則是以一個夢作為故事主軸。有興趣的可以去找來看看。
這章提到了毒品,我對毒品產生的幻覺始終很有興趣,《魔蠍》裡就寫了一些……不過,很遺憾的沒嘗試過,呵!當時我接受訪問時還被問到,就算我有用過毒品,大概也不敢承認吧!
寫作時你一定會遇到這種困境,就是必須寫你無法親身經歷的。有些事情你能經歷,但更多事情是不可能的,比如,我是個男人,那要怎樣去體驗身為女人時的身心呢?比如我不少小說的主角是女性(二分之一吧!),甚至是第一人稱的女性。此外我也寫過男同性戀、女同性戀……
很多讀者一直以為我是女性,我不是故意要造成這種錯覺的。
我曾說過,作家最重要的就是誠實,不要想去欺騙讀者。因此在越過你經驗寫作時,你必須加倍的蒐集資料,融入。我最推崇的方式是直接訪談,為了寫老人我曾待在公園裡跟老人聊了三天;接著是閱讀;再來是電影;最後則是網路上的細碎資料。百分之百的不建議連續劇,那玩意只會破壞你的腦神經。
第十二章
這裡可能你發現了,我把大綱的十二、十三縮成一章。
第一個原因是字數,為了便於出版,你必須將字數設定在八到十二萬中間。關於字數的計算方式,請參考我寫的《Word 與寫作》,這字數並非是以WORD裡的字數統計計算的。第二個原因則是,我認為如不合併會出現兩個節奏過慢章節。
這裡的對話採取了大量轉述。轉述能夠造成沈重,本章寫的是主角正處於重病中,是一種沈重狀態,所以轉述是較佳處理對話方式。其次,一個重病的人不會有力氣開口,一堆直接對話會削弱他的虛弱。
一樣的夢境,請參考前章的解釋。
寫到此時,或許有點細微的地方脫離大綱,但都不是重要部分。寫作的速度將開始加快,因為整個故事已經確定了。
第十三、十四章
這次是兩章一起完成,事實上第十一、十二章也是的。在一天內寫個一萬多字文章並不是不可能,只要你打字夠快,我想寫兩萬字也不是難事。無論怎樣,當小說寫到接近尾聲時,沒意外的話你會感覺到一種神秘的催促,主角們對你的呼喚。
在將近完成時,你所有的線應該都丟出去了,就像是一個撒網的的漁夫,這時你要做的是收網。如果你是個勤於做筆記、或是記憶力絕佳的作家,過去的每一條線都在你腦中或筆記上,這時你會發現無須思考,你需要做的只是打字紀錄,故事會由故事本身自動自發的完成。
這裡我不是在說什麼玄妙的事情,也不想嚇你,我說的是真實的事情。故事通常在快結束時會主導它自己,作者已然無能為力了。作家成了傀儡,故事裡的主角成了主人,有時你會感覺,他們正想要把作者的名字改成他們。
當然,作家都是較浪漫的一群,會情願相信這種詭異的說法而不管其他。這裡讓我們科學點——這是因為在快結束前所有的路線都安排好了,除非你突發奇想要回頭改些什麼,不然所有的證據都已指出誰是兇手,無可抵賴。
所以,寫作的最後一段路通常是最寂寞的。你會感覺到悲傷,因為一切就要結束了,該死的、該分手的都已決定;另一方面你會感到枯燥,你只能像個書記官一樣紀錄著一切,創意已經不再重要。
這裡只是記錄心情,大多技巧前面已經談過,關於細部技巧我就不再介紹了。但如果到最後你還沒出現我這種心情,如果你不是那種神經粗獷到頭被轟掉還能活三天的人,我建議你最好回頭好好檢查一下整個完成部分。你並定是漏掉了什麼重要的設定或是什麼,這裡我敢打包票的說,你一定犯了某種大錯卻未發現。
回過頭來說,如果你是個從來不寫筆記、記憶力又差的作家又該如何?這部分我們將會放在第二稿時討論,因為我正是這樣的一個傢伙,又懶又笨。於是第二稿可以給我們許多的機會——去做更枯燥乏味的事情。
第十五章
這章我們可能必須特別討論一下。在這章裡你可能會看到大量的髒話,甚至問候到人母親、下流的笑話……
這章基本上是一個轉捩點,「我」從這裡開始得到釋放,這樣我們才能一路往下銜接回到第一章。這裡主角經歷了醉酒,而這是他第二次喝醉。讓主角醉酒是個老套手段,但是很有用,老套並不一定是壞,端看你運用的好不好——
第一次喝醉時是在烤肉時,雖然那是個家庭式的溫馨場面,但「我」犯下了第一個禁忌,跟燕子接吻——通常我們是把接吻當作性行為的一種,無關道德定義,這說的只是小說手法。整個故事基本上也是從這開始急轉直下。第二回主角不止是喝醉,「我」還被支槍給抵在頭上,又被要求一起參與搶劫……於是主角在這進行了第二次轉變。
本章主角的個性將會略超過下一章,因為他在下章時是清醒狀態,在清醒時當然會將醉酒的瘋狂拉回一些,順便還可以表現出節奏。這種發瘋程度如果以數字表現將會是——14章1分;15章4分;16章3分;17章4分……依此類推。
然後我們來談一些寫作上的大問題。這本書基本上並沒有什麼性場面,我現在要說的在你描述性場面時也一樣適用,甚至在描寫一切時都是一樣。
不要怕說髒話,也不要怕提到性器官;但同時也不要去搞那種無意義的性場景。你需要的是真實——記住,真實不一定是你,我們這說的是大多數人。如果你是從不說髒話的人,我要恭喜你,但在某些場景裡你必須要真實。
大多數人不小心摔了一跤會怎樣?我知道有些作家會用「靠」這個字,這讓作家感覺舒適點,因為這話好像不是髒話……其實沒有這個詞,看到「靠」這個字時總讓我感覺不太舒服,這詞真正應該是台語的「哭」,正確的全文應當是「哭爸!」,也就是詛咒別人父親死掉的意思。其實這是個滿好的情緒字眼,但是通常我愛用「幹!」,這詞就有力多了。
我不是說所有的小說都該是這樣,這完全是依照你故事設定的角色性格去決定,老實說,這也是我第一部大量使用髒話的小說,反倒是沒怎談到性。我有些小說是全部沒有髒話的,但大多數都會穿插一些。
在性描述時也是一樣,要勇敢些不要害怕。這雖然與本書無關,但是我知道性描述是很多作家的痛。某些人把性寫的像是場精心設計的夢,每個器官都給他個美化過的虛擬名詞,如要這樣,你就直接去寫那些騙國中女孩的愛情羅曼史吧!另一些作家則是把每個動作寫的像是A片,現場實境演出,就怕你不知道他性器官有多雄偉,這種人適合去寫色情小說,看我這段話太浪費他時間了……
我的意思是,你所寫的每個字都要跟你的故事有關。你的主角說句髒話,這髒話必然有他某種意義存在。你的主角在做愛時做了個動作,這動作也要跟故事有關。總之,在需要時你必須勇敢的寫,在不需要時就不必寫,如果必須要寫就要真實。
本章花了我整整一天。老實說,日常生活裡我從不說髒話的。我必須去回憶我知道的人會怎樣說,所以我自己感覺,還是有很多地方還是過份文藝腔。所幸我今天情緒不是很好,其實是糟透了,要不然可能一天還無法完成。
第十六章
這章沒有什麼,基本上就是用溫暖的感情敘述來緩和上章的緊張,拉回一些,為下章的打架事件做個基墊。
這是為了創造節奏,越來越高漲的高潮很難持續,適當時機一定得拉回,這樣下一章的高潮才會明顯。
這裡略微將「我」的矛盾感情製造出來。本來是打算讓「我」跟燕子維持著一種親情關係,但在這樣短的時間發展出親情關係實在是牽強,並且燕子又該是烏鴉與「我」間的鏈子。
這感情基本上不會再往下描述,讓兩人間維持著一種微妙的關係,同時也讓下一章的打架事件更有說服力。
第十七章
這章其實沒有什麼,但卻足足花了我一天的時間。第一個問題出現在節奏,也就是這章該多強烈?第二個問題在,我一直沒法確定「我」跟燕子間的關係。
15章是強烈的一章,16章突然低了下來,未來的19章可以說是整篇故事的結束。本來我把打架部分寫的很血腥、激烈,但感覺不對,雖然會經過18章的低沈緩和,但過份高昂會絕對會減低了19章的味道。於是我將這章修得較薄弱些。
節奏是我最注重的,我常在這部分花許多腦筋。
在上一章裡我確定了燕子的感情,但這章寫時又有些猶豫。但最終我還是修回到上一章的設定裡。
這是另一個問題,一稿通常是以章為單位進行的,所以就容易出現作家自己的感情不連續。比如昨天你還那樣寫,睡一覺後情緒變了,對上一章的記憶也模糊了,於是這章就出現與上一章連接不起的問題。尤其是較細微的感情描述問題最大。這部分我們將會在二、三稿時說到解決方案。
記憶力永遠是個大問題。我的記憶很差,差到會記不住主角名字。某次接受訪問時,主持人問我上本書某某做某事時的含意,我竟然完全記不起來那個某某是誰……希望你的記憶力夠好,在二稿時我會提到我的解決方案。
第十八章
生病中,沒什麼特別的感想,不過這章反正只是一個交代,只要是邏輯不出錯就好。
在搶案計畫上感覺還有漏洞,等二稿後再修了。一稿其實最重要的是完成(純屬個人的觀念),所以不要停手,就算是感冒發燒都寫個一小段,免得感覺連貫不起來。二稿以後你有整篇完整的文章可以反覆看,但一稿時你只有短短的大綱,情緒的連貫是非常重要的。
第十九章
這章用了許多第一章的內容,開始時我們採取了一種回述的技巧,當故事回到起點時,最好將前文適當的轉回。不過這在以後會有些麻煩,當爾後你任意修改某段時,必須記得要修改後面引用他的段落。
後段突兀的部分,我自認做得不是很好。一時間我也沒想到該怎樣修改,反正基本架構已經完成,需要修改的部分就交給二稿處理。
第廿章
感謝上帝,一稿結束了……共約十一萬餘字,實際寫作天數二十天左右(中間北上一次,重感冒五次,發燒兩次),每日寫作時間十五小時左右(有點灌水,這還包括上網閒逛、回信、回留言……打電玩,打筆仗,看股票等等),平均每日五千字上下。從頻率來看,一開始速度很慢,後面幾乎是一天一萬甚至到一萬五千字。這些數字不代表什麼,只能約略看出寫一本書時難易在哪。
如果你注意的話,會發現一稿其實像是大綱的延續,或是說更周密的大綱。在用詞遣字上不大講究,錯字也算了,邏輯錯誤跳過,猶豫的地方繼續讓它猶豫。沒錯,之前我也說過,一稿的最大目的是「完成」,只有如此你才會先有一篇整體觀的的東西出現。
於是在一稿我們可以發現,在第八章(不含第一章)前故事性過份薄弱,直接說就是單調吧!除非有了整體觀,不然你很難發現自己的問題。所以還是要再次強調,你的一稿最好不要隨意公開,因為這會讓你難以修改,越寫就越感覺痛苦——繼續寫?你有新想法;重頭改過?讀者又會抗議……最後成了太監文章。
所幸這個缺點我認為做些細微修正即可。
如果你注意看了整個故事,你會發現我安排了一個很有趣的政客,一位曲副總,一位小蔡。這些人看似不重要,但其實是我事先預謀丟進去的,將來若出現危機時,這幾個角色將會成為拯救故事的救火隊。
本章出現個怪人物,那就是「愛湄的舅舅」。我會將那政客修改成愛湄的舅舅,這同時也解決了另一個薄弱處,「我」是憑什麼以一個小科長就能當政界的白手套,還有「我」與愛湄的衝突也可將這條線拉入。在二稿的前十章,我將會加重愛湄舅舅的重量……
另一個問題是「我」與燕子的感情部分。因為故事是一章章寫的,所以會出現不連繫狀態,這也在一稿完成後明顯了起來。
所幸,這些修正都沒動到最基本的大綱。
這裡要注意的是,全文已經嚴重超過出版社規定,而二稿的修正會拉得更長。刪修到適當長度將會在三到四稿處理,預計,完稿時可能會殺掉三萬字,現在感覺鬆散的部分就可以得到解決。
有時間各位可以每章都計算一下數字,這是我個人習慣,一章訂在五千字左右。現在有人一篇十萬字小說分到三十來章甚至四、五十章的,如果真能印成書,你會發現幾乎不能看,才翻兩頁就是一章。我的建議是,以一本十萬字的書來看,章節數別超過二十。我自己一向習慣二十章整,這並非定論。
一稿結束後建議你休息幾天,做一點別的事情,時間以能忘掉整個故事的七八成為原則。我的記憶力在此就發揮了,大約一週我就能整個忘光(有夠爛的記憶力)……為何需要忘記。是為了讓你能在二稿時有個全新視野,不要傻傻的還在一稿的幻想中逗留。
主觀是很可怕的,所以暫且丟開文章吧!
貳、二稿
第一至五章
二稿最重要的工作幾乎就等於是完稿,這裡你必須將一稿時的破碎修補,邏輯補正,加強修辭。
在二稿時先別去在意字數的膨脹,理論上因為這是補強工作,所以會增加點東西,文字字數自然就膨脹了。要先知道字數膨脹並非好現象,在三、四稿時我們會試著大量刪掉拖緩節奏的部分……但在在二稿時,萬一看到不合理部分請盡量刪,以免膨脹到連三、四稿都刪不掉。
以目前來說,我大概知道完成時會有兩百八十頁長度(每行卅九字,每頁十五行,每家出版社都有自己規定),但標準書籍約在兩百六十頁,扣掉一些序等等約只剩下兩百五十五頁,意思是,這篇文章最好到五稿完成時得刪掉十分之一,這正巧就符合了我們的原始想法,完稿後比初稿要少十分之一字數。
二稿最重要的還有連續性。很多文章在章節間會感覺到斷痕,因為一稿通常是習慣於以章節為單位寫作,寫下一章時往往已經連接不上上一章的感覺,故事可能沒錯,但情緒保證不大一樣。所以二稿我通常是一次修六章,下回從第六章看到第十一章,這樣就能消掉一些斷折感。三、四稿都會有此作用。
如果因為修補而發生新的想法,那麼要看這新的想法會不會動搖到原始大綱。如果會,你必須先回到一稿修正,再回到二稿……這種情況不多,除非你中途對自己寫的東西懷疑了,在寫十幾萬字後才懷疑機率很小,不過我自己遇到過。需要修改就需要修改,不要遲疑或是害怕。
修補是種煩人的工字,一般我採用列表方式……不要太相信自己的記憶,我認為用個筆記本寫出該注意事項是很重要的。
第六到十章
大致上修正了一些關於「我」的背景設定,這裡主要是因為愛湄舅舅角色的加入。增加這角色並沒達到預期中帶動更多故事的豐富性,但成功的讓為何「我」這樣一個小人物會被交付處理這樣大筆賄款,以及愛湄事業為何會成功更合理些……所以可能會將「我」的教育程度設定降低些,大學畢業即可,這更能顯示出舅舅這角色的重要。
下次修正將放在三稿時。在主角幻想愛湄成功的描述上,因為舅舅的加入出現了些混亂……主要是因為「我」的妄想過程相當龐大,突然增加個角色手忙腳亂是正常的,不過三稿時將精簡許多敘述,到時處理就好。
等大致忘掉前一稿的狀況下工作的效果展現出來了——在一稿時,因為一直寫的關係,所以總認為之前過於鬆散,但等這次看過去,其實還好。所以盡量讓自己在進行新稿時換個角度來看是很重要的,之前以為不可缺的,或以為很糟的,在新視野下會出現很大的變化。
大約在四稿時這種變化將會縮小到幾乎沒有。如果到四稿這種之前以為不可缺的,或以為很糟的,在新視野下還很明顯,你必須增加審稿的次數,直到縮小到幾乎沒有為止。五稿一般來說只是尋找字彙變動以及錯字,是用來交給出版社用的。
筆記會一直增長,或許其中會有些無用的部分,但沒關係,或許到三、四稿時會重要起來。
第十一至十五章
這幾章基本上花了許多力氣在修正「我」與燕子的感情。這稿原則上是確定「我」大概是愛著燕子的,但只是大概。要怎樣將這愛寫得猶豫不決?寫得似有似無?我沒法確定是否成功。這部分會交給三稿,在三稿時再補強些。
到此,幾乎整個故事都已確定,剩下來的只是純手工的修補工作了。
第十六至第廿章
二稿完成,除了一些細微處外,並沒太多的變動。到此,依舊是不敢說故事本身在邏輯上沒犯了前後衝突的錯誤,老實說,我只是依著筆記在修正,而這筆記本身並不完整。有人或許會在二稿時努力做到完美,但這沒必要,因為三稿時我們會刪掉不少字數,於是三稿後才是真正重要的。
到此,如果你不想或沒機會出版,那麼應該是可以公開了。
這時若有讀者提出問題已無法再動搖我的創作架構,這就是重點了,如果你無法堅持自己的想法,就不要公開文章。讀者是群很奇怪的動物,他們總是期望能掌控作者,用掌聲或是噓聲……如果你沒準備好,那麼非常容易被讀者們所左右,讓你的文章變成像是雜碎般的拼盤。
但基本上還是不建議公開你的二稿,但可以給一兩位極親密的朋友看,史蒂芬.金對這「親密」的定義是——同睡一個枕頭的人。創作畢竟是寂寞的,紛雜的意見會毀了你的文章,但一位瞭解你的親密朋友卻能適時給你些建議。
但反過來說,二稿公開也有其正面意義。你書寫的原因就是為了公開,誠懇的批評是有益處的,不要怕別人抓到你的漏洞,即使批評是出於誤解。要知道錯誤的批評本身也有著極佳正面意義,對你下次的寫作會有很大助益。
我常說一句話,有種公開貼出文章,就要有種被人批評,如果你不想被批評,就將稿子鎖在抽屜裡,或乾脆一把火燒了。
二稿完成後共有兩百八十九頁,不敢說百分之百準確,但差距不會很大。當出版社跟你談到字數時,它的計算公式是「每行字數」X「每頁行數」X「總頁數」,所以這篇文章目前用 WORD 計算的實際字數是 105,447 字,出版社卻認定為「39」X「15」X「289」=169,065 字。一般出版社要求的稿子是八萬到十二萬字,別被這給誤解了,它們所說的字數其實並不是你用 WORD 算出來的真實字數。
在三稿時我希望能順利刪節到兩百六十頁以下,也就是十分之一……這是個大、且讓人心碎的工程,不過卻是必須的。
謬西 2004.08.16
作者:謬西
出版社:鮮歡
ISBN/ 986744602X
出版日/04/08/11
中文平裝版
寫作心得筆記
底下是在寫《烏鴉海灘》一、二稿時隨手寫下的的心得筆記,其實我並沒這種記錄寫作過程的習慣,當初寫這些是為了給一些對寫作有興趣的文友們看的,而現在正好成為個紀念。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對照著書,瞭解當初我寫此書時的一些過程以及心得感想。這裡最遺憾的是,我一向有記錄時間的習慣,但這兒卻全無記錄,大致的時間約是在二零零三年的聖誕節。
《烏鴉海灘》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遠超過《魔蠍》;因此篇首的詩是特別勒索我最喜歡的詩人山貓安琪幫所寫的,共廿首——這是本書最特殊之處了,單只是山貓安琪的那些詩就足以讓此書不凡了。
壹、一稿
第一章
感覺還好,句子尚未修飾,這部分會在二或三稿進行。段落間有著明顯的切斷感,不是我喜歡的寫作方式,下一稿時會做些潤飾。不過基本上還好,感覺浮出來了,瘋狂前夕的飄搖瘋狂念頭……
本章,是從大綱第十九章裡擷取出來的。
下一稿修改重點:目前沒需要動到大綱之處。墾丁現場尚未進行實地觀察,等背景調查後或許會有部分修正。
第二章
本章,是倒回敘述的起始。在技巧上,希望能讓閱讀的人感受「我」尚處於溫和壓抑的階段。這時的「我」還是溫訓、膽怯、徬徨的,個性的轉變將會以逐漸發酵方式漸變。而本章重點是,人物個性與上一章差別極大,之後寫作必須要銜接得上。
上一章出現了許多漏洞,因為我當時還未到墾丁實際觀察。所以要引以為戒,不負責任寫那些不知道的東西相當危險,而作家在平日時就該多蒐集資料,增廣自己見聞。
這章有個大問題,我到了墾丁,看到了某種鳥,我很喜歡,甚至想要依這鳥的名字換掉男或女主角的名字。我問了當地人,他們熱情的告訴我那是「留鳥」,還問我要不要用他家網路查?我很放心,然後記錄下來,並且解釋我回家查就好。回來後才發現「留鳥」是個相當廣泛的統稱,結果是——我雖到了墾丁,也問了人,但還是錯過知道那鳥名字的機會……
這章有些地方呈現斷落感,「的」與「了」過份氾濫,副詞多得像是雜草。下一稿再修吧!
第三章
在這章裡我期待能透過一些獨白,外加與妻子的短短對話勾勒出一個疲倦的男人。男主角的個性在此被確定——軟弱無能、猶豫不決、對四周的人無法信任、厭倦生命並有自殺傾向。
以上是屬於故事交代部分。節奏上,這張將氣氛壓到比上一章更低。瑣碎的描述可以達到壓低氣氛。目前尚未修飾詞句,因為瑣碎,所以這章未來需要一些更特殊的味道,比如對窗外黑夜的恐懼。整章基本上是個醞釀,算是故事的一個攻擊發起,從此章後故事開始明快,到某種程度後再低沈。
音樂通常是我的寫作工具之一。寫第一章時我聽的是披頭四;第二章聽的是韋瓦第《四季.夏季》;第三章聽的是柴科夫斯基的《悲愴》。對我來說其實聽什麼都好,大致上選擇該章節味道即可,從搖滾到古典甚至通俗流行我都不排斥。
週日我將會北上接受電台訪問,這將是成為一個職業作家後的最大困擾——應酬,不只是寫作了,你還要賣書,作秀,能跳段鋼管舞更好。我倒不反對作家作秀弄上兩段,但太多作家後來發現主持節目竟然比寫作賺錢,終於放棄寫作成了明星……我太老了,這裡不是指我,但有志想要寫作的朋友要引以為戒啊!
第四章
很糟,且令人沮喪的一章。大概是因為北上宣傳新書的原因吧!原本建立出的寫作情緒全被打斷,這兩天坐在電腦前什麼也不想寫……倒是電玩成績又升了一級。
誠實說,這章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寫什麼狗屁,所有的句子都是經過堆砌出來的,像是國中時週記裡的國家大事一樣敷衍。
不過,別擔心,寫作本來就是這樣。情緒低是正常的,沒有人可以成天亢奮寫一萬字,除非他是個習慣性海洛英上癮者。我的態度是不折磨自己,但也不放縱自己。寫不下依舊要寫,用寫來培養情緒,而不是用冥想……
這就是文稿不公開的另一個好處了,你可以放過這章草草處理,但連載式的公開就麻煩許多,壓力也變得很大。
關於這章,除了說寫的很爛外,沒別的想要說了。
第五章
這是特殊的一章,不是因為寫得好或是不好,而是我決定修改部分設定,多加些元素到故事裡。先不論我要加些什麼,這裡最重要的是——因此,我必須得修改我整個的大綱,並且還要回過頭修正之前寫好的章節。
以前我提過,大綱不是神,作者才是神。我們立大綱的目的是希望它能幫我們工作,而不是反而被它給限制住動彈不得……因此,如果有更新的想法時,千萬不要吝於修正你的大綱。
相對的,這裡另一個我常提到的問題出來了,我認為稿子至少要在二稿後再公開較好。想想,如果這篇文章我已經公開貼於某處,這時突然出現個新的想法,為了已經閱讀的讀者們,我是要修改還是不修改好呢?於是我的創意被讀者給限制了,成為僵硬沒有彈性的玩意。
接著,來談談為何我會多加元素進去?
一個故事,通常會有一個明顯的主題,然後我們用一條以上的線來包住它,呈現它。一條線通常是薄弱的,我習慣至少用三條線來分頭進行。這在第三人稱裡比較簡單,第一人稱就麻煩了,許多人認為第一人稱好寫,但其實第一人稱常會因為缺乏生動多元的元素而顯得枯燥。
這故事之前算是兩線進行:一、主角對妻子的疑心;二、與烏鴉、燕子(改名了)間的往來。整個故事在搶郵局時雙線會合達到終結。
現在,我將本來主角離家是採用休年假方式,改成他是偷了公司的一筆鉅款,然後不告而別。主角偷錢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有動力離家出走,所以並非真的想要侵佔,算是一種自毀性的行為。
所以加入的第三條線將是:一個偵探的追蹤,對主角的糾纏。
在剛剛公布的倪匡科幻獎中我擦邊而過,跟其他獲獎的小說比較,我認為是輸在故事性不足。所以小說不只要講求深度,故事性(低俗點說,也就是熱鬧性)也是相當重要的。當然,等你拿到諾貝爾文學獎後就無所謂了,《老人與海》就沒什麼故事性。但在這樣幹之前,最好先知道自己是誰,有這實力嗎?
關於我接下來的工作將是修改全部大綱。至於之前寫的部分,將會在二稿時再做修正。我習慣不回頭的往下寫,邊寫邊回頭修正,經常會磨掉我的創作情緒。於是二稿的任務也出來了,就是將整個故事修改到合理,避免出現前後不一的情節。
在以後大綱還會修改嗎?我不能保證,或許會,或許不會。我最高紀錄是修改五次大綱,但也有過完全沒修改的。這種事情似乎是出於上帝的旨意,非作家本人可以控制的。
第六章
這章算是正式介紹了令兩位人物的出場,尤其是烏鴉。
烏鴉是這故事的第二主角(燕子只是陪襯者。這回可能要讓讀者失望了,我這次描寫的是男人間的友情,而不是女性主義),但我卻安排他在第六章才出現。
這裡有一個重要觀念,主角並不是主題,迷人的主角固然能讓故事生色許多,但其實主角存在的目的只是為了故事,只是個工具。許多作家花了太多力氣沈溺於描寫主角,這種作家多半是把自己給投射到主角身上去了,像個自戀狂一樣,卻忽略了其他更重要的,比如主題。
我這裡並不是說主角不重要,而是要指出,故事裡比主角重要的還有很多。記住,故事裡所有一切「背景」都是為了傳達主題,傳達作者想說的意念。只有三流的色情小說才需要特別強調主角,好聽的名字,雄偉的性器官,一次打死七個等。
其次,這章是燕子畏懼烏鴉離去的一條埋伏線,導致後來燕子躲到「我」的身邊。但在本文裡我們只看到了燕子生氣,這生氣似乎是屬於物質方面的,她氣烏鴉沒留下錢就去玩了,氣烏鴉老是把錢拿去賭電玩。
這裡是第一人稱,所有的事情是由「我」所看到,於是,你無法去描述「我」之外的人在想什麼,除非他們開口。這裡我當然可以安排燕子哭喊說:「你把錢花光我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你丟下我一個人,我寂寞……」如此,這故事就洒狗血了,不像是個真正發脾氣的人,真正發脾氣的人經常會不自覺的把情緒轉移到別處,而真相藏在最深的位置。
但這裡,單從章節內文來看,燕子似乎很在意物質的安定;但結尾時,燕子又是個對物質全不在意的人,只要愛情。矛盾出現了嗎?於是,請看我們的篇頭(本來是想用《麥田捕手》句子當篇首,那時還沒請山貓安琪幫我寫篇首詩):
"Why can't I? Please, Holden! I won't do anything-- I'll just go with you, that's all! I won't even take my clothes with me if you don't want me to--I'll just take my--"
這裡提到了一種不顧一切想要「跟」的情緒,所有的矛盾被解決了。這是一種技巧,很多作家不知道的技巧。
再強調一次,第一人稱是無法透知「我」之外人的心思的。除「我」之外,人的心思必須透過事件、表情、言語以及「我」的猜測等等得知。最糟的作者採用言語,於是除了「我」之外,故事裡每個人都忙著做告白,每個人的情緒都外顯到像是花痴,搞得狗血滿地。
第七章
以節奏來說,這章是低到了谷底。
這章用的技巧是流水帳方式,紀錄著主角低盪的一天,幾乎是點點滴滴鉅細靡遺。既然是低盪處,那就順便把一些乏味的設定給丟在這兒,比如這五千萬的來源,以及公司為何不敢直接報警或派黑道人物用暴力索債。雖然之前略提了些,但這裡像是個總整理一樣,可以讓讀者一次弄清楚。
要低,才能夠顯示出高,高高低低的節奏就出現了。雖說低是必要的,但我們卻不能將其當作是必要之惡,要知道整本書是一體的,每個章節都該要有它的趣味性。
在這低盪的章節中,我試著再在其中穿插著高低潮,例如:「我知道公司不敢跟我來硬的,或許胖子也是接到這樣的指示,只能用談的,好言規勸,如果我仍不肯就範,那就把我殺了塞進馬桶裡沖掉。」這裡「塞進馬桶裡沖掉」就是一種黑色高潮。
很難解釋流水帳式文章該怎樣寫,這是我認為最難的一種寫作方式。通常我是用荒謬以及爆發的情緒來製造節奏……突然的荒謬,突然的幻想,突然的怒氣,這些都可以製造出個高潮。
很多人寫文章情緒亢奮到不行,又有些人冷靜到像是寫墓碑。要記住,沒有人的情緒是一條直線的,連老和尚有時都會發怒或是歡喜,於是怎樣適當的拿捏就是重點了。
如果想要練習這種寫作方式,可以試著寫寫自己一天的生活。
我們的一天通常是乏味的,我猜你絕對不會想知道我一天幹了些什麼,起床、刷牙、洗臉到睡覺、刷牙、洗臉。你可以試著在你的生活裡加點黑色元素,放點灰暗沮喪,灑點赤紅風暴……不要多,加得恰好遠比加得多要重要。當別人願意去看你無聊的一天這種文章時,大概就算是成功了。
第八章
這裡,我們終於提到了主題。
其實整個故事一直是在往這走,這是寫小說最重要的地方,你必須有一或一個以上的主題,然後整個故事就繞著這主題轉。主題有主要的與次要的,無論是多麼散漫的文章,只要是作者沒忘掉他最主要的那個主題,這故事便有它一定的可讀性。
好的作者會將主題自然帶出,而不是直接餵給讀者一記重拳——嗯!當然有這種直擊讀者的好書,大半的古典小說屬於這類,像《三國演義》全書鑰句就在第一句。但我個人不喜歡直接把讀者打倒在地。現代小說創作很少這樣直接了,太直接的東西會讓人怕。
「我知道這很可笑,但是我認為這兒是我的,專屬於我一個人的海灘。」這句是全書的鑰句,也就是,你必須經過這才能理解我想要說些什麼。你也可以說這是故事的中心點。
也有人會將鑰句放在故事結尾,很多好的小說要讀完全書才會恍然大悟,但是你必須確定你的讀者有這樣大的耐心,一本沒人看的書再好也沒意義。因此將鑰句放在結尾處的多半屬於節奏輕快的小說,或是懸疑性極高的。這樣的寫法不是不好,這屬於作者個人風格問題。
所以,我通常會將鑰句安排在中段前面一些。主題通常是嚴肅的,所以我喜歡幫讀者鋪好柔軟的草毯,慢慢引導。
無論怎樣,你必須有你自己的風格。記住一件事情,鑰句該放在什麼位置是沒定則的,不要人云亦云。這裡再提醒一次,你現在看的所有技巧都屬於我個人的風格,而不是你的。
之後呢?好的說故事者不會一直停留在主題裡,而是觸及主題然後跳開,再觸及再跳開。要知道你只是在說故事,我們並非什麼偉大的時代舵手、或彌賽亞,只有聖經或佛經或三民主義才會一直停留在主題處。
於是怎樣跟主題保持若即若離的關係,這需要花很多時間去學習。
至於沒有鑰句的書,比如愛情羅曼史這類的,基本上只算是鴉片,一陣快感後,除了更大的空虛外讀者什麼也不會留下。除非你喜歡販毒,不然請先確定好主題,再進行寫作。
第九章
從這章開始,故事慢慢的激烈起來,轉成較動態的描述。同時本章也有設定了一些伏筆,例如之後的境外銀行匯款方式。
其實這章我寫得有些猶豫,你夠敏銳的話,可以發現我下筆時出現了極多不連貫的段落,這是因為膽怯。例如境外銀行部分本來預定是在篇尾,突然感覺拉到前面來可能不錯——但我並不確定這樣做是否真的正確。還有討債的部分也有些猶豫,好像可已有更好的行動方案?
但我還是寫了。很多作者在遇到這種問題時會暫時停筆,就像是某些作者會在一稿時字字斟酌,試圖一次就寫出不朽之作。但我不是,在一稿時我不太在意字彙的運用,也不在意錯別字,如有疑惑也不會管它。這些我會交給二稿時再去斟酌。最嚴重的時候,我曾在二稿時還修改大綱,希望這次不會。
因此二稿很可能會因為修飾而增加些字數,但我一點也不擔心,因為三稿、四稿時我會刪掉至少百分之十的字數。
有人認為我是快筆,一年至少出版四十萬到五十萬字。這就是我的秘密了——不要因猶豫而停筆思考,除非你的問題大到需要更改大綱,不然就照著起初的想法往下進行,不要想在一稿時就可以寫出什麼好東西。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作法,謹慎的寫法或許會比我更好。不過我是個較情緒化的人,當開始寫時不希望發生停頓,這樣會導致我的分心,反而越寫越糟。
寫作的方式很多,這裡我只能告訴你我自己的方式,僅供參考。
此外,這章開始主角說話方式出現了一些轉變,例如誇張式的敘述:「我早跟愛湄離婚有一百次了」、「把一個簡單的問題切成三百六十塊,再各從三百六十度的角度去分析、判斷……」等等。這種情況會益加強烈,直到循環到第一章時的半瘋狂態度。
第十章
這章寫得頗順,大概只花了我五個小時。或許是因為過兩天要去看資訊展(終於要換 17 吋 LCD 了),或許是因為心情不好,又或許是因為手風?這裡想說的是,其實影響作家最大的是情緒,無論是好是壞。最近有人問我什麼叫瓶頸,我其實認為沒有瓶頸這回事,只有情緒不對。所以川端康成在溫泉鄉逛來逛去,海明威會坐在加勒比海灘,村上春樹乾脆就躲起來寫。
音樂、桌椅的方位、插一束花、香菸、毒品都可能幫助你的寫作(毒品別碰),我自己則喜歡把桌子堆滿東西(換 LCD 後可以堆更多)。請盡量去找出你喜歡的,別再把寫不下去歸咎於靈感、瓶頸這些狗屁,有時去散個步、談談戀愛或找人打一架,保證你文思泉湧。
本章較熱鬧,製造個小高潮後解決掉烏鴉的背景。
背景該如何交代,這是另一個常被問的問題。最蠢的交代是在開頭列出所有主角名稱、簡歷,這種書才第一章就讓我倒胃口。除非你的背景龐大到像《魔戒》,不然請盡量將背景融入故事中。這裡我採取將烏鴉背景融入到主角內心,烏鴉的背景故事正巧每句都卡進情節,看來不太像是故意要交代一樣。
荒謬還是我要提的,因為這是我個人寫作最大風格。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我在荒謬上的運用。
最後談到對話。這整章理論上全是對話。這裡的對話是第一人稱愛用者常用方式,記住,第三人稱較少用這種,第三人稱在對話上比較簡單,直接紀錄相互的交談就好。
第一種是主角內心獨白(第一人稱專有。類似的,在第三人稱是作者對讀者說話,兩者間略有差異,不可混淆。一定要記住,第一人稱是單一視角,第三人稱是全知);
第二種是一般你來我往的對話,各人稱都適用。但第一人稱有時我們不大記錄「我」自己的說話,而採用獨白表達,例如:
甲說:「你要去嗎?」
我想不適合,所以說算了。
甲說:「真的,不後悔?」;
第三種是敘述,也就是將某些較枯燥的對白化為敘述,間中穿插比較重要或討喜的對白。這章用的很多,烏鴉有時自己說,有時「我」幫忙轉述,這樣便不至於出現有某個傢伙唱獨腳戲說到口渴、說到死的情況。很多人在寫對話時讓人捏把冷汗,你會很想幫他主角倒茶,會訝異這是在演講嗎?
第十一章
恭喜自己一下,終於突破全書的二分之一了。另外讓人高興的是,至今尚未有想要修改大綱的念頭,前途看來一片光明。
通常小說在寫到二分之一後,算是大事抵定,整體寫作的速度會開始加快一些。在前半段時,修改大綱是常態,甚至我常會因為感覺怎都修改不好大綱而整篇放棄。
但寫到後二分之一時常會出現一個危機,那就是疲倦;因為往後的發展都確定了,剩下來的叫做手工。
寫作通常有幾階段,開始草擬大綱時最讓人興奮;接著寫前四分之一時會很痛苦,猶豫不決;接下來的四分之一是成熟期,也是整個寫作最愉快的時期;而最後的二分之一則是越來越痛苦,會有種衝動想要草草結束。
因此,請依著你的耐心來決定寫作的長短。我習慣是十二萬字上下的小說,也就是目前最常見一本書的字數。我曾寫過二十來萬字的,後面十萬字就被批評的很糟,而我也承認事實很糟。
當時我真的是痛苦萬分,滿心只想趕快結束去玩電動。這就是弄不清楚自己能力的下場,在立大綱時一定要先清楚自己能力到什麼位置,挑戰也別越過界線太多。我也是從短篇寫起,然後嘗試著寫中篇,目前這種長度大概是我的極限了。
這也包含你主角的人數,你能控制多少角色到恰到好處?早期武俠小說經常會有這種問題,角色一個個冒出來,到結尾時至少百分之九十的人物會交代不清,人間蒸發。這種事情連大師古龍都幹過,《天龍八部》第一版的結尾就很扯(我猜是有一段在倪匡代寫時被給搞亂了),所以千萬別太高估自己,尤其是有心想走玄幻路線的。
這章開始主角們都就定位了,故事展開。
這裡有個地方我引用了前面的句子,放在夢中,這是我常用的手法。從《禁忌、愛與變色龍》後我的書幾乎都有夢境,這本書大概最少。夢境是隱喻的最佳表現手法,所以可能需要抽象些。《禁忌、愛與變色龍》是我自認夢寫得最好一本,《魔蠍》的夢境近乎魔幻,《碎蝶》則是以一個夢作為故事主軸。有興趣的可以去找來看看。
這章提到了毒品,我對毒品產生的幻覺始終很有興趣,《魔蠍》裡就寫了一些……不過,很遺憾的沒嘗試過,呵!當時我接受訪問時還被問到,就算我有用過毒品,大概也不敢承認吧!
寫作時你一定會遇到這種困境,就是必須寫你無法親身經歷的。有些事情你能經歷,但更多事情是不可能的,比如,我是個男人,那要怎樣去體驗身為女人時的身心呢?比如我不少小說的主角是女性(二分之一吧!),甚至是第一人稱的女性。此外我也寫過男同性戀、女同性戀……
很多讀者一直以為我是女性,我不是故意要造成這種錯覺的。
我曾說過,作家最重要的就是誠實,不要想去欺騙讀者。因此在越過你經驗寫作時,你必須加倍的蒐集資料,融入。我最推崇的方式是直接訪談,為了寫老人我曾待在公園裡跟老人聊了三天;接著是閱讀;再來是電影;最後則是網路上的細碎資料。百分之百的不建議連續劇,那玩意只會破壞你的腦神經。
第十二章
這裡可能你發現了,我把大綱的十二、十三縮成一章。
第一個原因是字數,為了便於出版,你必須將字數設定在八到十二萬中間。關於字數的計算方式,請參考我寫的《Word 與寫作》,這字數並非是以WORD裡的字數統計計算的。第二個原因則是,我認為如不合併會出現兩個節奏過慢章節。
這裡的對話採取了大量轉述。轉述能夠造成沈重,本章寫的是主角正處於重病中,是一種沈重狀態,所以轉述是較佳處理對話方式。其次,一個重病的人不會有力氣開口,一堆直接對話會削弱他的虛弱。
一樣的夢境,請參考前章的解釋。
寫到此時,或許有點細微的地方脫離大綱,但都不是重要部分。寫作的速度將開始加快,因為整個故事已經確定了。
第十三、十四章
這次是兩章一起完成,事實上第十一、十二章也是的。在一天內寫個一萬多字文章並不是不可能,只要你打字夠快,我想寫兩萬字也不是難事。無論怎樣,當小說寫到接近尾聲時,沒意外的話你會感覺到一種神秘的催促,主角們對你的呼喚。
在將近完成時,你所有的線應該都丟出去了,就像是一個撒網的的漁夫,這時你要做的是收網。如果你是個勤於做筆記、或是記憶力絕佳的作家,過去的每一條線都在你腦中或筆記上,這時你會發現無須思考,你需要做的只是打字紀錄,故事會由故事本身自動自發的完成。
這裡我不是在說什麼玄妙的事情,也不想嚇你,我說的是真實的事情。故事通常在快結束時會主導它自己,作者已然無能為力了。作家成了傀儡,故事裡的主角成了主人,有時你會感覺,他們正想要把作者的名字改成他們。
當然,作家都是較浪漫的一群,會情願相信這種詭異的說法而不管其他。這裡讓我們科學點——這是因為在快結束前所有的路線都安排好了,除非你突發奇想要回頭改些什麼,不然所有的證據都已指出誰是兇手,無可抵賴。
所以,寫作的最後一段路通常是最寂寞的。你會感覺到悲傷,因為一切就要結束了,該死的、該分手的都已決定;另一方面你會感到枯燥,你只能像個書記官一樣紀錄著一切,創意已經不再重要。
這裡只是記錄心情,大多技巧前面已經談過,關於細部技巧我就不再介紹了。但如果到最後你還沒出現我這種心情,如果你不是那種神經粗獷到頭被轟掉還能活三天的人,我建議你最好回頭好好檢查一下整個完成部分。你並定是漏掉了什麼重要的設定或是什麼,這裡我敢打包票的說,你一定犯了某種大錯卻未發現。
回過頭來說,如果你是個從來不寫筆記、記憶力又差的作家又該如何?這部分我們將會放在第二稿時討論,因為我正是這樣的一個傢伙,又懶又笨。於是第二稿可以給我們許多的機會——去做更枯燥乏味的事情。
第十五章
這章我們可能必須特別討論一下。在這章裡你可能會看到大量的髒話,甚至問候到人母親、下流的笑話……
這章基本上是一個轉捩點,「我」從這裡開始得到釋放,這樣我們才能一路往下銜接回到第一章。這裡主角經歷了醉酒,而這是他第二次喝醉。讓主角醉酒是個老套手段,但是很有用,老套並不一定是壞,端看你運用的好不好——
第一次喝醉時是在烤肉時,雖然那是個家庭式的溫馨場面,但「我」犯下了第一個禁忌,跟燕子接吻——通常我們是把接吻當作性行為的一種,無關道德定義,這說的只是小說手法。整個故事基本上也是從這開始急轉直下。第二回主角不止是喝醉,「我」還被支槍給抵在頭上,又被要求一起參與搶劫……於是主角在這進行了第二次轉變。
本章主角的個性將會略超過下一章,因為他在下章時是清醒狀態,在清醒時當然會將醉酒的瘋狂拉回一些,順便還可以表現出節奏。這種發瘋程度如果以數字表現將會是——14章1分;15章4分;16章3分;17章4分……依此類推。
然後我們來談一些寫作上的大問題。這本書基本上並沒有什麼性場面,我現在要說的在你描述性場面時也一樣適用,甚至在描寫一切時都是一樣。
不要怕說髒話,也不要怕提到性器官;但同時也不要去搞那種無意義的性場景。你需要的是真實——記住,真實不一定是你,我們這說的是大多數人。如果你是從不說髒話的人,我要恭喜你,但在某些場景裡你必須要真實。
大多數人不小心摔了一跤會怎樣?我知道有些作家會用「靠」這個字,這讓作家感覺舒適點,因為這話好像不是髒話……其實沒有這個詞,看到「靠」這個字時總讓我感覺不太舒服,這詞真正應該是台語的「哭」,正確的全文應當是「哭爸!」,也就是詛咒別人父親死掉的意思。其實這是個滿好的情緒字眼,但是通常我愛用「幹!」,這詞就有力多了。
我不是說所有的小說都該是這樣,這完全是依照你故事設定的角色性格去決定,老實說,這也是我第一部大量使用髒話的小說,反倒是沒怎談到性。我有些小說是全部沒有髒話的,但大多數都會穿插一些。
在性描述時也是一樣,要勇敢些不要害怕。這雖然與本書無關,但是我知道性描述是很多作家的痛。某些人把性寫的像是場精心設計的夢,每個器官都給他個美化過的虛擬名詞,如要這樣,你就直接去寫那些騙國中女孩的愛情羅曼史吧!另一些作家則是把每個動作寫的像是A片,現場實境演出,就怕你不知道他性器官有多雄偉,這種人適合去寫色情小說,看我這段話太浪費他時間了……
我的意思是,你所寫的每個字都要跟你的故事有關。你的主角說句髒話,這髒話必然有他某種意義存在。你的主角在做愛時做了個動作,這動作也要跟故事有關。總之,在需要時你必須勇敢的寫,在不需要時就不必寫,如果必須要寫就要真實。
本章花了我整整一天。老實說,日常生活裡我從不說髒話的。我必須去回憶我知道的人會怎樣說,所以我自己感覺,還是有很多地方還是過份文藝腔。所幸我今天情緒不是很好,其實是糟透了,要不然可能一天還無法完成。
第十六章
這章沒有什麼,基本上就是用溫暖的感情敘述來緩和上章的緊張,拉回一些,為下章的打架事件做個基墊。
這是為了創造節奏,越來越高漲的高潮很難持續,適當時機一定得拉回,這樣下一章的高潮才會明顯。
這裡略微將「我」的矛盾感情製造出來。本來是打算讓「我」跟燕子維持著一種親情關係,但在這樣短的時間發展出親情關係實在是牽強,並且燕子又該是烏鴉與「我」間的鏈子。
這感情基本上不會再往下描述,讓兩人間維持著一種微妙的關係,同時也讓下一章的打架事件更有說服力。
第十七章
這章其實沒有什麼,但卻足足花了我一天的時間。第一個問題出現在節奏,也就是這章該多強烈?第二個問題在,我一直沒法確定「我」跟燕子間的關係。
15章是強烈的一章,16章突然低了下來,未來的19章可以說是整篇故事的結束。本來我把打架部分寫的很血腥、激烈,但感覺不對,雖然會經過18章的低沈緩和,但過份高昂會絕對會減低了19章的味道。於是我將這章修得較薄弱些。
節奏是我最注重的,我常在這部分花許多腦筋。
在上一章裡我確定了燕子的感情,但這章寫時又有些猶豫。但最終我還是修回到上一章的設定裡。
這是另一個問題,一稿通常是以章為單位進行的,所以就容易出現作家自己的感情不連續。比如昨天你還那樣寫,睡一覺後情緒變了,對上一章的記憶也模糊了,於是這章就出現與上一章連接不起的問題。尤其是較細微的感情描述問題最大。這部分我們將會在二、三稿時說到解決方案。
記憶力永遠是個大問題。我的記憶很差,差到會記不住主角名字。某次接受訪問時,主持人問我上本書某某做某事時的含意,我竟然完全記不起來那個某某是誰……希望你的記憶力夠好,在二稿時我會提到我的解決方案。
第十八章
生病中,沒什麼特別的感想,不過這章反正只是一個交代,只要是邏輯不出錯就好。
在搶案計畫上感覺還有漏洞,等二稿後再修了。一稿其實最重要的是完成(純屬個人的觀念),所以不要停手,就算是感冒發燒都寫個一小段,免得感覺連貫不起來。二稿以後你有整篇完整的文章可以反覆看,但一稿時你只有短短的大綱,情緒的連貫是非常重要的。
第十九章
這章用了許多第一章的內容,開始時我們採取了一種回述的技巧,當故事回到起點時,最好將前文適當的轉回。不過這在以後會有些麻煩,當爾後你任意修改某段時,必須記得要修改後面引用他的段落。
後段突兀的部分,我自認做得不是很好。一時間我也沒想到該怎樣修改,反正基本架構已經完成,需要修改的部分就交給二稿處理。
第廿章
感謝上帝,一稿結束了……共約十一萬餘字,實際寫作天數二十天左右(中間北上一次,重感冒五次,發燒兩次),每日寫作時間十五小時左右(有點灌水,這還包括上網閒逛、回信、回留言……打電玩,打筆仗,看股票等等),平均每日五千字上下。從頻率來看,一開始速度很慢,後面幾乎是一天一萬甚至到一萬五千字。這些數字不代表什麼,只能約略看出寫一本書時難易在哪。
如果你注意的話,會發現一稿其實像是大綱的延續,或是說更周密的大綱。在用詞遣字上不大講究,錯字也算了,邏輯錯誤跳過,猶豫的地方繼續讓它猶豫。沒錯,之前我也說過,一稿的最大目的是「完成」,只有如此你才會先有一篇整體觀的的東西出現。
於是在一稿我們可以發現,在第八章(不含第一章)前故事性過份薄弱,直接說就是單調吧!除非有了整體觀,不然你很難發現自己的問題。所以還是要再次強調,你的一稿最好不要隨意公開,因為這會讓你難以修改,越寫就越感覺痛苦——繼續寫?你有新想法;重頭改過?讀者又會抗議……最後成了太監文章。
所幸這個缺點我認為做些細微修正即可。
如果你注意看了整個故事,你會發現我安排了一個很有趣的政客,一位曲副總,一位小蔡。這些人看似不重要,但其實是我事先預謀丟進去的,將來若出現危機時,這幾個角色將會成為拯救故事的救火隊。
本章出現個怪人物,那就是「愛湄的舅舅」。我會將那政客修改成愛湄的舅舅,這同時也解決了另一個薄弱處,「我」是憑什麼以一個小科長就能當政界的白手套,還有「我」與愛湄的衝突也可將這條線拉入。在二稿的前十章,我將會加重愛湄舅舅的重量……
另一個問題是「我」與燕子的感情部分。因為故事是一章章寫的,所以會出現不連繫狀態,這也在一稿完成後明顯了起來。
所幸,這些修正都沒動到最基本的大綱。
這裡要注意的是,全文已經嚴重超過出版社規定,而二稿的修正會拉得更長。刪修到適當長度將會在三到四稿處理,預計,完稿時可能會殺掉三萬字,現在感覺鬆散的部分就可以得到解決。
有時間各位可以每章都計算一下數字,這是我個人習慣,一章訂在五千字左右。現在有人一篇十萬字小說分到三十來章甚至四、五十章的,如果真能印成書,你會發現幾乎不能看,才翻兩頁就是一章。我的建議是,以一本十萬字的書來看,章節數別超過二十。我自己一向習慣二十章整,這並非定論。
一稿結束後建議你休息幾天,做一點別的事情,時間以能忘掉整個故事的七八成為原則。我的記憶力在此就發揮了,大約一週我就能整個忘光(有夠爛的記憶力)……為何需要忘記。是為了讓你能在二稿時有個全新視野,不要傻傻的還在一稿的幻想中逗留。
主觀是很可怕的,所以暫且丟開文章吧!
貳、二稿
第一至五章
二稿最重要的工作幾乎就等於是完稿,這裡你必須將一稿時的破碎修補,邏輯補正,加強修辭。
在二稿時先別去在意字數的膨脹,理論上因為這是補強工作,所以會增加點東西,文字字數自然就膨脹了。要先知道字數膨脹並非好現象,在三、四稿時我們會試著大量刪掉拖緩節奏的部分……但在在二稿時,萬一看到不合理部分請盡量刪,以免膨脹到連三、四稿都刪不掉。
以目前來說,我大概知道完成時會有兩百八十頁長度(每行卅九字,每頁十五行,每家出版社都有自己規定),但標準書籍約在兩百六十頁,扣掉一些序等等約只剩下兩百五十五頁,意思是,這篇文章最好到五稿完成時得刪掉十分之一,這正巧就符合了我們的原始想法,完稿後比初稿要少十分之一字數。
二稿最重要的還有連續性。很多文章在章節間會感覺到斷痕,因為一稿通常是習慣於以章節為單位寫作,寫下一章時往往已經連接不上上一章的感覺,故事可能沒錯,但情緒保證不大一樣。所以二稿我通常是一次修六章,下回從第六章看到第十一章,這樣就能消掉一些斷折感。三、四稿都會有此作用。
如果因為修補而發生新的想法,那麼要看這新的想法會不會動搖到原始大綱。如果會,你必須先回到一稿修正,再回到二稿……這種情況不多,除非你中途對自己寫的東西懷疑了,在寫十幾萬字後才懷疑機率很小,不過我自己遇到過。需要修改就需要修改,不要遲疑或是害怕。
修補是種煩人的工字,一般我採用列表方式……不要太相信自己的記憶,我認為用個筆記本寫出該注意事項是很重要的。
第六到十章
大致上修正了一些關於「我」的背景設定,這裡主要是因為愛湄舅舅角色的加入。增加這角色並沒達到預期中帶動更多故事的豐富性,但成功的讓為何「我」這樣一個小人物會被交付處理這樣大筆賄款,以及愛湄事業為何會成功更合理些……所以可能會將「我」的教育程度設定降低些,大學畢業即可,這更能顯示出舅舅這角色的重要。
下次修正將放在三稿時。在主角幻想愛湄成功的描述上,因為舅舅的加入出現了些混亂……主要是因為「我」的妄想過程相當龐大,突然增加個角色手忙腳亂是正常的,不過三稿時將精簡許多敘述,到時處理就好。
等大致忘掉前一稿的狀況下工作的效果展現出來了——在一稿時,因為一直寫的關係,所以總認為之前過於鬆散,但等這次看過去,其實還好。所以盡量讓自己在進行新稿時換個角度來看是很重要的,之前以為不可缺的,或以為很糟的,在新視野下會出現很大的變化。
大約在四稿時這種變化將會縮小到幾乎沒有。如果到四稿這種之前以為不可缺的,或以為很糟的,在新視野下還很明顯,你必須增加審稿的次數,直到縮小到幾乎沒有為止。五稿一般來說只是尋找字彙變動以及錯字,是用來交給出版社用的。
筆記會一直增長,或許其中會有些無用的部分,但沒關係,或許到三、四稿時會重要起來。
第十一至十五章
這幾章基本上花了許多力氣在修正「我」與燕子的感情。這稿原則上是確定「我」大概是愛著燕子的,但只是大概。要怎樣將這愛寫得猶豫不決?寫得似有似無?我沒法確定是否成功。這部分會交給三稿,在三稿時再補強些。
到此,幾乎整個故事都已確定,剩下來的只是純手工的修補工作了。
第十六至第廿章
二稿完成,除了一些細微處外,並沒太多的變動。到此,依舊是不敢說故事本身在邏輯上沒犯了前後衝突的錯誤,老實說,我只是依著筆記在修正,而這筆記本身並不完整。有人或許會在二稿時努力做到完美,但這沒必要,因為三稿時我們會刪掉不少字數,於是三稿後才是真正重要的。
到此,如果你不想或沒機會出版,那麼應該是可以公開了。
這時若有讀者提出問題已無法再動搖我的創作架構,這就是重點了,如果你無法堅持自己的想法,就不要公開文章。讀者是群很奇怪的動物,他們總是期望能掌控作者,用掌聲或是噓聲……如果你沒準備好,那麼非常容易被讀者們所左右,讓你的文章變成像是雜碎般的拼盤。
但基本上還是不建議公開你的二稿,但可以給一兩位極親密的朋友看,史蒂芬.金對這「親密」的定義是——同睡一個枕頭的人。創作畢竟是寂寞的,紛雜的意見會毀了你的文章,但一位瞭解你的親密朋友卻能適時給你些建議。
但反過來說,二稿公開也有其正面意義。你書寫的原因就是為了公開,誠懇的批評是有益處的,不要怕別人抓到你的漏洞,即使批評是出於誤解。要知道錯誤的批評本身也有著極佳正面意義,對你下次的寫作會有很大助益。
我常說一句話,有種公開貼出文章,就要有種被人批評,如果你不想被批評,就將稿子鎖在抽屜裡,或乾脆一把火燒了。
二稿完成後共有兩百八十九頁,不敢說百分之百準確,但差距不會很大。當出版社跟你談到字數時,它的計算公式是「每行字數」X「每頁行數」X「總頁數」,所以這篇文章目前用 WORD 計算的實際字數是 105,447 字,出版社卻認定為「39」X「15」X「289」=169,065 字。一般出版社要求的稿子是八萬到十二萬字,別被這給誤解了,它們所說的字數其實並不是你用 WORD 算出來的真實字數。
在三稿時我希望能順利刪節到兩百六十頁以下,也就是十分之一……這是個大、且讓人心碎的工程,不過卻是必須的。
謬西 200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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