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肆、《第五章 論寫作》八節
這節,是相當重要的一節。不知道是翻譯的問題還是我領悟力較差,我一度曾因無法理解史蒂芬.金「到底想說些什麼」,而放棄跳了過去,好在為了讓這筆記完整,我回過了頭再三的詳讀。這是我們常遇到的兩難情境,時間是這樣少,而該讀、該學習的東西又是這樣的多,於是,我們能允許自己消耗多少時間在一個「可能」是寶藏的東西上面?
因此我特別愛看別人的讀後筆記,尤其是私家筆記,因為我可以從那筆記中得知這本書是不是我要的。但是我從不相信那些所謂的名家導讀,我一直認為書上的那些序、推薦、導讀等等都是狗屁,是騙你去買書的商業行為,是一種廣告。這屬於我一種相當要不得的偏執,我一直認為寫這些商業文稿才是那些「名作家」們的真正謀生工具。
如果你的智慧與我相似,而且你的時間也與我一樣寶貴,那麼我建議你暫時放棄直接閱讀這章,等看完我的筆記後再繼續吧!
這章從表面上看來,談的是故事中主角的個性,但我認為,其實它真正的主題是:故事到底是如何進行的?最起碼它談的是:史蒂芬.金個人是如何讓故事進行的。
從開始,史蒂芬.金就沒像教科書一樣條舉出各種規範,我認為他是希望他的讀者能擁有自己的想法,而非盲從的跟隨領袖。於是,我們應該要自己去分辨哪些蘑菇是有益的,哪些雖然看來豔麗卻是有害;沒有人能幫助你,甚至於,那些交你分辨各式蘑菇的圖鑑本身就有毒、有害。
如果你已經有一套讓故事進行的獨家手法,並且堅信那方法是順手、是好的,那麼我不建議你繼續往下看,因為下面的敘述很可能會混淆了你。但如果你還是個在尋找良方的人,或是你意志堅定到,就算地球毀滅也不至於動搖心志——那麼,讓我們往下看吧!
前面史蒂芬.金已經零星的說了許多關於一個故事該如何發展,而這裡進到了核心。讓我們回憶,並且分析史蒂芬.金是怎樣開始以及進行,與完成他的故事的。
起初,一個很簡單的大綱出現,這大綱簡單到甚至簡單到可用三、五個句子來完成。例如,一個城市遭遇了瘟疫,在這場瘟疫中「人」到底會怎樣?
這是個相當簡單的大綱,沒有開始也沒有內容,甚至不帶有任何的故事性。這大綱有點類似於一個情境,這城市本來是正常的,然後作者在其中下了瘟疫,於是情境就發生了。聽來有些殘忍,但寫作大致上就是這樣殘忍的一件工作,在文字中我不知道殺了多少人。
很多人在有了這念頭後便會開始擴張他的大綱,或是說讓他的大綱更細膩些——他們開始設定事件。而史蒂芬.金告訴我們他不是這樣做的。這裡我沒說你或是史蒂芬.金那個正確,史蒂芬.金說的方式雖然活潑但卻有其危險性,尤其這種寫作手法非常不適合目前這種網路出版方式,在之後的章節中我們會提到校稿問題。
但史蒂芬.金的方式確實是可行的,因為我一直是這樣做的,從我還沒看這本書之前就這樣做了。
在我們有了簡單的大綱後,我們該作的是人物設定。
以下是我的作法。因為史蒂芬.金敘述的過份簡單,他似乎是用一種模糊的態度希望我們能有更大的空間可以發揮。所以這裡我特別強調這是我的作法,這作法與史蒂芬.金的觀念非常接近,但無論怎樣,這只是我的作法。沒有人要求你改變,也沒有人能保證自己是正確的,請用你最開闊的心胸來看待以下文字。
我第一個會做的是——設定主角的人際關係,大致上會有個樹狀圖。在這時,我的故事本身還在最起始的狀況,我並沒花力氣去想像些什麼。至於這樹狀圖的增減,以後依著故事演變會有所增減,並非是一成不變的。
假設這故事中有三個主角,他們彼此並不認識,然後又各自有著不同的背景等等……主角與配角數量牽涉到你對故事架構邏輯的掌控能力,通常我最多是設到三個主角,但大多時則是兩個。
這時我們必須分出主角與配角的個性特質。某些配角是可被忽略的,但大多配角的個性我會特別凸顯,這是用來襯托主角的。在主角的個性設定上我喜歡較模糊的方式,我會設定出他的脾氣、處事原則,並且,這人的底線在哪。也就是說,我們的主角將會在何種情況下崩潰。
關於底線是很重要的,故事的發展多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你要常讓你的主角處在底線上下間遊走著……再多一點就崩潰了,就差這麼一點。
設定完成之後,我們將這些主角們給丟進這城市裡。
故事開始進行,瘟疫發生了,這三個主角依著本身個性會會怎樣面對這危機呢?於是故事開始自己進行,身為作者的我們只循著主角的本性往下寫,而不刻意的去強迫他該作些什麼。有時我們發現主角似乎沒什麼動作,那麼就拿根針去戳他一下,丟個意外的情境給他,比如他妻子突然染上了瘟疫……
故事情節還是要去設想,但不是去設計那主線,你作的是牽線的工作,就像個實驗室裡的怪博士。你餓你的主角,用電去電他,餵他各種不同的食物,然後觀察他會做出怎樣的行為。這聽起來有些噁心,但事實上我就是這樣寫的,這種寫作方式充滿了不可知的意外。
這種寫作你很難採取連載方式,因為故事一直在變,變到後來你可能會修正開始的故事。有時寫到一半,你會發現某一配角若不弄清楚故事就無法進行了,於是你必須從頭更改……另一個狀況是故事會變得很龐大,橫生無關緊要的枝節蔓生著,在校稿時你可能會直間就砍掉一個主角等等。
我寫的《流沙中的狐狸》就是個很好的例子,我曾邊寫作邊公開我第一稿版本,為何要這樣做之後我們會說明(而史蒂芬.金反對這種作法)。目前此書即將問世,當初看過初稿的人可能會大吃一驚,因為幾乎有二分之一都更動了。初稿長達十三萬字,而完稿卻只有九萬餘字。
這種寫作方式趣味無窮,但相對的變數極大,在沒真正印成鉛字前,作者自己都不知道故事結局在哪。
謬西 2003.05.05
這節,是相當重要的一節。不知道是翻譯的問題還是我領悟力較差,我一度曾因無法理解史蒂芬.金「到底想說些什麼」,而放棄跳了過去,好在為了讓這筆記完整,我回過了頭再三的詳讀。這是我們常遇到的兩難情境,時間是這樣少,而該讀、該學習的東西又是這樣的多,於是,我們能允許自己消耗多少時間在一個「可能」是寶藏的東西上面?
因此我特別愛看別人的讀後筆記,尤其是私家筆記,因為我可以從那筆記中得知這本書是不是我要的。但是我從不相信那些所謂的名家導讀,我一直認為書上的那些序、推薦、導讀等等都是狗屁,是騙你去買書的商業行為,是一種廣告。這屬於我一種相當要不得的偏執,我一直認為寫這些商業文稿才是那些「名作家」們的真正謀生工具。
如果你的智慧與我相似,而且你的時間也與我一樣寶貴,那麼我建議你暫時放棄直接閱讀這章,等看完我的筆記後再繼續吧!
這章從表面上看來,談的是故事中主角的個性,但我認為,其實它真正的主題是:故事到底是如何進行的?最起碼它談的是:史蒂芬.金個人是如何讓故事進行的。
從開始,史蒂芬.金就沒像教科書一樣條舉出各種規範,我認為他是希望他的讀者能擁有自己的想法,而非盲從的跟隨領袖。於是,我們應該要自己去分辨哪些蘑菇是有益的,哪些雖然看來豔麗卻是有害;沒有人能幫助你,甚至於,那些交你分辨各式蘑菇的圖鑑本身就有毒、有害。
如果你已經有一套讓故事進行的獨家手法,並且堅信那方法是順手、是好的,那麼我不建議你繼續往下看,因為下面的敘述很可能會混淆了你。但如果你還是個在尋找良方的人,或是你意志堅定到,就算地球毀滅也不至於動搖心志——那麼,讓我們往下看吧!
前面史蒂芬.金已經零星的說了許多關於一個故事該如何發展,而這裡進到了核心。讓我們回憶,並且分析史蒂芬.金是怎樣開始以及進行,與完成他的故事的。
起初,一個很簡單的大綱出現,這大綱簡單到甚至簡單到可用三、五個句子來完成。例如,一個城市遭遇了瘟疫,在這場瘟疫中「人」到底會怎樣?
這是個相當簡單的大綱,沒有開始也沒有內容,甚至不帶有任何的故事性。這大綱有點類似於一個情境,這城市本來是正常的,然後作者在其中下了瘟疫,於是情境就發生了。聽來有些殘忍,但寫作大致上就是這樣殘忍的一件工作,在文字中我不知道殺了多少人。
很多人在有了這念頭後便會開始擴張他的大綱,或是說讓他的大綱更細膩些——他們開始設定事件。而史蒂芬.金告訴我們他不是這樣做的。這裡我沒說你或是史蒂芬.金那個正確,史蒂芬.金說的方式雖然活潑但卻有其危險性,尤其這種寫作手法非常不適合目前這種網路出版方式,在之後的章節中我們會提到校稿問題。
但史蒂芬.金的方式確實是可行的,因為我一直是這樣做的,從我還沒看這本書之前就這樣做了。
在我們有了簡單的大綱後,我們該作的是人物設定。
以下是我的作法。因為史蒂芬.金敘述的過份簡單,他似乎是用一種模糊的態度希望我們能有更大的空間可以發揮。所以這裡我特別強調這是我的作法,這作法與史蒂芬.金的觀念非常接近,但無論怎樣,這只是我的作法。沒有人要求你改變,也沒有人能保證自己是正確的,請用你最開闊的心胸來看待以下文字。
我第一個會做的是——設定主角的人際關係,大致上會有個樹狀圖。在這時,我的故事本身還在最起始的狀況,我並沒花力氣去想像些什麼。至於這樹狀圖的增減,以後依著故事演變會有所增減,並非是一成不變的。
假設這故事中有三個主角,他們彼此並不認識,然後又各自有著不同的背景等等……主角與配角數量牽涉到你對故事架構邏輯的掌控能力,通常我最多是設到三個主角,但大多時則是兩個。
這時我們必須分出主角與配角的個性特質。某些配角是可被忽略的,但大多配角的個性我會特別凸顯,這是用來襯托主角的。在主角的個性設定上我喜歡較模糊的方式,我會設定出他的脾氣、處事原則,並且,這人的底線在哪。也就是說,我們的主角將會在何種情況下崩潰。
關於底線是很重要的,故事的發展多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你要常讓你的主角處在底線上下間遊走著……再多一點就崩潰了,就差這麼一點。
設定完成之後,我們將這些主角們給丟進這城市裡。
故事開始進行,瘟疫發生了,這三個主角依著本身個性會會怎樣面對這危機呢?於是故事開始自己進行,身為作者的我們只循著主角的本性往下寫,而不刻意的去強迫他該作些什麼。有時我們發現主角似乎沒什麼動作,那麼就拿根針去戳他一下,丟個意外的情境給他,比如他妻子突然染上了瘟疫……
故事情節還是要去設想,但不是去設計那主線,你作的是牽線的工作,就像個實驗室裡的怪博士。你餓你的主角,用電去電他,餵他各種不同的食物,然後觀察他會做出怎樣的行為。這聽起來有些噁心,但事實上我就是這樣寫的,這種寫作方式充滿了不可知的意外。
這種寫作你很難採取連載方式,因為故事一直在變,變到後來你可能會修正開始的故事。有時寫到一半,你會發現某一配角若不弄清楚故事就無法進行了,於是你必須從頭更改……另一個狀況是故事會變得很龐大,橫生無關緊要的枝節蔓生著,在校稿時你可能會直間就砍掉一個主角等等。
我寫的《流沙中的狐狸》就是個很好的例子,我曾邊寫作邊公開我第一稿版本,為何要這樣做之後我們會說明(而史蒂芬.金反對這種作法)。目前此書即將問世,當初看過初稿的人可能會大吃一驚,因為幾乎有二分之一都更動了。初稿長達十三萬字,而完稿卻只有九萬餘字。
這種寫作方式趣味無窮,但相對的變數極大,在沒真正印成鉛字前,作者自己都不知道故事結局在哪。
謬西 20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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