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興奮地告訴他,我就要出書了;有人認為我不只是個「會寫字」的人,還是個不算差的作家……我想,我或許年輕時入錯了行。不過我跟他都清楚明白,真要靠寫文章維生簡直就是瘋了,寫作這玩意最多只能算是娛樂。
我承認我寫作是為了虛榮。比如果我本來只寫「文藝類」小說,現在換到了讀者較多的「科幻類」,這樣一天就能增加不少的掌聲。說到這開始有些懷念當初寫「色情小說」的光榮歲月了,無論是讀者留言的互動或瀏覽數(隨便一篇文章都好幾萬)都跟文章本身一樣讓人興奮。
前言
寫了點算是記錄的東西,一下子不知道該怎樣歸類。猶豫著,恰巧被我們的詩人汪雄給看到了,說這是童話詩……我喜歡,我喜歡這樣稱呼,更喜歡這首童話詩,因為紀錄了我那心愛七歲公主小花咪的童言童語;當然,還有我滿是歡喜的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