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失戀過嗎?喔,不!我應該問的是,你是否曾經在MSN上抓著某人喃喃自語一口氣連續打上五千字抱怨關於你最近的「心情鬱悶」,這時間約略就是一場世界盃足球賽這樣長。別人怎樣我不敢說,但現在你正看著這篇文章,且看到這兒沒轉頭離去,那肯定你也曾經……或此時此刻正巧就是我們失戀俱樂部的一員——歡迎光臨,嗯!不客氣。
  我沒事時就會像關公一樣時時翻閱一些偉大的勵志書籍,也就是岳母教導岳飛、孟母教導孟子時用的那些金句名言。你知道嗎?現代人之所以這樣糟,離婚率會這樣高,就因為我們的媽媽都不像岳母、孟母(或是關母?)那樣偉大,那麼的願意教訓我們,願意在我們背上刻字或是把織好的布剪斷。
  我必須誠實招供,若有一天我沒看這類什麼XX雞湯的便會感覺自己面目可憎,人生整個失去方向。
  這些勵志書告訴我們說:在人正常的一生中,失戀是必然的,是無可避免之痛,且完全無法免疫;在處於失戀下你唯一可做的就是,反覆研判其中的過程然後從中吸取教訓,做為下次戀愛時的剴切經驗。
  天啊!我的真是愛透了這些勵志書籍了,竟然能在屁都沒說的狀態下就讓我心靈得到平靜,這必須得像蔣公那種五星級偉人才能做到的。
  可從另一方面來看,有時我又成為這些勵志書籍的受害者——因為我也寫書,還出版了好幾本,於是常有朋友一碰到失戀就跑來找我,以為只要是會寫幾個字的傢伙都是在寫聖言之書,都是情聖,是永不失戀的……又或許這些傢伙們認為,也只有日日失戀滿是經驗的笨蛋,才會被刺激到去寫書?
  OK!無論怎樣,我似乎非得成為一個傾聽者不可了。

  經常在我睡了一個午覺起來後,仍有人會在我的MSN上叨叨不休,全然無視於我的狀態顯示著是「離開」。有些人在說完、吐完、方便完後,像跟神父告解後得到抒解般地悄悄離去;也有些人比較大方,離開時丟下一句:「你可以把我剛剛說的一切編輯成書,但別忘了把那該死的負心混蛋寫成魔鬼;還有,出書時別忘了送我一本簽名書,讓我好寄給那個瞎了眼的!」
  總之,陰天裡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有時閒著無聊,偶爾也會插上兩句嘴:「好了,告訴我,那你是怎樣失戀的?過程如何?或許我能提供你一兩個有幫助的建議。」
  「是因為我終於『知道』他……」
  我親愛的朋友,難道你還沒搞清楚嗎?在被人捅了三刀六洞,在被十輪大卡車從臉上壓過又倒車回來再碾肚子,在受了這樣深的重傷害後,你還是不清楚自己是為了什麼失戀?這倒還真是,若你這白癡不失戀,又該誰失戀呢?
  人們只會因為「知道對方」而分手,從沒聽說有誰是因為「知道」而失戀的……你一但「知道」你的情人是個什麼玩意後,不僅不會失戀,通常會幫你得到一些報酬,像是贍養費或新的情人之類的;但是失戀……失戀是因為你還「不知道」他,因此還愛著他,希望用整個世界來挽回一切——無論你這愛是用恨包裝著,用遺憾包裝著,或你根本就不包裝直接嚎啕大哭著。
  沒錯,我認為幾乎所有的失戀都來自於誤會……關於誤會,大致上又分有幾種:一、你誤會他;二、他誤會你;三、你們彼此互相誤會。
  「是這樣的,」有位朋友這樣告訴我,「我知道她喜歡音樂,又愛看電影,所以不眠不休地花了一個月幫她轉了1997年迪茂發行的《The Classical Collection》100片音樂光碟的MP3,然後又上天下地用eMule幫她下載弄到《2001: A Space Odyssey》DVD……」
  「你幫她搞盜版的?」
  「廢話,要是用買的又怎值錢?若太簡單得手,又怎顯得出我的愛情?」朋友接著憤怒說道,「別管盜不盜版了。媽的,倒楣的是射手網的字幕時間還不太對,老子得一句句地幫她調,調到整部電影對話都會背了。這還不說,我知道她人懶外加是個電腦白癡,她只看、聽那種光碟片塞進去就會自己跑出影片或音樂的。調完字幕後,我又花了整整一天一夜幫她從AVI轉成MPEG。」
  「結果?」
  「結果?結果她說我無聊,這輩子她沒見過我這樣無聊的人,一星期的心血最後淪落到垃圾桶裡去了。」
  「或許她比較喜歡《史瑞克》……你考慮過下載周星星的片子沒?音樂也是,你知道最近有個耍雙截棍的傢伙很紅……當然不是李小龍……不,不!與烏瑪舒曼也沒關係,不是愛穿黃運動服會耍雙截棍的都是李小龍,OK?」
  其實說到這,我已經有點同情這傢伙的女朋友了,竟然能陪這小子談了半年戀愛沒鬧出分屍案;一個不愛看周星星電影只聽古典音樂的男人,是怎樣都無法讓女人有安全感的!
  「重點不在這,重點在於她認為我不陪她,光是在電腦前鬼混!」
  「我也是這樣認為……」我不想刺激他,但我真的這樣認為。
  「可是,我做這一切都是為她!」我幾乎可以透過MSN感覺到朋友的憤怒,在他句子裡我可清楚感受到股像誓死了親人般地絕望,「你知道我有幾天沒睡覺了?一個星期,整整一個星期,這一星期來我一面在電腦前忙著,一面想她收到禮物時會有多麼興奮……你不會懂的,最起碼也該讓那些CD進CD槽一次,這樣死也死得瞑目吧!」
  「我還是認為你該下載周星星的,女孩都喜歡周星星……」
  「啪!」
  朋友斷然離線不鳥我了。往好的地方看,我得到了解脫、得到自由可以繼續看我的周星星;往壞的地方看,短時間裡我失去了一位朋友,少了一個傢伙買我的書——直到他下次戀愛或失戀前。

  老實說,少年時我曾愛上過一位少女,為她寫了不少小詩,後來我能靠打字工為生實在是不能不歸功於她……這裡我不好意思告訴你那是多少年前了,總之,按所有少年戀愛法則規定的一樣——我失戀了。愛情被時光給牽成了一條細絲,細細的,但卻從來不曾斷過。
  沒錯,那是單戀,比我那朋友還慘,甚至連彼此誤會的機會都沒;可那失去的痛卻不因此而稍減。只是在這痛楚中,又多了點黑色喜劇成分而已。
  其實我一直覺得,我們自以為的失戀,絕大多數都只是單戀而已;也就是說,你以為他愛你是與你愛他同一等級程度的,但其實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失戀是來自於對方實質或抽象性質上的失蹤,他的人或是心就像是被惡魔黨綁架般地突地就消失了……而真像是,那個倒了楣被你所愛上的人,你只是幻想他也同樣愛你,其實他從開始就沒搞清楚過你姓啥名誰。
  所以,這其中最大的誤解在於,對方從頭到尾就沒愛過你。我這樣說讓你好過了些嗎?喔!你更傷心了,你的心碎了,就像是王爾德童話裡可憐的侏儒一樣,像是玻璃一樣地整個碎開……
  而這就是最諷刺的地方了——沒有人能否認,這世界最美最令人難忘的部分就是失戀,情人的心如同核爆般瞬間炸開爆裂成為真空,所有一切都在那十分之一秒裡得到了永恆。
  這世界最能讓我們記住的是悲傷,而不是歡笑;很少人能記住與情人的歡樂時光,卻能將分手時的一點一滴過程刻在心頭——起碼我是這樣。
  不,我說的不是什麼失去後開始珍惜這類灑狗血的玩意,關於過去事情你很難記得牢、記得清楚,能記得的就只是分手;到最後,甚至連怎樣分手的都忘了——你只會記得酸苦,抽慉、眼淚、哀痛、厭惡……以及情人的消失。最後這一切連成一塊成了一個名詞,一個歷史事件,一個年代表,然後冰封在你內心的某個陰暗角落裡,以一種無意義的型態永恆不滅。

謬西 2004.07.18 收錄於《嘟嘴的老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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