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從《第一章.廿八節》到《卅八節》

  首先要說,不知道是什麼動力讓我繼續寫這「讀後筆記」,這文章共發表在五個網站,於「明日新聞台」處約有一兩百人瀏覽,其餘網站都只是個位數罷了……當然,我的野心是打算將這系列「瘋子作家」文章集結出書,事實上,到這筆記寫完、,再加上我一些其他關於寫作文章,總字數應該會超過八萬,同時也有出版社表達了相當的興趣……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些我自己為很用心的筆記似乎並沒有太多人願意去看。
  回到之前我數次提及的——許多人有許多問題,但卻沒有人願意真的去找出答案,這些人「問」問題的目的好像只是為了「問」。我想到自己在黑暗中的摸索時的苦,終於,我瞭解了人性中最可笑的地方——
  人們永遠無法從別人流的血去得到教訓,若不自己受傷那是絕對學不會東西的。
  若有人說我狂傲我也沒有意見,若有人說我這系列寫作心得寫得太形而上我也不想解釋。這系列文章基本上紀錄著我整個學習過程,在這其中你將可看到我最坦白的一面,完全的坦白,就像上面寫的那些牢騷話,我半點也不擔心會得罪誰。

  大家都認為作家應該是個天生的說謊專家,越好的作家撒謊就該越嚴重……我認為相反,越成功的作家其本質就越該是誠實的人,因此,好作家自殺比例要比其他人來得高出許多;因為,當他發現無法再扯謊生活時,剩下只有自殺這條路了。史蒂芬.金也是這樣的人,在這數節裡他詳述了自己的成功過程以墮落的過程。
  墮落的部分前面提過了,這裡我唯一想說的是——誠實,在史蒂芬.金身上我看到一位誠實的人,對自己生命以及作品都誠實的人。
  史蒂芬.金不諱言《卡莉》的成功近乎一個奇蹟,他自己從未喜歡過這本書,從開始一直到現在。但這本書讓他紅了,沒有《卡莉》就不會有今天的史蒂芬.金,這點聽來真的是相當諷刺;這就像是你娶了或嫁了個你厭惡的人,並且,永世不得分手。
  一個作家到底該寫些什麼,該商業化些還是個人化些呢?許多人會告訴你一堆的大道理,主要是這些人並不靠寫作吃飯,所以他一點也不關心你是否有飯吃,聽過「何不食肉糜」這話嗎?這裡勸告你,如果你真想要靠寫作這玩意來吃飯,那麼某些原則是必須妥協的。
  這只是原則。老實說,直到現在我依舊在這兩者之間搖擺不定,又想通俗些,又想要寫出不朽。
  史蒂芬.金說:「有時就算你不是很喜歡自己寫的故事,不過仍必須繼續。」這一段翻譯得是一塌糊塗,我有些擔心我會錯意了,但基本上我的解讀是——無論怎樣,寫讀者喜歡的東西比寫作者喜歡的文章要來得重要……
  相信我,讀者是世界上最盲目的動物,或許你不知道現在書店的排行榜幾乎都是花錢造假的。問題是,讀者們就會去買那些關於牙套的書,至於真正的好書?別鬧了!你會耍雙截棍嗎?
  我看過不下一百種解釋,每個讀過兩本書的人都試著想要解釋村上春樹的「羊男」,最後我情願相信,其實連作者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什麼玩意……這裡我想要說的是,如果你成名了,你便可以任意的在自己文章裡放任何東西,而且會有許多人試圖幫你解釋,這些人解釋得甚至要比你自己解釋的還要清楚。

  「好像戴著保險套又拿不下來……」這是史蒂芬.金對寫《卡莉》這本書的形容。起初,他一直想要放棄這本書,但是直覺就像是隻發情勃起的陽具一樣。請注意,真正的問題是陽具而不是故事(脫不下來的保險套),陽具說這故事保證會紅……OK!這裡我不願意誇張所謂的第六感,但是作家通常就是那種順著直覺走的傢伙。
  這邊史蒂芬.金給了我們四個原則,我相信這四個原則是他後來加上來的,也就是說,這四個原則是他日後決定一篇小說是否值得完成的一個評量。這裡我還是要解釋且外加抱怨一下,翻譯者並沒很清楚的敘述出這「四」個原則,全部的原則像是被放進果汁機裡打過的綜合果泥一樣。

  一、這故事是否能讓作者自己感動:故事內容要是連作者自己都不能感動這書就難寫了,我一直很難理解,有人能重複不斷的寫那種千篇一律的羅曼史……沒錯,作家寫作的開端是該以成功為第一要素,但是寫羅曼史只能賺錢過生活而已,要知道,我說「成功」指的是——成為暢銷作家;
  二、這故事引導出來的東西作者自己是否喜歡:這點我自己也看不懂。從翻譯的前後文拼湊猜謎來看,似乎是說,作者是否喜歡自己寫的書將帶來的含意……這裡談的不是所謂道德正確或政治正確。像我,我的書常會談迷惘、混亂、背叛的愛情與人際關係,這些是我所認定的……因為我認定,所以我才有力量寫她;
  三、歸屬感:這是個奇怪又空泛的名詞,我甚至連解釋都無法解釋,要是誰看的懂誰就拿去參考吧;
  四、是否有誘人之處:這點就很重要了,讀者會喜歡嗎?當然,我們希望我們的書能叫好又叫座,而實際上,除非你願意寫《牙套或雙截棍的一百種玩法》,不然讀者是不會鳥你的。所以,偶然你還是要拉下一點身段來遷就讀者們,等你真成名後,記得將心態調整回來,然放幾隻「羊男」進故事裡即可。

  這幾節大是敘述一些感人的事情,妻子的無條件支持,帶領他走進寫作之路母親的去世,史蒂芬.金本人則是陷入了無法遏止的毒癮。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卡莉》這本書的成功,前面所敘述的一切犧牲與災難似乎都繞著《卡莉》這本書在走。
  如前所說,我並不想過份宣染怪異的事情,但我自己偶然也會有一種近乎罪惡感的迷信。比如,因為我的不孝順,所以我母親才會這樣早過世的,這導致了我非常畏懼打雷。
  我相信史蒂芬.金不喜歡這本書真正的原因是——這書付出了極大的代價。而我,直到目前為止我仍在付代價當中,我與我所愛的人都正在為我的寫作夢付出當中。有時我會有個惡夢,如同許多成名作家一樣的惡夢,萬一真的成功時我該怎樣看待我的成功……用自殺嗎?

謬西 200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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