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從《第一章.廿節》到《廿七節》

  從本章的第廿節,史蒂芬.金開始描述他的另一種個性,是屬於較黑暗部分的個性,這種個性其實出現在大多數好作家的身上——敏感,一種近乎病態的敏感。在第一章結束前,史蒂芬.金用了大量的文字來記敘他的酒癮、藥癮甚至毒癮。
  在前一篇裡我似乎將史蒂芬.金描繪成一個上帝,這裡我們見到這位專管寫作力量上帝的本質——對四周環境過份的敏銳,敏銳到成了個垃圾。許多優秀的作家,像是海明威採取轟掉自己的頭來面對環境;那懦弱點的,便採用喝酒、抽菸、吸毒,並且說他做這一切都是為了靈感。
  其實,我老實的說,這些狗屁行為不過是為了安撫作家那容易不安的心靈,與靈感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一直相信上帝是公平的,但在對待作家時這公平卻出了些問題。上帝試圖將作家過份「敏感」這缺陷用「自省」這美德來做個補償……只是,自省雖然能讓作家靈魂得以安息,但在執行這美德時卻不是件很愉快的事情。我常自省自己是否該放棄寫作,常感覺自己是垃圾中的垃圾,不幸的是,自省並不能改變或改善這些事實。
  事實就是事實,面對事實總是讓人有些難受。
  廿七節裡史蒂芬.金是這樣描述自己成名前那年的樣子:「對成為一個作家我似乎絕望了,看看自己卅好幾,衣衫襤褸,手肘部分還有塊大補丁,卡其褲已裝不下我的啤酒肚。我是個不停咳嗽的老菸槍,戴著厚重的眼鏡,書桌的抽屜裡還躺著五六份未完成的手稿。」
  看完這段後,我感覺自己還算幸運,起碼我已經把菸給戒了。
  許多時候我會解釋,我之所以常認為自己是個垃圾——完全出於我一直無法成名。不過,我想萬一我不小心成名了呢?那麼我可能會成為一個有名的垃圾。這就是作家了,有時以為自己是神,但大多時是沮喪的。快樂的人似乎不大容易寫出深刻的東西,即使是專寫喜劇的作家也是如此。

  在廿節開始時,我們的史蒂芬.金終於開始他較正式的寫作了。這裡,他遇到了一位好老師——顧爾德,一個讓他終身都記得的老師。
  在寫作裡一位好老師到底有多重要?在此之,前史蒂芬.金幾乎是用興趣、天分加上努力在寫作。在這裡他形容,接受顧爾德先生十分鐘的教育遠超過他過去在里司本中學兩年努力的總和,這話說的或許誇張了些,但我卻願意無條件的相信。
  我自己的寫作經驗相當的糟,完全是一個人摸索,沒有任何人願意伸隻手指點我一下。最早曾有人說我用「的」與「了」太多,但這批評還是過於含蓄,沒有人願意用紅筆把我寫的整段整段的塗過刪掉,然後告訴我怎樣才會更好。這導師或許不能帶給我靈感,但他能給我的技巧經驗卻是需要用無數時間摸索的;沒有人給我這些,從來沒有。
  在書籍上你能找到的技巧都是單向的,它不能用紅筆刪你文章,也不會譏笑你,更不會揪出你那隱而未顯的錯。
  我常有惡夢,非常嚴重的惡夢。每當我出一本書後我就開始嚴重的擔心,擔心任何一點錯誤,本來還滿意的東西一下子全都是問題了。在夢裡,全世界都在譏笑我,只因為從來沒有一位老師願意狠狠的指責我。
  當兵時我擔任過參謀,在這之前我從來沒接觸過公文。
  當第一篇公文送上去時我已經準備好要接受責備了,可是我的科長看了看,他修了第一句後還稱讚了我一下,我很快的就發現那第一句是出了什麼問題。在修改完第一句,其餘部分照謄後我再次的送了上去,科長改了第二句,然後一樣稱讚我像是稱讚個天才一樣。這回我有點擔心了,回座位後我不只修了第二句,連後頭的也仔細改了幾遍,然後不太有信心的送了上去……你猜的完全正確,這回他修了第三句,然後稱讚我像是稱讚個天才。
  那是我第一次寫字寫到讓右手食指破皮,你曾經一口氣寫完一支原子筆嗎?我永遠記得那位滿臉笑容的科長,後來就算是半睡著我也能寫出完美無缺的公文,這就是技巧的磨練了。

  「第一次初稿關起門寫;第二次打開門來寫你的文章。」這是史蒂芬.金從顧爾德先生哪得到最寶貴的經驗,同時,這經驗在他將在後面不斷的提起。
  當你有了靈感後該怎麼辦?努力寫,不要管別人想法意見,就是寫出你的東西。我自己常在靈感一來時就寫了,在寫了一小時候便開始猶豫,擔心自己犯了無可饒恕的錯,接著就開始尋找旁人的意見。而在史蒂芬.金經驗裡這是錯的,他認為第一次只需要埋頭寫即可,第二次修正時才需要大量別人的意見。
  我願意相信這是個好辦法,只是我這人自信心很弱,要我埋頭苦寫不管別人想法真的很難。

  在廿一節以及其他許多地方,史蒂芬.金都提到了他個人經驗與寫作靈感間的關係。之前我們也提到了童年與青少年經驗對寫作之重要,但這裡史蒂芬.金沒指出的是——他所說的都是片段經驗,他生命中的一些段落,甚至只是極小的段落。
  很多作家習慣像回憶錄一樣鉅細靡遺的將自己整個人生套進故事裡,我常懷疑,這種人會有下一部小說嗎?
  靈感不是完整的,偶發的靈感其實只是一點碎屑,比麵包碎屑還要小的玩意兒。我寫《誘惑鳥》的靈感來自於——我站在我家陽台時突然發現對門陽台竟然是這樣的近……接著其他呢?那個會計師先生,那個永遠在加班的妻子,那個父親對女兒身體的畏懼……這些都是我生活或經驗裡的一些小片段,我認為這些小片段是永遠用不完的。
  記住,除非你老到準備寫最後一本書了,不然不要寫完你整個的人生。百分之百捏造的小說是爛書,毫無價值,一眼就可看出其中的錯誤以及謬誤。但那種作家將自己整個都掏出來的小說,讀來則味同嚼臘,像是那種懺悔錄、我的一生等等……當然,你要是談你偷情的性經驗就另當別論了。
  於是我的建議是,一次拿出一點,宣染一下,像加佐料般加點別人的經驗,再想想報紙上的八卦故事、其他人寫的小說。接著你會發現,其實你的人生經驗相當豐富,應付個十幾本長篇小說輕鬆愉快。

  這段裡最後要談的也是最重要的——找到個支持你的人。如果沒人支持?成功會相當難,尤其在這網路發達的時代。那些起初押寶成功的大戶是因為押的早,雖然現在的你隨便寫也贏那些狗屁大戶們千萬倍,但,請遷就事實的盲目吧!
  史蒂芬.金在廿七節的最後頭提到了他妻子的支持,之後會提到更多。想想,當時他們幾乎是已經三餐不繼了……
  我不想在這部分多著墨些什麼,目前我算是個專職作家,所以我能體會,作家的寂寞不是一般人能瞭解的。我本性愛靜,但成為一個作家後將面對的「靜」比你想像中的還要沈重許多……
  誰會支持你?
  十萬個作家,大概只有一千個作家會出書,一千個出書的作家大概只有一個人有機會賣個兩刷,那剩下九千九百九十九個作家都消失在錢海當中了。滿街都是一書作家,出一本書就死了,比死於愛滋病的還多上許多。作家這行業真的是又苦又寂寞,有選擇的話我情願去賣身維生……就算你真的因寫書而紅了,想想,你未來必須面對的將是更多的寂寞。

謬西 2002.10.0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謬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