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這篇短篇小說在張愛玲小說裡算是滿特殊的,創作手法雖然奇特但並非是前無古人;特殊是說,海派裡幾乎很少見到這種書寫方式,連無數張的傳人們都不敢輕易嘗試。這不是本文重點,這篇短文談的是張愛玲之「怒」,張為這篇小說是發了什麼怒?
大致介紹一下這篇小說:有個「業餘」的愛國女地下情報員色誘敵方一個特務頭子,目的在於暗殺這個漢奸,但在最後一秒因為種種心理因素突然心軟撤手,結局是害得所有夥伴被捕,連自己也沒逃過被槍斃的悲慘結局。好了,這故事雖然不錯,糟的是──故事裡那個「敵方」指的是「汪偽政權」……
於是有人在報上寫了篇評析,大致上是用總總方式去解釋《色,戒》這篇小說。結論是:「也許,張愛玲的本意還是批評漢奸的?也許我沒有弄清楚張愛玲的本意?」(此評出自於不知道是不是中國時報的《人間》,作者為域外人。)
這是句再清楚不過的批評了,域外人先生或小姐指張是個漢奸,至少是個同情漢奸的同路人,這前提在於自己如果沒有誤讀張的《色,戒》之下。這是種典型的文字獄,一種毫不隱晦給人穿小鞋、戴帽子的手法,把你文章句子一層層撥開、誤解……早期國民黨、共產黨都常幹此事,民進黨得二者精髓更上層樓,台聯發揚光大直練到前無古人。
回頭看看張的個人歷史,張的前夫胡蘭成是個大大的超級漢奸,這點歷史大致上是有定論的。此人文才不輸當世任何一人,能為汪精衛第一文膽、能讓張愛玲愛到瘋狂者其文筆自然不差(汪本人文才甚佳,若不搞革命專心走文學路線,恐怕是民國後第一人了)。張有這樣的一個漢奸丈夫,且在抗戰、離婚後仍不時金錢資助他(當時胡處於逃亡中),著實有著九分九的漢奸嫌疑。
中國人(或稱華人)有種極其特殊的人情觀,人與人的關係建立在親人、朋友、地域、國家之上。往好地方來說,這行成了一股詭異的凝聚力,聽說有人可以一句英文不懂在美國活得好好,出外靠朋友,國外到處都有掛著漢字招牌的唐人街可混;往壞的地方來說,凡事走後門、結黨營私(台灣一堆澎湖幫、台南幫不都是?)、甚至事發誅九族在內。
因著這種人情觀傳統,華人的離婚不大像是種結束,反有點像是力量的擴張?(我畢業典禮時師長的訓誡)這是很好玩的一件事情,讓我們有別於西式就事論事的冷漠,西方人在婚姻結束後只剩下贍養費關係,而華人還有那麼點「緣盡情未了」的念頭──所以張會金錢資助胡純屬標準華人式的人情義理,後來張也說自己前半生全被這場婚姻給毀了……事實上,張的文字顛峰也大致在她與與胡分手後開始走下坡。
一九四七年六月十日,張寫給胡的決絕信:「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此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隨信還附上她剛寫的劇本《不了情》和《太太萬歲》稿費卅萬。要知道,當時張自己生活很苦,經濟情況已經與之前大不相同了……在自己活不下去時還要養活人人喊打的前夫,這方面張頗為傳統。
張的第二錯在於第二次婚姻,她的第二次婚姻為美國人賴雅。
張本人算是反共的,左派文人評她為「海上文妖」或「文化漢奸」,理由有:「宣稱不談政治」;「寫男女情愛、家長裡短的日常生活」;「標榜人性」;「搞色情文學」;「作無病呻吟」,等等。顯然中共並不喜歡張,大致上因為她小說多半寫的是小資產階級,與魯迅寫無產階級大不相同。張並沒在「淪陷」時立即離開大陸,後來則是以「跌跌衝衝、踉踉蹌蹌地走了出去」之姿「潛逃」到香港。
以現在角度來看,張的這些特質不正是好小說的不二特質麼?呵!
張寫的《赤地之戀》雖然受到胡適大大稱讚,算是「反共文學」傑作中的傑作了,但我不大喜歡,因為其中許多關於韓戰戰俘營的資料有錯。或許是因為張太討厭中共,又或許是因為別人給了她錯誤資料……不過那只是小說,並不需要過份解讀。
關於要怎樣看待「小說」,張在《續集》裡對某些愛胡纏之人無奈說道:「不少讀者硬是分不清作者和他的作品中人物的關係,往往混為一談。曹雪芹的紅樓夢如果不是自傳,就是他傳,或是合傳,偏偏沒有人拿它當小說讀。最近又有人說,『色,戒』」的女主角確有其人,證明我必有所據……」
之所以說張的婚姻是第二個錯,不是說她婚姻不幸福,她第二次婚姻應該是非常幸福的,除了賴雅身體不大好、早亡之外;問題是出在──賴雅是個該死的態度堅定的共產黨信徒……於是張一下子左、右都不是了──國共戰爭前她是大家心中的親日漢奸;國共之後中共視她為國民黨遺毒、國民黨視她為共產黨同路人。
關於張愛玲與台獨關係,呵!很抱歉,這裡欠缺資料,恐怕又會出現另一種奇詭的論定,例如:為文紅藍本質這類……
《續集》裡張以這句回應域外人:「就可以完全不負責任……」做了個沈痛的告白,也表達了自己之怒。
要怎樣致人於死地呢?戴帽子無疑是最簡單的方式了,開口之前先假設對方是壞人,然後依此推論對方所說所為全都是該死、混帳的。該如何推論對方是「好人」、「壞人」?最簡單的方式便是從出生或信仰來看,正所謂文革式的「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這種老子可以橫向延伸九族,上下個十八代,無所不包。
大凡中時、聯合便是紅藍本質,凡自由就是綠色台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族指的並非中華民族或台灣民族,而指的是「我」,華人對「族」的定義可伸可縮,大到宇宙小到自己,而這裡說的正是──凡與我心裡所想不同者,這人必定是在搞什麼陰謀破壞。
一九三五年三月八日,阮玲玉在上海新閘路沁園村住處服藥自盡,留下「人言可畏……」遺書,上海十萬市民自髮式為她送葬,魯迅更因此寫了篇《論人言可畏》痛責「強者」對「弱者」的迫害。故事並未結束,二○○一年上海發現了兩封被認為才是真正的遺書,原來的遺書可能為假……於是,我們發現「人言可畏」原來是另一種的「人言可畏」!
關於人吃人這種事情,華人永遠是樂此不疲……難怪張愛玲要怒了,有誰能不怒呢?
謬西 2005.06.07
- Mar 16 Fri 2007 00:19
張愛玲之怒——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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