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有幾種,一種是天生的,眾人皆避我獨往,在嚷嚷眾生中就特別的突顯出來。你永遠都無法掩蓋他的光芒,這種人是聖徒,是偉人,無論盛世、亂世,他顯示出來的聖潔是沒任何事物可掩蓋的。葉金川以及那許多從安全地區走進和平醫院的,那些自願的勇士們,他們就是這樣的偉人。除了說:「謝謝你們!」,再說一次:「謝謝你們!」大概剩下的言語都是多餘的了,天地間所有神佛都要為他們讓路。

  另一種英雄則是被時勢所創造的。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平凡人,一天中最快樂的時候——就是在家翹著腳看連續劇。有天,當危險來時,他第一個想的絕對是該怎樣避險?
  危機來時,本來不是也不想是英雄的我們開始想,我該往哪逃往哪避?這世界有哪裡是安全的可以容身的?比如,有個賊闖入到我家,若是家裡只有我一個人自然就隨便他了,總之就是財去人安樂。
  但是,這世界有多少人是自己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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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昌齡《出塞》:「但使龍城飛將在,不叫胡馬度陰山」
  李廣,西漢名將,文帝曾慨嘆:「惜乎,子不遇時!如令子當高帝時,萬戶侯豈足道哉!」
  武帝七年,李廣率兵出雁門關,被數倍匈奴大軍所圍,受傷被俘。匈奴單于命手下:「得李廣必生致之」李廣因傷,被匈奴兵置兩匹馬之間躺在用繩子結成的網袋裡,行十餘里路後李廣突然一躍,奪馬搶弓得以逃脫。
  回京後朝廷認為李廣部隊戰敗,且又被匈奴生擒,理應斬首,後用錢贖罪成為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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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年前,正好廿年了,那時,我在馬祖西莒島擔任參三科通信參謀官。我的官階甚低微,而我的同僚少說都是少校以上,某次返台休假將收假時,於基隆與科內某同事(訓練官)共赴師部在台聯絡官之飯局。這位同事與聯絡官是黃埔同期、同班同學,記憶約四十二期左右?有些忘了,那時我廿六歲,他們大約也是卅不到。
  聯絡官一職在外島部隊來說是最帥的了,他負責的是在台灣的工作,接送本部往來的軍士官兵。當時我們是在一江浙小館吃些家常,聯絡官的年輕妻子也在場,整個過程現在已不復記憶,反正就是應酬式的飯局……唯一有記憶的是,聯絡官的妻子小腹微隆。
  半年不到,這位年輕的軍官死於胃癌。後來方知,當時他已經開過第二次刀了,屬於末期……黃埔正期之所以會在台擔任這閒官,這種種原因就再清楚不過了。那位孩子今年應該正好廿歲,與小犬同年。

  那兩年在馬祖出了許多事情,我是指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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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我想介紹一位影響我頗深的偉人——伊拉思摩斯(Desiderius Erasmos)。在這塊土地上很少有人認識他,但這位先生確實是位偉人,一位不得已成為偉人的偉人,且比我們熟知的那些偉人們都還要偉大許多。因為資料的有限,所以對他的生平,我只能從房龍(Handrik Van Loon)為他寫的短短記述中略知一二。
  伊拉思摩斯與托瑪斯.摩爾(Thomas More)間的友情極為出名,我不清楚是寫《烏托邦》(Utopia)的摩爾影響了伊拉思摩斯,還是相反?但伊拉思摩斯用摩爾名字寫的《愚神禮讚》(Encomium Moriae)卻流傳至今,成為後來整個人文主義思想的先驅。
  較浪漫的虔誠教徒或許相信,是上帝的神諭驅使了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貼出那著名的「九十五條論綱」,而我個人則較相信,他是因為閱讀了伊拉思摩斯的《愚神禮讚》後才下定這決心的。
  說到這兒,所有的一切依舊是模糊的,我們的伊拉思摩斯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偉人呢?
  據說,伊拉思摩斯是位不太虔誠的修道士,對於杯中之物的抵抗力甚弱,且相當的在意他的飲食、服飾、名聲以及收入。年輕時,伊拉思摩斯偶然會用一些小手段去得到他所喜愛的名利,因此他的名字其實是經過刻意修改的,其目的是為了好吸引別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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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世界某處,曾有一本叫《新青年》的雜誌,這雜誌於一九一九年五月出版了第六卷第五號,該期他們登出了位魯姓作家的文章。這位作家小有名氣,常寫一些狗屁不通的文章唬弄大眾騙稿費為生,但誰也沒料到這回他竟然捅出個大大的亂子,捅出了這地方的人竟然都是吸血鬼……這文章叫:《藥》,其中一段是這樣寫的:
  「包好,包好!這樣的趁熱吃下。這樣的人血饅頭,什麼癆病都包好!」
  關於這事當局自然是否認的,他們說,這地方已經有五千年(號稱)的悠久文化了,怎可能會有吸血鬼呢?但是反對者自有其他解釋,要不是吸血鬼的話,一個民族又怎可能延續到五千年(號稱)?
  一九六二年九月十八日,因為霍亂病菌被全面撲滅,與這五千年文化同文同種之某一島嶼正式宣告,該島嶼霍亂疫情緊要區正式解除。九月二十二日,世界衛生組織並對全球宣布,該島嶼為非疫區,境內香蕉及其它農產品恢復外銷。
  這是一個劃時代的重要的里程碑,一方面宣示該島嶼之人民生活習性已經大幅上升,另一方面表示出一種進化。吸血的主因據調查是來自於食物的匱乏、迷信等等,但現在這些原因都消失了,該島嶼堂堂進入「開發中」並邁向「已開發」甚至號稱「先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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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個諂媚的知識份子》文章在某網站貼出後受到了一些質疑,這裡將這些質疑做了記錄。在這記錄中我並不打算全文重貼,因為這是不禮貌的轉貼行為,所以我只能略述雙方道理。當然,這成為了不公正的狀態,由我來簡述反對我的人言語非常容易出錯,甚至連我自己都很難相信自己的公正。所以,這篇文章不該看做是篇答辯書,而是我對《一個諂媚的知識份子》文章之後續解釋,是完全單獨的文章。

  質疑基本上是這樣的:「知識份子」定義為何?卜大中此人可否是算是「知識份子」,對卜大中做如此點名性的批評是否過度嚴苛?

  我的回應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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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經有研究過,人到了青黃不接的年齡時通常會做出一些極端詭異的事情,不是太過,就是不及,甚至某些人會反向操作試圖重返青春女神的懷抱。我說的這年齡以前約在四十上下,但近來因為網路發達,年齡的折舊率是越來越高,這歲數已經慢慢的降低到約卅歲左右了。

  前些日子因為作文是否該列入聯考,因而在報紙上起了極大的爭執,正反兩方吵得是不可開交,只要是會寫字的人都密切注意著故事的後續發展。我們偉大的名作家卜大中先生這時跳出來,他寫了篇滿滿都是現代新人類的用詞文章,這文章登載在《中國時報.三四少壯集》。一時間這文章在網路間廣為流傳,卜大中突然成了E世代新人類的代言人,一個在網路上被視為LKK的人突然成了神了。

  之後卜大中繼續擴大他的論點,繼續努力於他新的職志,因為作為一個偉大的神必須要像個神,不論起初被封神是否出之於一個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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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雜文多少都帶有著些的硝煙之氣。有人批評我,也有人看熱鬧似的鼓掌叫好,這都無所謂,雜文對我來說,只是用來反省我內心最深處的一個告解手段而已。我想,反正這些雜記似的短文大概是不會出版的,要是有人願意為我出版的話,那鐵定代表我已經紅遍半邊天了,那麼我這種叫囂將會被大眾稱之為風格,而不是狗吠火車。

  熟知我的人知道,我對寫文章的看法與大多數的本土當紅作家相左,我認為好文章應該要深藏情緒,應該讓讀者思考而不是由作者幫忙思考……在這種狀況下我寫長篇小說只會在我身上堆積情緒(某些人說寫長篇小說能發洩情緒,這是我永遠無法理解的,我一直以為發洩最好的方式是自慰或是做愛。),於是雜文又成了我情緒上發洩的一種管道,一個讓我維持健康的心理治療。

  近來我回頭整理這些雜文放到明日報站台上,在看這些文章時我思考著,會不會因為過份私人情緒而讓自己走入到錯誤的思考方向,比如說,我極端的鄙視校園文學……但《未央歌》也是校園文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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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個月,突然接到通無法拒絕的邀約電話,在無可奈何下,我參加了個會讓人打瞌睡的無聊講座。這整件事是源自於小女被她母親給抓去補「公文式數學」,那是種強調不斷反覆練習代數運算的教學方式……而我一向反對這類單調的強迫學習。只是補習班老師在電話中暗示著:若我沒出現在講座上的話,明顯的就是個不重視兒女教育的壞爸爸……
  這不是重點,其實,講座本身也不是重點,因為大部分時間我都是心不在焉什麼也沒沒聽進去。我只聽進去了一句,僅僅一句──有個像是教育專家的人對台下的好爸爸、好媽媽們說:現在孩子數學不好,有很大一部份源自於閱讀力出了問題;想想,如果連題目都無法看懂,即使這題你本來拿手,也一樣是答不出來。
  當晚,我回家後又發現了另個問題,與那專家所說的有點類似卻又極端不同的問題。
  小女拿她的國文作業給我看,那天的功課是造詞,她每個詞都寫得很好且未出錯;只是……我舉她寫的兩個例子:她在「鯨」這個字下的造詞是「鯨波」,在「豚」這個字下的造詞是「豚魚」。我問女兒,妳為何不用「鯨魚」與「海豚」呢?這不是我們常常會用到的詞嗎?「鯨波」這艱澀的詞對國小四年級生似乎有些過頭,而「豚魚」是「河豚」的別稱,有多少人平日會稱「河豚」為「豚魚」呢?
  女兒回答得很簡單,她想得高分,這些詞可是她翻字典找出來,不是隨便亂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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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篇討論「文化」之作,寫作動機是源自於在網路上看到的某篇文章,該文的政治動機這兒並不想評論,這兒所談的乃是其論點上的一些詭異謬誤:
  「華夏歷史有一個強盛的國家--唐國,這個國家的文化精彩到鄰近的國家都跟隨模仿,日本的唐化運動是非常有名的。」、「不過,不論是秦漢晉或宋元明清等極私大一統國家,都沒有那個國家讓鄰國有類似(唐化)的文化學習運動。」、「我們看今日日本人的生活習慣就像古書描述唐國時代人民的生活習慣諸多相同或類似,很多地方都還保留唐國文化的特色。」

  這裡先容我懷疑一下──「文化」到底是個什麼玩意?
  唐,在歷史上並不算是個在文化上有偉大建樹的朝代。這點可能有人要反對,我也承認,在唐朝這時代裡詩被大大改革了,歷代偉大詩人幾乎都出於這個王朝,但這可能是它唯一偉大的地方。另一點不能不提,唐將釋、儒、道做了個大融合……基本上這是屬於無心插柳的意外貢獻,因為李世民為奪位而弒親,在良心愧疚下不小心做出來的功業。老實說,那年代弒親奪位並非異事,南北朝、隋都是這樣幹的,也沒必要獨批李世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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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很難把張愛玲這人與她書中角色串連起來,通常我們以她為「海派」的代表,故事裡的角色個個是伶牙俐齒絕不輸人。凡是張迷,多半曉得張是個頗低調的人,尤其是在與胡蘭成結婚後……等離婚之後就更別說了。日常的她深居簡出,水晶初見張時嚇了一跳,她在洛杉磯的房裡竟無書桌,也沒放幾本書。
  陳芳明稱張為「孤傲的靈魂」。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中午,張被發現面容安詳地死於寓所的行軍床上,據說是走了好些天後才被發現的……我相信她的書迷雖然傷心,但都會認為:嗯!正該要這樣的傳奇才算符合。
  所以每次我看《續集》這本書時,都會啞然失笑。在這本書裡張發了兩次怒,其一就是關於盜版,大致上所有可能出現的盜版情事都發生在她身上了。在自序裡她寫到:「如果他們遇到我這種情況,相信蕭伯納絕不會這麼長壽,海明威的獵槍也會提前走火。」在發怒完後,張大概也感覺自己如此生氣不是很好,於是在結尾時寫到:「下不為例。」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盜版對一個作家帶來多大的痛,能讓心如止水的張愛玲生氣的,那恐怕是痛到骨子裡了。
  想想她怎不氣?華人世界裡幾乎沒誰能靠寫作過好日子的。在許多國家……別說美國這龐然大物,就說日本好了──日本作家繳稅上億的就好幾個;華人呢?偉大如張愛玲者(這裡不敢稱她為最偉大,也有人認為廿世紀來華人最偉大作家是魯迅),她的版稅收入聽說也只是能過日子而已,寫了一輩子勉強能不必靠領救濟金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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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將死」這話被喊了好幾個世代,結果文化沒死,喊的人反都死得精光。關於這話是爭議度極大,我們到底是應該悲觀還是樂觀好呢?我想試著兩岸都討論,甚至作點比較,搞不好那邊瀕死另一邊正蓬勃呢!大陸我較陌生,有錯請多指正;台灣我也只是個人偏見,偏頗在所難免。
  先聲明一件事情,我不是什麼偉大的學者,對於雞蛋該從那端打破全無研究,所以能說的都是我眼睛所看到與個人小小感覺……沒錯,我接著要說的就是我一貫的觀念:「我知道些什麼?」我提出來的未必是對,且可以保證是漏洞百出;而我之所以要提出這些,完全是期待我這些爛磚塊能引出塊什麼玉來,能引起兩岸對文化的重視而已。
  如果不小心引來的是磚塊呢?我想怎樣也比我這塊爛磚要好,所以盡量砸無所謂……提振文化不是一兩個人的事情,也不是喊喊口號就好。你真關心你的土地嗎?那你就該拾起磚來砸我,砸你四周那些該死管文化的官員,而別在那邊老爭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了。
  其次我要聲明的,我可能要將「文化」侷限在「文學」這一部份。我們知道文化是相當多樣的,但是文字往往在其中負擔起紀錄之作用,像是延續整個文化的一根繩索。《史記》一般被認為是中國最早的類小說體創作,詩歌當然可以遠推到先民時代,當年許多文化都已喪失,只有文字才能將這些失傳文化以一種跨越時空方式帶到今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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