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是1967年或更晚一些。那時我家才買電視,黑白拉門式的,只有台視,中視得要兩年後在我五年級時才會開播。買電視主要是為讓老爸看晚間新聞、讓老媽跟老姐倆看《群星會》的青山、婉曲、姚蘇容等等,到現在我還記得姚蘇容唱的:「今天不回家——」。
  那時代聽都沒聽過營養午餐這種高端玩意,也沒哪個國小學生會帶便當(帶便當表徵著種相當重要的社會地位,表示你已經是個大人,是國、高中生了),且似乎全世界所有媽媽都是家庭主婦都待在家裡邊作家庭手工邊等丈夫孩子回家吃飯;所以我們中午時會如鳥獸散般地衝回家吃個有媽媽味道的午飯,再趕下午第一堂課時回到教室……自然,那時也沒有什麼萬惡的午睡時間。
  午飯不是我衝回家的主因,大概也不是所有男孩衝回家的原因(女孩我就不清楚了),我們衝回家的目的是為了趕12點30播出的卡通。雲州大儒俠史豔文得等我小學六年級時才會撞到藏鏡人。
  如同其他男孩一樣,我最愛的卡通人物是「超人」,這裡指的不是遠從克利普頓星前來還有個Super Girl表妹的那位,克里斯多福.李維要到我21歲時才開始行俠仗義;這兒說的超人泛指:背上披個斗蓬,穿著雙靴子,會飛等等等等。原子小金剛或太空飛鼠或全無超能力的蝙蝠俠對我來說都算是超人之一。
  當然不只是卡通影片,漫畫裡的超人也是我心儀的對象之一,每期《王子半月刊》被我看得幾乎是倒背如流。
  於是我愛上了雨衣、雨鞋。

  或許那時的雨衣、雨鞋很貴,但也可能是因為國小孩子們正在發育,買了很快就不能穿了……雨衣還好不算罕見,但下雨天時,我們班上71個同學(一班真的擠著有71個學生)中只有兩位有雨鞋穿。每逢下雨,他倆就披著雨衣穿著雨鞋雙手平伸在操場上跑呀跑的,我們則光著頭打赤腳同樣平伸雙手跟在後面追,活像是那些追著超人的小壞蛋兼笨蛋們。
  啊!你不會知道我多想能擁有一件雨衣以及一雙雨鞋。
  那時雨傘要比雨衣便宜(推測的,因當時台灣是雨傘王國),所以就算是家境不怎好的同學也有把傘。可是誰要打傘啊。傘是女人打的,我媽或鄰居媽媽們不管下不下雨都打把陽傘,只有女生才愛打傘。而我是超人,平實點說,我屬後備超人的一員。我寧願淋雨。
  我爸有件雨衣,還有雙長到他小腿的雨靴。在沒下雨的日子裡,我常趁大人不在時偷穿;但那雨鞋長到我的大腿根部,且實在太重根本寸步難行。不論怎樣,只要穿上那雙神奇雨鞋,我心底便泛起了股幸福感,覺得自己也快能飛了……直到有次我爸發現他雨鞋裡躲了條蛇。
  很有志氣的,這願望埋在我心頭裡沒告訴過任何的人,直到小學畢業。在我小學畢業前,跟我大部分同學一樣,我沒擁有過屬於我自己的雨衣、雨鞋;也就是因為我從未擁有過身為個超人絕對該有的配備:披風以及靴子,所以一直都是個不幸的、可憐的、被眾超人們瞧不起只能在地上慢慢爬的後備超人。

  國中時,我媽終於買了鮮黃雨衣還有雙天藍色的雨鞋給我(多嚇人的醒目啊)。大概是因為我讀的是私立國中,每天搭公車通勤上下學離家太遠,萬一下起雨打赤腳跟打傘不太實際的關係。
  可那時我已發現當個滿天飛的超人責任實在太重(光讀書的責任就快壓死我了),一點都不有趣,況且我又有該死的懼高症。
  真相是,那時我愛上了個同校女生,正進行著某種崇高的遠距離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有哪個戀愛中的蠢蛋會在下雨天時用雨衣把自己包得像個鮮黃色的肉粽,腳底還穿雙只有國小小鬼才會穿的可笑之極的笨重天藍色雨鞋?
  慢慢的,我不再看任何超人卡通與超人漫畫了。我迷上了面帶微笑,戴著圓禮帽,手上任何時候都拎著把雨傘的英國紳士《復仇者》。注意,他傘柄抽出來可是把帥到極點的西洋劍,專門用來保護漂亮女生的。
  然後倒楣遇到下雨天時,我依然是光著頭(為了帥氣,鞋子是不能脫的,你曾看過打赤腳的紳士嗎?),勇敢地挺著風雨上下學。

謬西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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