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參考著作:以中華名國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於中華民國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發行之《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原本依據的是七十六年四月發行之《重訂標點符號手冊》)為主,並參考「中國文化研究院.燦爛的中國文明」。
本文以電腦書寫為主要目標,除非特殊狀況外,不討論標點符號之直式用法。
參考網址: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M0001/hau/c2.htm
中國文化研究院:http://www.chiculture.net/

「。」:句號,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於一個語義完整的句末。也就是當你說完一句話,將自己的意思完整表達後,就以句號作結。

用法舉例:
一、用在單句之末:
例:今天天氣很好。
二、用在複句之末:
例:今天早上,我沒趕上公車。

「,」:逗號,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於隔開複句內各分句,或標示句子內語氣的停頓。也就是意思還沒有說完,便以逗號作為分隔或是停頓。

用法舉例:
一、用在隔開複句內各分句:
例:他吃了早餐,打了領帶,就去上班了。
二、用在標示句子內語氣的停頓:
例:一輛小轎車,直直地向他衝去。

特殊用法:
一、用在感情並不強烈的感嘆詞或呼語後:
例:你這個人啊,真的要多加努力!
二、用在在關聯詞語後面使之舒緩:
例:他很高,所以,這場球賽全看他了。(「所以」、「因此」、「於是」等等。)
三、用在序次語後面:
例:首先,我想強調的是,各位都是菁英。(「首先」、「其次」、「第二」等。)

「、」:頓號,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於並列連用的詞、語之間,或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

用法舉例:
一、用於並列連用的詞、語之間:
例:貓、狗還有孩子,都是我所最為寵愛的。
二、用於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
例:第一、早上八點前打卡完畢;
  第二、上班時不可吃零食;
  第三、不可用公司電話撥打行動電話。

特別注意:
上例「用於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如用阿拉伯數字時:
一、使用全型阿拉伯數字:
例:1、早上八點前打卡完畢;
  2、上班時不可吃零食;
  3、不可用公司電話撥打行動電話。
二、使用半型阿拉伯數字時,在數字旁用小圓點標示。阿拉伯數字加小原點共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
例:1.早上八點前打卡完畢;
  2.上班時不可吃零食;
  3.不可用公司電話撥打行動電話。

錯誤用法:
例:再走個三、五公里就可以到休息站了。
(因為「三五公里」為約數,而約數在口語中是不停頓的。)
正確用法:
例:再走個三五公里就可以到休息站了。

「;」:分號,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於分開複句中平列的句子。分號是介於逗號與句號中間的標點符號,當某些複句過於複雜,用句號會分割完整,用逗號又無法突顯各分句之獨立意義時,亦可使用分號。

用法舉例:
一、用於分開複句中平列的句子:
例:往前走是大海;往後走是懸崖。
二、用在停頓:
例:早餐,我吃的是最簡單的蛋餅;中午,因為開會,所以大家都餓著肚子沒吃;晚上回到家,看到一桌子菜我興奮的就快瘋了。

特殊用法:
一、用在分條列時,每一條末尾都用分號,最後則以句號作結束:
例:第一、早上八點前打卡完畢;
  第二、上班時不可吃零食;
  第三、不可用公司電話撥打行動電話。
二、用在前文有平列的句子使用分號,在最後用了「等等」代表未說出的分句內容,「等等」之前亦須使用分號。
例:狗,會看家;貓,會抓老鼠;母牛,能提供我們鮮奶;等等。

「:」:冒號,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於總起下文,或舉例說明上文。

用法舉例:
一、用在總起下文:
(一)列舉人、事、物:
例:今天出席會議的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引語:
例:張老師說:「要好好用功讀書。」
(三)標題:
例:以下就是整個報告:
(四)稱呼:
例:各位親愛的來賓:
二、用在舉例說明上文:
例:健康檢查的項目很多,例如:心電圖、驗血、驗尿……

特殊用法:
一、用在作者姓名和書名之間:
例:張愛玲:《傾城之戀》
二、用在字典或辭典中,引出語義解釋:
例:刀筆:古代書寫工具,用竹木代紙,用筆記事,用刀削誤。

特別注意:
錯誤用法一:
例:「往前走,」張三拿槍比著說:「雙手別離開我的視線。」
(如果引語分別是在兩端,則後面應該使用逗號。)
正確用法:
例:「往前走,」張三拿槍比著說,「雙手別離開我的視線。」

錯誤用法二:
例:各位乘客請注意,車內不准吸菸,謝謝合作!
(「注意」有使人留意作用,期待讀者注意下文。)
正確用法:
例:各位乘客請注意:車內不准吸菸,謝謝合作!

「『』」:引號,左右符號各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來標示說話、引語、專有名詞,或特別用意的詞句。

用法舉例:
一、用在說話:
例:我說:「這樣子就可以了。」
二、用在引語:
例:俗話說:「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三、用在專有名詞:
例:「顯示卡」的好壞對電腦是很重要的。
四、用在特別用意的詞句:
例:我說「是」,其實不一定表示是「是」。

特殊用法
一、引號分為單引號(「」)及雙引號(『』)兩種。單引號先用,如必須於單引號內使用引號時得使用雙引號;依此類推,在雙引號內仍須使用引號時得使用單引號。
二、一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
例:「往下走!」
三、引文用作全句結構中的一部份時,其下引號之前,通常不加標點符號。
例:我說的「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意思你瞭解嗎?
四、中國大陸慣用的「引號」符號為「「 」」以及「『』」,在非官方文書使用上,理論上與「」、『』彼此通用。

特別注意:
錯誤用法:
例:後來他說:「再這樣下去的話,一切都會毀掉的。」
(間接引用時不能使用引號。)
正確用法:
例:後來他說,再這樣下去的話,一切都會毀掉的。

「()或——」:夾注號。於「()」時左右符號各佔一個字的位置,於「——」時左右符號各佔行中兩格,屬於附加說明的符號。也就是透過括號內的註釋,使讀者清楚瞭解文章中話句的意思。

用法舉例:
一、用在行文中純註釋上文的,多半用「()」:
例:李四(李大刀)走上前來。
二、用在行文中為補充說明,而文氣可以慣連的,多用「——」:
例:李四——人稱之為李大刀——他走上前來。

特殊用法:
一、句外括號,用以註釋整個句子,並非特定的字詞:
例:後來,他走進了房裡。(很久以後我才知道,他是要來殺我的。)
二、介紹劇本場景及人物動作:
例:
(王五轉過身子面對張三)
王五:(刀橫胸前)「你給我好好解釋!」
三、序列:
例:
(一)早上八點前打卡完畢;
(二)上班時不可吃零食;
(三)不可用公司電話撥打行動電話。

特別注意:
錯誤用法:
例:李四走上前來(李大刀),大聲喝道:「誰敢!」
(括號內的文字是註釋「李四」,故該出現在「李四」之後,而非在分句尾。)
正確用法:
例:李四(李大刀)走上前來,大聲喝道:「誰敢!」

「?」:問號,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於疑問句之後,或用於歷史人物生死或事件始末之時間不詳。疑問句即是提出問題的句子,包括詢問、責問、反問、設問等,均以問號作結。

用法舉例:
一、用在懷疑:
例:這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二、用在發問
例:請問貴姓?
三、用在反問:
例:如果不是這樣,那麼你認為呢?
四、用在歷史人物生死或事件始末之時間不詳:
例:岡比西斯二世(?—西元前522年),是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國王居魯士大帝的兒子。他大約於前537年在巴比倫擔任居魯士的全權代理人。

錯誤用法:
例:為什麼就不肯聽聽話?真是不乖。
(問號屬於句終點號,故若句子為倒裝疑問句,則問號應當在句尾。)
正確用法:
例:為什麼就不肯聽聽話,真是不乖?

「!」:驚嘆號,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於感嘆語氣及加重語氣的詞、語、句之後。

用法舉例:
一、用於獨立使用的嘆詞之後:
例:天啊!妳真漂亮。
二、用於感嘆句之後:
例:好熱的天氣!
三、用於命令句之後:
例:快給我滾出去!
四、用於強烈的祈使句之後:
例:我求求你!
五、用於強烈的反詰疑問句之後:
例:事到如今,你還要這樣護著他!
六、用於加重語氣的陳述句後:
正所謂的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七、用在嘆詞:
例:「唉!」、「啊!」、「呀!」等等。
八、用在敬語:
例:恭喜!
九、用在呼語句:
例:兄弟們!一起向前走。

特殊用法:
用在象聲詞:
例:砰!砰!砰!連續槍響之後……

特別注意:
錯誤用法:
例:多美麗啊!你看那滾滾黃河!
(這句前面有嘆詞「啊」,後面是感嘆句,但驚嘆號只應用在句子尾末,故而「啊」字後面應用逗號代替,否則便成為兩個句子。)
正確用法:
例:多美麗啊,你看那滾滾黃河!

「——」:破折號,佔行中二格,表示語意的轉變、聲音的延續、時空的起止、或在行文中為補充說明某詞語之處,而此說明後文氣需要停頓。或用為夾注。

用法舉例:

一、用在語意的轉變:
例:睏了,我終於睏了!——你知道我有多久沒睡了嗎?
二、用在聲音的延續:
例:嗚——他罵我。
三、用於行文中為補充說明某詞語之處,而此說明後文氣需要停頓:
例:台灣掌管核能最高的管理單位——原子能委員會,今天表示,根據最新風向推估,日本輻射塵直至目前為止還不會影響台灣。
四、用在夾住:
例:詳「夾注號」的使用方式。

特殊用法:
一、用在表示謎面和謎底的關係:
例:一刀兩段──斷絕彼此關係。
二、用在副標題之前:
例:談寫作——鑑賞張愛玲的《傾城之戀》

特別注意:
錯誤用法:
例:睏了,我終於睏了!——你知道我有多久沒睡了嗎?
(破折號前雖不用句號及逗號,但問號及嘆號不能刪去,否則會影響語氣。)
正確用法:
例:睏了,我終於睏了!——你能想像我多久沒睡了嗎?

「……」:刪節號,佔行中兩格,用來表示節略原文或語句未完、意思未盡,或表示語句斷斷續續等。

用法舉例:
一、用在節略原文:
例:朱自清在《匆匆》裡寫著:「……去的儘管去了,來的儘管來著;去來的中間,又怎樣地匆匆呢。早上……」
二、用在語句未完、意思未盡:
例:「我剛說的意思其實……」張三隻說了一半,似有難言之隱。
三、用在斷斷續續:
例:張三斷斷續續的說道:「是……是他……他動的手……」

「《》或〈〉」:書名號。九十七年十二月發行《重訂標點符號手冊》前,僅規定有標在書名之下之橫行書名號「~~~~」。現則正式新增便於電腦書寫之「《》〈〉」(原僅中國大陸與香港通用)。「《》」多用於書名,「〈〉」多用於篇名,佔一行左右各一格,用在標明書名、篇名、歌曲名、報刊雜誌名、電影戲劇名、文件名、字畫名等。

一、書名:
例:《詩經》
二、篇名:
例:〈鄭風〉
三、書名篇名並舉
例:《詩經.鄭風》
四、用在歌曲、詞牌及標題之間:
例:《念奴嬌.赤壁懷古》
五、報刊雜誌名及版別之間:
例:《中國時報.第一版》
六、電影戲劇、文件、圖表、字畫名:
例:《梁山伯與祝英台》、《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等。

特別注意:
書刊的題籤、文章的標題、報刊雜誌的刊頭或宣傳海報等,不必用書名號。

「.」:間隔號。九十七年十二月發行《重訂標點符號手冊》前為「音界號」,除原有用於原住民命名習慣之間隔、翻譯外國人的名字與姓氏間外,新增間隔書名與篇章間、套書與單本書名間。

用法舉例:
一、用在書名及篇名之間:
例:《詩經.鄭風》
二、用於書名號乙式套書與單本書名之間:
例:《九歌文庫.從徐霞客到梵谷》
三、用於原住民命名習慣之間隔:
瓦歷斯.貝林
四、用於翻譯外國人的名字與姓氏之間:
馬克.吐溫

特殊用法:
一、、用在詞牌及標題之間:
例:《念奴嬌.赤壁懷古》
二、報名及版別之間:
例:《中國時報.第一版》
三、朝代及作家姓名之間:
例:唐.李白
四、日期及地點之間:
例:2002.香港
五、月及日之間:
例:九.二一事件
六、標題中並列性詞語之間:
例:《色.戒》電影欣賞。
七、國字整數與小數分界處:
例:三.五公里

「—或~」:連接號。九十七年十二月發行《重訂標點符號手冊》前並無「連接號」。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用於連接時空的起止或數量的多寡等。

用法舉例:
一、用於連接時空的起止:
「高雄—台北」或「高雄~台北」
二、連接數量的多寡:
例:這本書第81—93頁的內容是在討論如何增進人際關係。

「____」:專名號,標在專名左旁或之下,用在人名,種族名、國名、地名、機構名等。此標點在電腦之純文字文件上難以使用,故很少使用,不列在電腦書寫常用十四標點符號中。

附註:

一、關於雙標點符號
在兩岸三地官方正式標點符號裡均沒有如「!?」(仍是一個全型符號)這類複合式標點符號。這裡討論的主題是,是否可以使用像是「!?」、「??」、「!!」這類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問號與驚嘆號來加強語氣。
答案應該是不可以。
「。」「?」「!」等屬於結束符號,亦即「將自己的意思完整表達後,就以這標點符號作結」。例如「原來是你?」表示一個問句,而「原來是你!」表示一個驚嘆句,句尾的「!」與「?」除表達該句的疑問與驚嘆外,還表示該句已經完整表達。但「原來是你!?」或「原來是你??」、「原來是你!!」則出現句子已經結束,後面卻多出個多餘的「?」或「!」。

二、所有中文標點符號(含繁簡)均應使用全型符號。(除頓號之特殊用法,使用半型阿拉伯數字時……因阿拉伯數字加小原點共佔行中一個字的位置)。

謬西 整理改寫於2011.03.18(最早發表於20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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