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興奮地告訴他,我就要出書了;有人認為我不只是個「會寫字」的人,還是個不算差的作家……我想,我或許年輕時入錯了行。不過我跟他都清楚明白,真要靠寫文章維生簡直就是瘋了,寫作這玩意最多只能算是娛樂。
我承認我寫作是為了虛榮。比如果我本來只寫「文藝類」小說,現在換到了讀者較多的「科幻類」,這樣一天就能增加不少的掌聲。說到這開始有些懷念當初寫「色情小說」的光榮歲月了,無論是讀者留言的互動或瀏覽數(隨便一篇文章都好幾萬)都跟文章本身一樣讓人興奮。
我朋友又開始質疑了,他是個愛抱怨的人──寫那些有掌聲的文章也就罷了,你這回又開了個雜記類?寫的方式又很放縱,不少地方寫著寫著就莫名其妙地離題了……很難說這些還算得上是文章,根本是一塌糊塗不知所云。你真認為會有讀者想看你這些亂七八糟的玩意嗎?
這些文章說是日記,卻又不像,日記應該是忠實的,是點滴記錄批判的。那說是社論但也不對,因為文章內容幾乎沒有時效性,天馬行空地想到哪就寫到哪。這些文章就像是在寫在紙條上到處亂丟的小句子所拼湊而成,像是一些無意義聊天時的錄音片段,中間還夾雜著喝水、吆喝孩子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