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  名:如果能再愛一次 / 愛再來一次 / 假如……再愛一次
片  名:If Only
發行日期:2004
類  別:劇情 / 愛情 / 奇幻
片  長:93min
導  演:Gil Junger(吉爾.楊格)
主  演:Jennifer Love Hewitt(珍妮佛.樂芙.休伊)
     Paul Nicholls(保羅尼可斯)
     Lucy Davenport(露西.達文波特)
     Diana Hardcastle(戴安娜.哈德卡瑟爾)
     Tom Wilkinson(湯姆.威金森)
     Robert Ziegler(羅伯特.齊格勒)
IMDb:7.0/10 (8,843 votes)  http:// imdb.com/title/tt0332136/

  本片可說是經典名片《羅拉快跑》(德語:Lola rennt)與《今天暫時停止》(Groundhog Day)的綜合體。設定上,本片較為接近《羅拉快跑》:所有事件如電玩遊戲般地有機會「再來一次」,可若不把握好,就會遭遇到Game Over的不幸悲劇。但更多時候本片是在敘述如何「別做個討厭鬼」以及「學習如何去愛」,這就有些像是《今天暫時停止》的悲情版了。
  如果你在觀賞本片前沒看過上述的兩部電影,那是你的幸福。因為基本上本片只是部完全沒有打算拍好,以「時光倒流」為糖衣的好萊塢式弱智愛情故事。抱歉,這樣說必定會傷到很多鐵桿影迷的心;可就像是本草綱目記載的:腦殘沒得醫!就算是我想為本片辯護,也不知道該從哪兒辯護起啊!
  如同大部分騙人眼淚的純愛電影一樣,本片也有其堅強不屈的死忠粉絲兼自衛隊們。於是同樣的,在網路上你能找到的多半是正面評價。但其實不難分辨出這些影評到底可不可靠,只需注意他們內容,十篇影評裡倒有九篇九彼此雷同到像是相互抄襲而來。
  不過本片還是值得一看,我是指如果你的淚點很低,很容易就會被奇奇怪怪東西感動,又覺得哭泣有益於身心健康等等。我這人淚點甚高,屬與沒血沒眼淚生肖屬章魚的那種無情混蛋,甚至連看《英倫情人》(The English Patient)與《手札情緣》(The Notebook)都沒掉淚。所以千萬別太相信我所寫的玩意。

  前面雖批評的一文不值,但老實說,這部電影應該要成功的……它離成功就只有一步之遙,如果不是過份地追捧女主角珍妮佛.樂芙.休伊,也就是本片出資人,或許能從純催淚電影離跳脫出來。
  從前半段來看,本片雖然有著《羅拉快跑》的影子,但卻走出了另條非常有趣的設定,在眾多「再給一次機會」的電影中獨創一格極為亮眼。
  這類「再給一次機會」的電影通常會有個固定公式,就是非常講究「時空倫理」:如果A事件會帶出B事件,要是無法避免A事件的發生,必然會引發出B事件。也就是A與B是依序發生的,A在B之前——如果你想要改變最終結果,只需設法讓序列裡的某項事件不要發生,就像是「蝴蝶效應」一樣。
  可本片卻改成所有事件一定會發生,結果也完全無法改變;但序列裡的事件卻沒規則可循,會被隨機打亂,且發生的方式也不完全相同。
  例如第一次機會裡出現的的奧立佛是女主角的小朋友學生,他在演奏會後說道:「我喜歡安德魯斯小姐,大家都是。如果我能再大個幾歲……」而第二次機會出現的奧立佛則是女主角好友洛蒂公寓的管理員(應該是管理員吧),一個有點年紀高大壯碩的黑人男子,他說出幾乎同樣的話:「我喜歡安德魯斯小姐,大家都是。如果我能再年輕個幾歲……」
  這概念雖然漏洞甚多,比如每一秒的每一事件都該要重複一遍,無論事件大小都該被隨機打散然後再次出現。這將會是龐大到嚇死人的結構。這麻煩在《羅拉快跑》這種直線性講究「時空倫理」的故事中就不會發生。
  但我認為可以無賴一下忽略合理性,就只讓那些重要事件重複出現就好。

  既然擁有這樣棒的設定基礎,又怎會拍成大爛片呢?
  是因為太過刻意,以致於後半段越來越亂……就拿我們剛提到的第二次機會的奧立佛來說,我就不清楚男主角跑去那公寓的必要性在哪;唯一知道的是,不去就沒法出現令人錯愕的另個奧立佛。所以便硬生生地插上這段。
  這類生硬到讓人難過的刻意從頭到尾不斷發生,尤以男主角設計讓女主角上台唱歌為最——原本的古典樂團在沒任何準備下突然變成搖滾樂團,還突然冒出一堆會跟節拍搖滾的古歌曲伴唱,更怪的是,樂團指揮是吃錯藥、收了賄賂還是怎樣,會答應這段莫名其妙突然多出來的節目。
  另個大問題是在於,本片設定男主角只多了「一次」機會。
  於是本片片長雖然只有一個半小時,已短到有點不像話了,可卻仍然感覺非常鬆散。前半段或許還好,甚至偶爾還會出現些快鏡頭或讓男主角不停奔跑等等讓觀眾緊張一下;後半段就完全放棄這種企圖,乾脆散漫到底,只要是能湊滿最最最低的一個半小時就好。
  當然我前面也說了,本片不過是假「時光倒流」為糖衣的好萊塢式弱智愛情故事,所以重點是在「愛情故事」。
  然後我們可以不斷看到男主角試圖「學會如何去愛」。而這才是本片真想要講的主題,且還是耳提面命大聲地、公開地講!於是我們看到男主角帶女主角離開倫敦(這裡不要計較時間到底夠不夠兩地往返外帶郊遊,否則計較不完),來到一棟不知道是不是男主角家的廢屋,以及個酒吧,然後回到倫敦,搭上個摩天輪還什麼的等等等等。
  然後,男主角就因此而學會「如何去愛」了?這是部想要表現禪宗「頓悟」佛理的電影嗎?那讓男主角拿頭在剩餘時間裡不停撞牆可能效果還要大些。
  況且,在結尾時男主角說:「珊曼莎,要不是今天,要不是你,我永遠不會明瞭愛情。謝謝你教我如何去愛,以及被愛……」時,我一點都不清楚在「今天」裡女主角是做了什麼偉大的事,以致於讓男主角能如此感謝——也不過就是讓男主角說出他父親其實是個酒鬼……這是很困難的突破嗎?突破這點後,男主角就會在以後日子裡多陪女主角,且不會忘掉她演奏會的時間還有穿過什麼衣服(如果他們都沒死的話)?什麼跟什麼啊!
  說了一堆「終於懂了如何去愛」,卻一點也看不出他懂在哪裡。除非你要說結尾他代女主角一死算是「懂了如何去愛」……多俗爛的可怕啊!

  是怎樣才能將一部可能會是很棒的電影,拍成如片商廣告宣傳講的:「除了有俊男美女的愛情外,更將倫敦所有知名勝地景緻也都拍攝在膠卷裡」的?
  之後我看到段新聞後終於瞭解,新聞的大意是:珍妮佛.樂芙.休伊很久以前就拿到了本片的劇本,並深信這角色一定是為她準備的。開始時製片公司對於讓她當女主角一直舉棋不定。可珍妮佛.樂芙.休伊因為對本片的強烈喜愛,她花錢自組了間製片公司,並且買下本片版權……
  要知道珍妮佛.樂芙.休伊除演戲外,另個身份是歌手,還是創作歌手。
  於是我們就能弄懂片尾為何會莫名其妙地出現個和本片完全搭不上邊的搖滾樂團了。只因為妮佛.樂芙.休伊能唱,所以就必須讓她像惠妮休斯頓般地也唱上幾段。不滿意嗎?那你為何不自己出錢拍部可以讓你爽到死的電影呢?

謬西 20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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