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世界都匍匐膜拜部落格(weblog,簡稱blog。中國大陸音譯為「博客」。)尊之為天地間唯一真神的同時,很抱歉,我總是會莫名地會想起索倫(Sauron),一個陰謀計畫想將整個文字世界毀掉的詐欺者。部落格是只至尊戒子,你無法(也絕對不捨)將他連自己手指一併咬下丟進那末日火山之中……我們都是咕魯(Gollum),靠著部落格這至尊戒在陰暗的文字沼澤裡快樂地自淫著。
  部落格就像是春藥,這世代的人從未失去做愛能力,他們只是缺乏將衣服脫光的動機;我們需要的不是威爾剛,敲打鍵盤的手並沒得到風濕而無法舉起,它只是失去了蠕動慾望。而部落格的偉大之處就在於——他鼓勵人們把極為隱私的「個人日記」攤在陽光之下……是的,讓自己的一切全都暴露出來,這帶來種莫名地刺激,這刺激讓本來快絕種的文字世界突然間得到了繁衍的機會,但凡識字的一夜間都成了「文字工作者」。
  以前,即使再有發表慾望的作家都會有某些文稿存在保險箱中,甚至死時還得帶入棺材才肯閉眼;但現在不是,每個人都迫不及待地將自己丟入阿姆斯特丹的櫥窗裡。
  現在讓我來分析一下目前部落格的類型吧!當然,只討論文字類型,因為這是我唯一懂的。我所看到的必然會有偏頗,這是出於我眼光狹小,或是出於我只甘心樂意待在我自己的樹林裡,當我自己的主人,就如湯姆.龐巴迪(Tom Bombadil)一樣。

  一、切入重點型(或毫無重點型):我曾見某部落格發文:「慶祝本網誌本月瀏覽人數突破十萬,本網本月共發表文章兩百一十三篇……」嗯,他那篇慶祝文整個的大致就這樣一段短短文字,或許還要更少一些,且那比大仲馬還多產平均一天發表七篇的文章也約略是這種長度。這篇意外的炫耀文算是異數,其餘剩下的兩百一十二篇文章多半屬於「教宗聲明:隨時與中共建交。」這類報紙標題,且毫無評論。
  整個部落格就像是《The Shining》一樣飄著空盪,甚至茫然、恐懼。
  至於為何一個月會有十萬人次瀏覽?以前我對這一直不解,認為純屬於百幕達三角區的神秘事件;但現在多少我瞭解了原因——因為期待。人為何會看恐怖片?一段漂浮在空空如也十七吋電腦螢幕中的簡短文字,這其中會生出多少可能事件?冒出把將人鋸成八塊的德州電鋸,還是跳出隻會把你冰箱吃空的ALF?這是種文學(甚至宗教)上的高深技巧,通常稱之為懸念,這懸唸給讀者一個永生的期盼。
  二、新聞轉貼型:這是上述切入重點型(或毫無重點型)的同卵雙胞胎,不過卻進步了許多,其差距約為向日葵幼稚園小班與中班間的龐大。這種部落格會將「教宗聲明:隨時與中共建交。」這新聞全部轉貼出來,然後加上約百字左右的個人評論。
  我喜歡這種部落格,因為他將恐怖片從早期的靜態進化成為動態,雖然有人會將其打入X級,但這絲毫無損其應有光榮……數千字的轉貼新聞就像是《A Nightmare On Elm Street》裡哪整片的潔白床單,百餘字的「個人觀點」則是那無辜且無助不敢入睡的Nancy,有誰能不擔心Freddy漂亮的爪子會突然伸出?
  這是種偉大藝術技巧的呈現,足以流傳千古。
  三、天線寶寶型:此類型特點是文章落落長,乍看內容豐富言之有物,但只要一篇篇閱讀下去就能發現——只需要看第一篇就知道剩下其餘千萬篇文章的內容了。這種作者以折磨他人為樂,比如他第一篇文章是以小波角度來說:「太陽公公出來了!」次篇則會以拉拉口吻說:「太陽公公出來了!」,第三篇你怎能不讓迪西開口說:「太陽公公出來了!」呢?自然,第四篇毫無意外的該輪到丁丁說:「太陽公公出來了!」……一整個的讓人無奈,只能讓人佩服到說:「丁丁是個人材!」
  這種文章的作者通常是無法走出以「自己」經驗來當寫作素材的人,偏偏他的人生又毫無坎坷到極為單調,偏偏他又有著異於常人的勤奮,災難的誕生有時完全是天意啊!
  四、火星版天線寶寶型:基本上與天線寶寶型相同,但更缺乏創造力,他唯一的創造資源素材來源就是Google,他書房基本是屬於高科技無紙狀態。他在搜尋引擎上隨意打上幾個關鍵字,然後在不經消化下剪貼HAL所吐出來的殘渣剩菜。
  他是個小偷,但他會振振有詞地向你解釋網路共享精神的真意,並告訴你他們火星就是因為這種無私精神,最後全都提升成如神般的超級賽亞人四。
  沒有人可以對丁丁生氣的,他是這樣無辜;基於某種私心我不忍過份苛責這位偉人,他可是小女三歲時生命裡最重要的生命導師,要是沒他,天下不知多少幼兒會立即墮如無盡地恐慌地獄之中?任何指控到丁丁面前都化成了春風,他精神上的純潔有如羔羊(雖然他的雙手如彼拉多般污穢),只是他的腦容量也大致略同於羔羊,或是更小一些。

  最近奇摩做了份線上民調:「你都看誰的部落格?」在這份應該不很準確,但卻足以當參考資料的調查裡我注意到幾個有趣地方:
  首先,只要是懂得上網的人,幾乎都會偶爾或經常性地瀏覽部落格(堅持不看的只有百分之四不到),但這其中百分之四十的人只會去「親朋好友的部落格」逛逛……這表示什麼?部落格最後會成為另種社交圈?最早時人們寫信,接著電話,電子郵件,MSN,現在則是部落格?總之,週末親自造訪別人家或性愛轟趴這種事情以後大概會絕跡了,部落格終將取代廿世紀之王百憂解成為廿一世紀心靈霸主。
  其次,近乎百分之六十四的人,會「幾乎」完全真實地將心情或想法放在部落格上。
  我想我是過慮了。部落格只是日記,只不過有些人選擇將日記公開著寫而已;部落格里是充斥著許多無聊人的自我暴露,是充斥著許多在政治或性慾上不滿的喃喃自語,是充斥著無數感情上的自慰遊戲……當然,也有所謂的珍珠,且還是一整片泛著希望光芒的珍珠(下篇文章,我希望能談談新文化的偉大新火花,一個全新世代的新新語言魅力。)。
  時代進步了,以前我小時候,常有些中醫診所散發的小冊子教導我們——自慰過多是有礙健康的,會導致日後舉而不堅堅而不久、會頭昏眼花、會功課退步、會精神分裂,甚至會絕子絕孫的後遺症。只是別擔心,現代的心理醫生普遍確認為自慰其實有益於身心健康,多自慰甚至可以達到養顏美容、長生不老、保家衛國之能……
  那麼,請多加努力吧!

謬西 200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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