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昌齡《出塞》:「但使龍城飛將在,不叫胡馬度陰山」
  李廣,西漢名將,文帝曾慨嘆:「惜乎,子不遇時!如令子當高帝時,萬戶侯豈足道哉!」
  武帝七年,李廣率兵出雁門關,被數倍匈奴大軍所圍,受傷被俘。匈奴單于命手下:「得李廣必生致之」李廣因傷,被匈奴兵置兩匹馬之間躺在用繩子結成的網袋裡,行十餘里路後李廣突然一躍,奪馬搶弓得以逃脫。
  回京後朝廷認為李廣部隊戰敗,且又被匈奴生擒,理應斬首,後用錢贖罪成為平民。

  李陵,西漢大將,名將李廣之孫。
  天漢二年秋,李陵率五千弓手從居延北出發直搗單于主力。匈奴欺李陵人少反遭到漢軍千弩急射,殺數千人。單于大驚之下急調八萬餘騎增援,因敵我懸殊李陵且戰且退。
  第二日再戰,斬首三千餘。
  單于本欲退兵,此時漢軍軍侯管敢降敵,說:「陵軍無後救,射矢且盡……」李陵且戰且走,此時,漢軍尚有三千餘人,以短刀,車輻為武器,退至一峽谷內,被匈奴阻斷後路。李陵慨嘆說:「複得數十矢,足以脫矣……」夜半李陵與成安侯韓延年率壯士十餘人突圍,被匈奴數千騎兵追擊,韓延年戰死。匈奴招降李陵,李陵曰:「無面目報陛下。」遂降匈奴。其部幾乎全部戰死,僅有四百餘人回到了漢境。
  李陵戰敗後,群臣皆言李陵有罪,僅太史令司馬遷力保,認為李陵:「彼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也。」未久,李廣利出征匈奴,李陵並未依司馬遷之言反正,致李廣利功無功而返。武帝因此遷怒於司馬遷,將其腐刑下獄。
  一年後,公孫敖率兵入匈奴無功而還,說:「捕得生口,言李陵教單于為兵以備漢軍,故臣無所得。」武帝大怒,將李陵母弟妻子全部誅殺。
之後,李陵對漢使說:「吾為漢將步卒五千人橫行匈奴,以亡救而敗,何負於漢而誅吾家?」使者說:「漢聞李少卿教匈奴為兵。」李陵說:「乃李緒,非我也。」李緒本為漢塞外都尉,降匈奴,後因此被李陵刺殺。
昭帝即位,派李陵故人任立政等三人去匈奴勸李陵歸國。但李陵說:「歸易耳,恐再辱,奈何!」最後他說道:「丈夫不能再辱。」

  西元二○○三年兩伊戰爭,美國陸軍第五○七兵工保修連遭伊拉克部隊伏擊,十九歲的一等女兵潔西卡.林琪被俘。四月一日美軍特種部隊自伊拉克醫院救出潔西卡.林琪,頓時,潔西卡.林琪成為了全美英雄。
  堪薩斯州參議員羅伯茲說:「林琪堅忍不拔,終於獲得營救」二日,在潔西卡的家鄉,汽車喇叭聲齊鳴慶祝她安全獲救,而潔西卡穿著軍服微笑的照片,更刊登在全美各大報頭版,紐約郵報標題寫道「獲救了」。
  潔西卡的家鄉西維吉尼亞州巴勒斯坦小鎮人人雀躍不已,樹上與電線杆上都繫滿了黃絲帶。

  根據一九四九年修訂的日內瓦第三公約:「戰爭期間拘禁戰俘的當局有明確義務,不得對戰俘進行展覽,也不應允許將戰俘暴露給公眾。」十三條款(關於戰俘待遇)規定:「戰俘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得到人道待遇,而且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得到保護,特別是保護其免遭暴力或脅迫,及免遭侮辱和公眾的好奇窺探。對戰俘採取報復的措施是絕對被禁止的。」總之,任何戰俘在回答詢問時只須給出姓名、軍銜、軍隊編號和出生日期即可。
  在二○○三年被伊拉克展現在電視上的美軍戰俘顯然的受到脅迫,他們為了生命必須說出違反本意的話。這也就是日內瓦公約最擔心的事情,戰俘不只會受到敵人的虐待,還有可能在戰後受到自己人的嘲笑。
  於是,同樣的狀況,在中國的降將是可恥的,你除非戰死報國之外別無選擇。而西方卻將投降的戰士當作英雄,即使他曾在全球電視網前顯露了懦弱,顯出了他怕死。這就是重點,英雄可以怕死嗎?還有,我一定要當英雄嗎?
  人文主義的精神是:「犧牲一百人去救一人,合理。」因為人是不可以被量化的,生命是不能被比較的。英雄主義的精神則是:「犧牲一個人救一百人,合理。」無論怎樣,這裡指的「犧牲」是手指向內,而不是鼓勵別人「犧牲」。

  台北和平醫院因為SARS而遭到關閉及隔離,無論有病的或是沒病的醫護人員與家屬都被關在裡面。我們的政府、群眾、媒體以及一切的一切,都希望「他們」能像個「英雄」。
  「這樣合理嗎?」某醫師激動的說道,「沒有任何官方或上級代表來關心,到底人力、藥物夠不夠?有人在乎嗎?」「衛生局把我們關起來不聞不問,是要我們醫護人員和病人自生自滅嗎?」「難道把醫院整個封鎖,疫情就算解決了嗎?」
  「到底是隔離疫情,還是隔離我們?」一位護理長表示,「心理壓力比實際工作壓力大上百倍,吃不好也睡不好,我們被社會遺棄了嗎?」
  「我寧可辭職,也不願再照顧病患。」這是一名主任級醫師說的。
  「有醫護人員逃跑,搭車南下返回家中……」
  「醫護人員試圖衝破防鎖線……」
  「香港的醫生,就算自己得病了也還唸唸不忘病患,這種精神台灣有嗎……」
  新聞媒體一遍遍的教導我們,英雄該是怎樣的,應該打落門牙和血吞,應該挺起胸膛扛起一切,應該不要忘了他們當初醫者的誓言。鏡頭煽情的照著,告訴我們這些膽怯者的形象,告訴我們別怕,他們逃不了的。
  逃不了什麼?原來當初我們的英雄荊軻是被強抓著手去刺秦王的。

  媒體瘋狂了,事情的本質被遺忘了,每個人都認為別人該當英雄,就像荊軻一樣。我很好奇,為何沒有人想過建議政府,弄顆炸彈直接炸掉和平醫院不就好了?凡是染病的就用火燒他,活活的燒死,就像是中世紀燒死那些身上有痣的,因為不潔。
  事情發生了,就好像失火了,當然必須有人走入火場救火。SARS發生了,那些有危險的被隔離並沒有錯,但,他們害怕也沒有錯,想要逃走也沒有錯,這兩者之間一點都不衝突,都是一個目標,為了活命。
  唯一有錯的是那些告訴我們別人不該如此懦弱的人,我認為,像這種英雄,我們是不是該把他們送進和平醫院呢?

謬西 200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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