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柒、《第五章 論寫作》十一節

  在此節中,史蒂芬.金用一種家常聊天方式,談了不少非常重要的觀念以及寫作方式。這是非常重要且實用的一節,或許就因為太重要了,所以在這節裡所提到的那些重點真要實行起來是滿困難的——至少對我來說,在許多地方我只能不停的點著頭,內心卻滿是苦笑。

  史蒂芬.金說他一般是兩遍手稿和一次潤稿,如此才完成他的書。這點不重要,我相信沒有誰是只寫一遍就送到出版社去的,我自己是四次初稿加一次潤飾。很早已前,我曾經為雜誌寫過一些關於景觀設計的文章,那時是用筆在稿紙上一個字一個字寫。回憶過往,我不知道要是沒有電腦的話,我現在會有耐心寫長篇小說嗎?
  這裡史蒂芬.金真正想提到的重點是:「第一次關起門來寫……」
  是的,在你剛動筆的一稿時,最怕的就是干擾。注意,干擾不是說在你文思泉湧時會打斷你寫文章的種種事情而已,還包含了那些有一點小意見的讀者,驚豔的掌聲,或是那些該死傢伙的噓聲。作家是需要許多來自各方的批評或建議,但不是現在,那些應該是出現在在二稿之時。
  在史蒂芬.金觀念裡,你的一稿應該是絕對機密,不可讓任何人看到。
  之前我們說過,二稿之後——通常不是加強,要不就是整個放棄之前你所寫的。從此可以知道一稿獨立之重要性,一稿時你幾乎已經完成了整個故事,後來無論幾稿的目的都位於一個輔助位置。既然是創作,那麼在一稿時你完全不需要任何外來的建議,若對某些細節有疑問,例如一個人要從幾樓跳下才會死……這些請暫且跳過等二稿時再去解決。
  所以,只要是一絲外來的意見都很容易讓你動搖,甚至改變了你起初的想法。孤獨,是創作一稿時的必要條件,絕對不可以被任何東西滲入你到的原始構想中,讓一稿成為百分之百你個人的禁臠。
  而以上說的,只是種理想狀態……
  誰都知道寫長篇小說是孤寂的,尤其是那些寫過長篇小說的人。以我來說,我完成一本十萬字的一稿需要一個月時間,而我還是出名的快手。從這次SARS封閉和平醫院遭到的抵抗得知,被封鎖起來其實是很痛苦的……
  寫作是如此之孤寂,尤其作家的個性又如此敏感、多疑,總是寫著寫著就無端擔心這樣對嗎?或許我該換個方式,但又不很確定……在這漫長的路上,你總會想要找人聊聊天等等。
  我常會有寫到一半時寫不下去的感覺,或是寫到幾乎要崩潰,只是因為寂寞……從《誘惑鳥》之後,我便試著讓自己一稿作品不外流,但這相當的苦。我需要一點掌聲,甚至一點噓聲都可,我需要一點聲音好讓我證明自己還活著。
  在兩難中我採取了一種折衷辦法,這只是我,因為我是個意志不堅的傢伙。我採取的方式有三個。第一、我盡量不與我的讀者往來,這樣就不至於被人稱讚或建議甚至被批評;第二、我採取低調的方式發表,看的人是越少越好,只要有一個人看,我就感覺不孤獨了;第三、慎選發表的管道,發表的網站要小,讀者越少越好。

  在一稿完成後史蒂芬.金建議我們暫且擱置……這點我也沒做到,我想,是因為耐心?
  但是經驗告訴我史蒂芬.金說的完全沒錯,他建議我們將稿子藏個六週以上再拿出來看,如此你才會輕易的找出其中的漏洞或是錯誤等等。
  以下是我的出版經驗:
  在經過兩、三個月不眠不休四到五次的寫作與潤飾後,編輯會再幫我校稿個三到四次,這時編輯做的多半是找錯字、修正段落與標點,最後排版完成後編輯會用 PageMaker 格式讓我做最後確認。看來相當嚴謹?不!在出版幾個月後,我心血來潮翻起那書一看,隨便一眼瞄去就可看到一堆錯誤,那錯誤是這樣的明顯,為何當初全沒注意到呢?
  史蒂芬.金建議二稿要敞開大門,要廣納四方意見……相反的,在二稿時我反而會刪掉本來公開於網路上的一稿文章。這是出於一種出版上的考量,出版社希望我即將出版的文章能多一些神秘感,於是二稿就成了編輯與我兩人的秘密……
  我知道這是不對的,但是現實綁住了我,我不知道現實是否也這樣綁住了你?在網路上我注意到許多寫手爭先恐後的發表一稿的文章,像是報紙連載一樣,對於讀者多寡、意見有無都非常在意,甚至我還看到有人對其一稿文章進行意見徵詢……老天,這是一稿耶!你當初開始寫時,完全沒想過要寫些什麼嗎?
  這種發表方式是對網路文學的一大傷害,許多本來可能是好文章的被旁邊雜音左右了——例如:「我求求你,不要讓XXX死掉!」這種狗屁意見。也有熱情的讀者會幫你猜測結局,猜下一步可能將發生的事件,這些都會損耗了你原本的力量。
  雖然我自己也是難耐寂寞,但我一直相信,一定程度的孤獨絕對能增加自己的寫作的能力。而網路上,我們發現作者間的交流已經到了氾濫,一些討論區成了聊天室,就只差沒看到徵一夜情的。作者要是不能在創作期將自己熱情奔放的個性約束好,那麼,很難會寫出符合你原本能力的好文章。
  如果你一直認為自己寫不出好文章?那麼,寫作時試試讓自己孤獨吧!

  談了這樣多孤獨,似乎讓人感覺孤僻是唯一之路,好作家必須要與世隔絕一樣。
  不!先前我們不是提到二稿要敞開大門,要廣納四方意見?有些作家屬於另一型態,他完全的不理會別人的意見。這種作家一般來說比那種太容易採納別人意見者為強,但史蒂芬.金說:「如果你真這樣想,又何必出書來庸人自擾?你就把書寫完然後鎖在保險櫃裡……」
  這種作家通常是認為批評者的水準不夠。縱然作家不能為市場而出賣良心,但同時你也不能讓看你書的人感覺所費不值,這是需要做一些適當調整的。如果你夠勇敢,那麼就不要抱怨書賣的不好,這就是市場,市場永遠是庸俗、大眾化的。
  我不反對清高,甚至贊成作家該清高點,但,既然清高了,為何還這樣在意你書的銷售數量呢?

  最後,史蒂芬.金建議我們要找個理想讀者——這人必須要完全的支持你,打從內心喜歡你的文章,並且直言不隱絕不說謊。
  史蒂芬.金說:「在初稿和二稿之間,大部分的作家是缺乏自信的……」
  這話相當真實。所以,我的女人是我最理想的讀者,雖然她並沒有史蒂芬.金說的那樣理想,比如說,她偶然會因為討好我而撒謊說些違心之論等等。但,是要沒有她的喜愛,我寫的所有一切都全然沒有意義了。

謬西 200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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