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貳、《第五章 論寫作》六節

  無所事事鬼混了半年,再次拾筆續寫這「讀後筆記」的感覺是怎樣的呢?經歷了這樣長一段時間,我的寫作能力是好了些還是更糟了呢?這筆記像個照妖鏡一樣在鑑定著我,時間就像是影子般掠過,希望我還是我……

  這一節裡的主題非常清楚,史蒂芬.金談的是「描述」,非常簡單卻又實用的一篇。這兒史蒂芬.金似乎將「描述」定義的很廣,略略超過了我平常所知的範圍,所以我有些不知道該怎樣定義這節的主題?史蒂芬.金說的「描述」有時後談的是一小段句子,又有時是一整個段落,甚至擴而廣之的包含了全篇文章的結構。
  這裡,開宗明義的史蒂芬.金說:「好的描述是一種經由學習的技巧」然後又說:「你只有實際寫作才能學習到真正的技巧」
  沒錯,描述應該是寫作的最基本技巧了,而且它是可經學習而得到進步的。用最淺顯、大家都瞭解的方式來說,描述應該在我們從小學寫作文時就該要學會的,我們先有了一個構想,然後用描述來完成這構想,描述是整個寫作裡最重要的工具。
  學寫作文最重要的目的有二:第一、學習怎樣用文字來架構一個主題;第二、學習一些基本的文字技巧,比如標點符號、描述人事地物等等……作文並不講求特殊的想像力,而是腳踏實地的完成一篇四平八穩的文章。許多人愛嘲笑作文,但作文是寫作的基本功夫,馬步不穩之下功夫自然有限。
  問題是,有多少人想要越過作文這基礎階段直接進入寫作呢?或許天才可以,我知道這世上有人可用跳躍方式學習,但天才畢竟是少之又少啊!難道你就是那個不世出的奇才?於是,在各式的網路小說中我們見到無數殘破句子。眼光遠大是件好事,但是不會走就想飛卻太大膽了,網路上這種大膽的人簡直是塞到滿的爆出來。
  對於滿街都是的網路作家我只有一句話,先看看你的作文成績是否及格,看看你那基本十四個標點符號用的怎樣。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對於濫用標點且無限延伸的網路寫手來說,我只能建議你回去把以前老師規定的作文通通重寫一遍。
  某些事情是需要幻想的,但你不能幻想出一台實際的電腦來幫你工作,如果你不是絕地武士,那麼你就無法用念力操作鍵盤。標點符號就是類似於指尖的這種工具,完全不浪漫但卻不可缺少的工具。

  史蒂芬.金提到關於描述的兩個危機:第一個危機在於「空洞」;第二個危機則是「過度」。史蒂芬.金說:「你必須清楚你的重點在哪裡」
  我個人認為空洞與過度其實是雙胞胎,因為過度所以空洞,而這是寫作時最常犯的毛病,也就是我們把作文時的壞習慣給帶進了寫作裡。在寫作文時描述的越接近實物分數就越高,就像是初入門的習畫者,素描的越像分數越高,但寫作需要的是恰到好處。
  這問題最常出現在那些年輕的寫手身上,為了一朵凋謝的花而感傷,感傷的太多太投入以致於忘了自己到底在感傷什麼。感傷凋謝的花兒不是錯,錯的是太過沈溺於情緒,因而忘了本來要說的話,或甚而從開始他的感傷就只是為了感傷,一個沒有主題的感傷,也就是強說愁。
  最近在「優秀文學網」散文版見到許多進入粹選的文章,文長不到五百字,但全無主題,就像是個全無靈魂機器做出來的維納斯雕像。
  我不知道這叫過度還是空洞,總之,一篇沒有主題的文章或段落就像一堆經過美化的垃圾,毫無意義。這就是還沒脫離作文的寫作嬰兒,如同初學畫者只努力於素描出「像」,那精神層面是不管的。於是在我們的作家在花了數百上千字的描述後,他自己與旁人一樣的陷於茫然之中。

  史蒂芬.金花了些篇幅在實例上,大致上他對人物描述採取了最嚴苛的標準,然後認為景的描述才是重點,而對於人物描述能省則省。我不願在此過份附和,因為有些好作家在人物身體特徵描述上相當成功。
  激發想像力是最重要的,一切描述的終極目標都是為了要激發出讀者的想像。如果我們要給讀者一個完整的東西,那麼為何不要他去看連續劇?連續劇把一切需要想像的東西都抽離掉了,於是你可邊看、邊哭、邊做愛彼此互不相干。
  我自己通常喜歡描述破碎的殘象來表達主角的心思,這殘象包含人與景,這樣的敘述就不單只是敘述了。
  景的描述常可顯示出一種情境的氣氛,這是入門者最該學習的。接著你要學習怎樣縮短你的敘述,濃縮,然後再放進點別的東西,比如一個主題。例如,在描述凋謝的花兒時我們談到了死亡,談到別離……
  這裡引發了另一個問題,也就是史蒂芬.金嘲笑的「陳腔濫調」。
  關於「陳腔濫調」,我想並不能決定你描述的成功或失敗,而是決定你這篇文章在完成之後有沒有人願意看。史蒂芬.金基本上是以一種實際的態度在談寫作,有人看的是好文章,沒人看的是壞文章,簡單明瞭。這世界上至少有一百萬本以上的書用描述花兒凋謝來表達死亡,如果你還堅持要用?那只能說你沒想像力,或是你懶,而不是用描述花兒凋謝來表達死亡有錯。
  「描述始於你希望帶給讀者什麼樣的感受,然後將你的心思意念轉化為文字」這是史蒂芬.金對「描述」的定義。我試著將其簡化:「描述就是,讓讀者透過你的文字知道你想表達一些些什麼」

  最後史蒂芬.金對描述的看法是:「簡明」
  我個人對文章的要求非常簡單,那就是一段句子絕對要一眼就能看懂。有些句子需要看兩次甚至超過兩以上才能理解,這句子就需要考慮修改了,因為這句子讓讀者痛苦,像是讀教科書一樣痛苦,沒有人在讀教科書時有多大想像力的。這裡指的懂,指的是表面含意,比如說讀者不一定懂你暗喻花兒凋謝其實是代表死亡,但起碼他第一眼就瞧到那有朵花兒凋謝了。
  這很難嗎?我不清楚,但太多的文章需要我看兩遍才能清楚有花凋謝了。
  於是我們該把一切都簡單起來,就像是陶淵明的作法一樣。關於這部分我實行的方式是「讀」,把一篇文章從電腦裡列印出來然後朗誦,看你的文字成為聲音後變成什麼樣子。好文章通常是可以轉成聲音的,想想你在小學校時常朗誦的那些文章,那時會感覺到任何窒礙嗎?
  於是,一篇我讀起來舌頭會打結的文章,那就是壞文章。而注音文是屬於無法閱讀的東西,於是那更本就不能算是文章,只能說是一堆符號的累積罷了,完全不在我們討論寫作的範圍之內。

謬西 自2002.11.03後於2003.05.03復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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