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  名:勇闖禁區 / 光榮之路 / 封王之路
片  名:Glory Road
發行日期:2006
類  別:劇情 / 運動 / 歷史
片  長:118 min
導  演:詹姆斯•加特納 James Gartner
主  演:James Aaron(詹姆斯.亞倫)
     Josh Lucas(喬許.盧卡斯)
     Tatyana Ali(塔雅娜.阿莉)
     Michael Arata(邁克爾.阿雷塔)
     Doug Barden(道格.巴登)
     Brandi-Alisa Bates(布蘭迪-阿利薩.貝茲)
     Patrick Blanchard(帕特里克.布蘭查德)
     Aimee Bernard(艾米.伯納德)
獲得獎項:坎城影展獲得最佳男演員
IMDb  :7.1/10 (10,767 votes)  http://www.imdb.com/title/tt0385726/

  老實說來,這不算是部好電影。一個帥的有點過頭的教練,帶著群年輕、有實力但卻生澀的孩子們,在沒有支援且極端不友善的環境裡從默默無聞打到NCAA籃球比賽總冠軍——這類型的電影或小說太多了,看了頭你大概就知道尾巴是什麼,看頭的目的只是想要知道這電影講的是棒球、籃球、美式足球或冰上曲棍球……認真說來,連頭都不需要看的。
  且本片因為是「有所本」的,因而不能太過胡說八道,狗血也灑不出來,就更降低了身為運動競技電影先天該有的緊張與刺激性。大部分「有所本」的電影拍來都容易綁手綁腳,尤其本片牽涉到的真實人物、事件非常之多(想想,你很可能會弄錯什麼而被當事人告),也因此人物面貌變得極為模糊。
  可相對的,本片還是有它一定的價值,同樣也因為它是在講述段真實的、可怕的歷史——黑白種族衝突。

  我想大多數人都不清楚(在看本片前,我也不清楚),在1966年前,美國大學籃球隊裡幾乎沒有黑人。無法置信吧。打籃球的不都是黑人?你看NBA比賽,場裡小貓兩三隻的白人是多麼刺眼,看來是多麼多餘……
  可確實,曾經有過段很長時間,教練或球評或一般大眾,對黑人的印像是:雖然打的不錯,但卻受不了壓力,又不夠聰明,就像是隻訓練有素的猴子一樣……而不幸的是,籃球不僅要靠球技,還得有顆白人聰明腦袋才能玩得好的遊戲。
  而德州的這所一點都不重視籃球的大學(西德克薩斯大學),因為窮,因為隊史戰績難看到不能再難看,因為沒有任何「只要有點腦袋的白人」高中球員願意來這自斷前程,又為新來的球隊教練背景詭異之極(之前竟然是女子籃球隊教練),因而有點像是背水一戰的生出了去找黑人學生加入球隊的作法。
  這些都是真實發生過的事情。現在大概沒人會笨到去爭論黑人到底適不適合打籃球了;但當年,黑人球員不論打得再好,也只有坐板凳的份。
  但如果只是簡單的「努力就會成功」,這故事就全無看頭了。
  剛開始時,無論校方、支持球隊的金主、當地居民,都對這支擁有七個黑人的球隊投下疑慮……隨著他們越打越好,這疑慮慢慢開始擴大,他們經過哪就擴大到哪,最終像片網子般撲天蓋地的整個罩下來。
  白人開始憂慮,開始認為黑人破壞了他們喜愛的籃球。

  還記得1936年柏林奧運會嗎?被認為史上最丟臉的那次奧運?
  美國黑人選手傑西.歐文斯(Jesse Owens)在8月3日先贏得了百米短跑金牌;第二天,在跳遠比賽中他又獲勝;然後在8月5日的200米賽跑項目中再一次的奪冠;最後在8月9日舉行的400米接力賽中得到他的第四面金牌。這四面金牌記錄要到1984年奧運才被卡爾.劉易斯追平。
  極力宣揚「雅利安人種的優越性」,並將黑人描述成劣等民族的希特勒,風度惡劣的僅僅與奪得金牌的德國運動員握手後就離開了賽場。
  但其實希特勒還滿有風度的,傑西.歐文斯事後回憶說:「當我經過主席台時,他起身向我揮手致意,我也向他招手。我想那些作家在報導當時德國人的時候染上了壞毛病。」真正惡劣的其實是傑西.歐文斯的祖國——美國。傑西.歐文斯說:「希特勒並沒有怠慢我。對我不夠尊重的人恰恰是羅斯福先生。這位總統先生甚至沒有給我一紙電報表示祝賀。」
  傑西.歐文斯在羅斯福與杜魯門任內從未被給予任何榮譽,直到1955年,艾森豪才像徵性地讚譽他是一名「體育大使」。
  這情況顯然到1966年,也就是本片故事背景時代,仍未獲得改善。
  一路上他們不斷遭到白人的暴力對待,包含落單球員被扁,包含住宿房間被入侵噴漆割毀所有行李,包含球場觀眾直接毫不掩飾的丟東西以及謾罵——他們越接近成功,得到閹割焦慮症的白人的恐懼感就越嚴重。
  想想那種壓力。最後他們甚至半放水的打輸場球。

  不過我不認為本片算是和平收場,事實上,最後一場球還是融入了「復仇」的血腥意味。或許我們在看到NCAA第一次出現五名黑人先發,且全場都沒白人球員上場時會有股莫名的感動。但實際上,當時他們的七名黑人球員中有一名受傷無法續戰,一名有先天性心臟病根本就不該下場,一名一出場就得到了三次犯規。且他們的白人球員也非無能,前面幾場比賽都有不錯表現。
  他們硬用不完整的實力,冒著失敗危險,也非要以純黑人隊伍來擊敗對手。
  復仇不對嗎?我想我沒資格批評。如果我生在那個時代,如果我生來就是個中下階層的黑人,或許也有會有同樣想法與舉動。但總之,想到近幾年台灣越演越烈的族群分裂,就是感覺到有點不大舒服。

謬西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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